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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有用吗,感觉自己被电商给骗了
互联网犯罪报告网站是有用的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向网络举报网站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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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电子商务诈骗
你好,有一个电商诈骗的案例,就是“假退款真骗贷”的诈骗,骗子冒充电商客服进行退款,诱导用户借款,骗取用户贷款资金 。在这种情况下,不要上当 。请仔细阅读,保持警惕:1 。骗术套路:取得事主信任,冒充电商、物流:骗子自称电商、物流平台工作人员,通过告知事主网购信息或物流信息,向事主展示后台系统假截图、商品照片、站内截图等方式取得事主信任 。冒充权威:骗子自称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 。并通过告知被害人身份信息、向被害人提供伪造的合法证件、工作证照片等方式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网恋对象:骗子通过相亲网站、社交工具寻找受害者,通过向受害者发送到处寻找的帅哥/美女照片、求助、编造故事等方式骗取受害者的感情,获取信任 。2.作弊套路招式:制造恐慌/刺激告诉受害人自己买了假货,工商局要求公司赔偿受害人N倍 。告诉受害人快递丢失,公司赔偿n倍损失 。告诉受害者可以帮助提高他们的信用,申请无息/低息贷款 。告诉受害人他有一个赌博网站的漏洞/股票期货的内幕/待解冻的宝藏/高回报的投资项目 。3.骗术诈骗套路:以安检、远程协助为由,操纵受害人获取资金安装远程控制软件 。以信用核查、关联方索赔、安全评估、销户、信用恢复等为由,要求受害人下载各类贷款app进行贷款 。因销户、确认支付等原因索要短信验证码 。因刷水增信、缴纳保证金、支付解冻资金、保管安全账户、查赃款、返还超额赔偿金等原因需要转账汇款和扫码支付 。在大多数电信诈骗中,受害者都是通过这三个步骤一步步被引诱入陷阱的 。一旦知道了他们的套路,就很容易看穿!淘宝退款你可以打开“已买宝贝”页面,找到这笔交易,点击退款二字发起退款申请进行处理 。不需要其他程序;任何需要其他程序的人都是骗子!如果遇到不明人士莫名其妙的指导和帮助,建议您先打电话或打开淘宝联系官方客服进行核实,不要轻易听从骗子的指示,这样会造成您的金钱损失 。以上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小满金融旗下的信贷服务品牌,大品牌正规可靠值得信赖 。
三、电子商务对法律制度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挑战及对策 。电子商务的发展首当其冲,将对作为商法基础的合同法带来严峻的考验,涉及电子合同的法律条款、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等问题 。1.交易双方的识别和认证 。这主要是针对B2B(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BusinesstoBusiness的缩写,即企业对企业或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模式) 。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一个很大区别是,交易双方不一定见面,而是通过互联网签订电子合同 。通过互联网订立电子合同的最大困难是交易双方的身份识别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认证中心来解决,很多国家已经实施了这个措施 。由于认证中心的所在地,要求其公正、权威、可靠,其义务和责任必须得到法律的认可 。中国应完善立法,促进电子签名的使用和认证机构运作的标准化 。2.交易的合法性和合同的效力 。电子商务中的许多交易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不需要实际的实物交割 。这涉及到交易的合法性以及对这种交易的监管 。此外,电子合同的效力也与此有关 。合同违法,就不受合同法保护 。同时,合同的生效还涉及到如何被认为有效 。电子商务交易应符合法律的要求,不应是采取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经营活动 。所以,首先商家要避免违法行为 。此外,国家还应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防患于未然 。在合同生效的问题上,现在基本上有了共识 。电子承诺到账快,发帖和到账几乎是同时的,所以生效时间一般不会有太大差别 。至于有效地,由于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相对容易确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采用承诺到达地作为有效地 。3.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虽然我国合同法中“功能等同”原则承认了电子签名的效力,但证据法中并未提及,存在一定的法律漏洞 。可以借鉴美国电子签名法中的技术中立原则,即电子商务法不能歧视传统的口令法、非对称公钥加密法、智能卡法、生物认证法 。同时,要为技术的未来发展留下法律空间,而不是止步于现状 。4.电子合同的确认 。电子合同虽然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等优点,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网络安全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再安全的加密或者其他网络安全技术,理论上都有被攻破的可能 。而且网络病毒或者其他人为因素都有可能导致电子合同丢失,所以尽量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认电子合同 。(二)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带来的新挑战及对策1 。网上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 。在网上购物中,消费者不得不面对经营者根据自己的利益预先设定的格式合同 。合同条款往往是经营者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的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霸王条款 。这些条款通常包括免责条款、权利丧失条款、法院管辖权条款等 。
其实质是将合同上的风险、费用的负担等尽可能地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消费者选择同意后,如果交易后产生了纠纷,商家就会以此来对抗消费者的投诉,使消费者处于很不利的地位 。2.消费者交易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是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完成交易的,这就要求消费者必须拥有电子账户 。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是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 。消费者往往希望能简单快捷地完成交易,但又担心自己的经济利益因操作不当或黑客入侵而遭受损失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发现交易系统隐患,防范黑客的侵入;要逐步建立健全以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为目标,加密技术、认证技术为核心,安全电子交易制度为基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体系;要建立一个专门的全国性的认证体系,权威、公正地开展电子商务认证工作,确认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身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网络欺诈和虚假广告泛滥成灾,消费者购物后退赔艰难 。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只能通过网上的宣传和图片,对严品的实际质量情况和产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隐蔽瑕疵、产品的缺陷缺乏了解,使得消费者在网上订购后,还要等待实际交货时才能确认是否与所订购的商品一致,容易导致实际交货商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与所订购的商品不一致 。