拖欠的工资一次性补发交税吗 补发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补发工资如何纳税

一、个人补发工资怎么扣税
补发工资的,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调薪后补发前几个月的工资,结合原月工资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应该补缴的税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按月征收 。扣除费用5000元后,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营业收入;(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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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发工资应怎样计算个税
【拖欠的工资一次性补发交税吗 补发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补发工资如何纳税】目前通行的做法是以所属月份返回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返还是指因劳动争议、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等特殊原因,由扣缴单位返还的工资 。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补发工资的,应更正以前纳税期的申报 。如果没有,个人所得税按照正常的月工资申报,在工资发放当月填报纳税期,在发放后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涉及工资发放期、纳税期、纳税申报期,与工资发放期无关 。工资支付期限是指实际支付工资的日期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实际发放工资的当月为纳税期,次月的纳税期为该期对应的纳税申报期 。纳税人应当按照工资支付期限计算纳税,并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所得为纳税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如果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税务机关会给他一个纳税人识别号 。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小时扣缴预缴税款;需要结清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结清 。代扣代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在按月扣缴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扣除预缴税款,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得汇算清缴 。
三、补发工资怎么扣税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调薪后,可以将之前几个月的工资退回到所属月份,与原月工资合并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才是应该补缴的税 。工资替代,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应纳税额按月计征,即纳税人从月初第一日至月末最后一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3500元后,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月工资收入取得后,先扣除个人按省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再扣除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月(境外所得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收入也可扣除3200元/月),为应纳税所得额,为3%至45%的9级超额部分 。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应纳税所得额-3500-“三险一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务分红、津贴、补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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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发工资怎么申报个税
五、怎样计算补发工资的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于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按月征收,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人应当于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产生的税款可以按年计算,按月预缴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所得为纳税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如果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税务机关会给他一个纳税人识别号 。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
六、补发工资怎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如题所述 。
,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按照个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应以纳税人一个月内取得的所有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企业单位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因政策原因、或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而采取集中补发工资的情形 。若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负明显畸高 。各地税务机关特此而发文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做法;3、例如:粤地税发[1999]239号文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大地税个[1997] 101号文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调整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均对此作了明确;4、可见,应予结合当地税收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核实为妥 。扩展资料:一、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 。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二、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三、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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