出现此类问题消费者要向经营者退货或索赔,首先需要商务网站提供经营者的详细信息资料,但商务网站常常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经营者的详细信息资料,消费者对此毫无办法 。对此,我们可以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建立事前预防和事后制裁相结合的防治体系,通过制定特殊的规则,严格禁止网络消费欺诈和虚假广告,给消费者提供一个诚信的电子交易环境 。(三)电子商务对刑法带来的挑战及对策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是一对矛盾 。虽然我们可以通过采取降低共享程度的方法来达到控制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目的,但这是因噎废食,显然是不可取的 。因此,应主动构筑包括刑事法律控制在内的面向网络环境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来控制网络信息安全问题 。刑法作为一种规范性的手段,它的运用具有滞后性的特点,即它通常是在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不为其它法律所调整或不足以调整的情形下,作为一种更为强制性的调整手段出现 。由于刑法采用的是刑罚手段,所以对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尤其对计算机犯罪问题来说,刑法控制是最具强制性、最为严厉的手段,它在整个法律控制体系中起到一种保障和后盾的作用 。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刑事立法带来一系列挑战 。1.现有量刑幅度和刑罚种类的不足 。应当对刑罚种类进行创新,即引入资格刑;也可以广泛地适用财产刑和资格刑,即没收与犯罪有关的一切物品、设备,剥夺犯罪人从事某种职业、某类活动的资格,作为一种附加刑,其期限的长短,可考虑比照现有资格刑中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来确定 。例如禁止任何IsP(服务提供商)接纳犯罪分子或者禁止犯罪分子从事与计算机系统有直接相关的职业等 。2.刑事管辖面临的难题 。网络无国界,使计算机犯罪分子轻易地就可以实施跨国界的犯罪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跨国犯罪在所有的计算机犯罪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由此带来了刑事管辖的难题 。我国刑法在目前很难对境外从事针对我国的计算机网络犯罪产生效力,因此加强国际间司法管辖权的协调就显得十分必要 。3.单位犯罪的处理问题 。虽然对待单位犯罪是可以对危害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参与者以及主管人员等个人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此种处理方式毕竟不是久远之计,因而完善刑事立法,从立法上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构成计算机犯罪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选择 。(四)电子商务对程序法的挑战及对策电子商务是通过因特网或专有网络系统进行不受时间、空间和地域限制的业务往来,并利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的交易方式 。那么如何确立发生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确立电子合同签订生效的时间地点;数据电文极易修改且不留痕迹,如何确认电子合同的原件;数据电文的承认、可接受性和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等 。我国现有法律除了新颁布的《合同法》承认电子合同合法有效外,对上述大多数法律问题未做出规定 。在电子商务中,卖方可以在网上设立电子商城销售货物,买方可以通过手机、电视、电脑等终端上网,在设于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城购物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现行程序法提出了许多挑战 。由于互联网本身没有国界,因此有关网络各种规范的法律在管辖权、国际司法协作等方面必然遇到国际协调问题 。美国和欧盟在隐私权保护上的分歧,已危及到美国企业是否能够进入欧盟电子商务领域活动 。从欧盟与美国关于网络与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矛盾我们可以看出,保护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需要国际协调,即一方面需要让我国的法律给我国用户及外国用户以完善的隐私权保护,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其他国家的法律与机构来保护我国用户的隐私权 。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到,美国作为网络的倡导者与控制者,之所以在保护隐私权上并不十分积极,就是因为他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掌握其他国家用户的隐私与秘密,以达到控制其他国家企业的目的 。所以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尽快完善我国的隐私权保护体系;另一方面与一些相应国家进行协调,提出对我国用户网上隐私权保护的要求与标准 。以尽快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环境,为我国加入wto后的顺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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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网络可以用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给客户电话时建议是 跨境电商 网络犯罪时电商有什么用,做电商平台】一是网络上有大量的信息量,你可以在网络上获得各种各样的情报,或者是各种资源,总之,我们想获得的学术资料,时政新闻,社会动态,其他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等都可以获得 。我们可以在上面学到很多东西 。二是可以在网络上聊天,和朋友保持联系看小说,打游戏,听音乐,网上购物,看电影,电视 。也就是说,娱乐功能比较强 。可以在上面获得身心放松 。三是会接触到一些负面的因素,黄色暴力灰色世界观,网络犯罪,非法交易(网上暗号),病毒等等 。但是不管怎么说,网络是虚拟的东西,我们不能像碰实物那样触碰到里面的信息资源,网络聊天毕竟没有我们真是见面来的真切 。就是一个小小的拥抱也不能传达 。科技再怎么发达也不能超越时间空间 。所以网络不是万能的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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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电商模式到底有哪些优势?_原题为:2019年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传统电商社交化发展将成为大势社交电商正在异军突起2019年6月年中电商商品大促的势头余温尚存,网购3.0时代下,“买买买”的剁手党通过自设网店“卖卖卖”,借助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向朋友圈推荐分享自己的心水好物,同时无需考虑进货、备货等问题,已经变身省钱达人 。尽管网络零售增速明显放缓,但是一种电商中的火热玩法——社交电商正在异军突起 。流量红利见顶,传统电商改革突破口社交电商,一种在网络平台上通过对商品内容的分享传播引导用户进行消费的新型业态模式,近几年风头强劲 。“互联网+”的浪潮下,“社交+电子商务”凭借较强黏性、互动性、精确用户细分与巨大商业潜力以及较低营销、时间成本迅速发展起来 。罗振宇在跨年演讲《时间的朋友2015》里就提到:“未来的一切交易都将是社交” 。当下社交电商的红火,表明“未来已经来临,并且开始流行” 。流量红利见顶、巨头屹立的电商大势已定时,社交电商在传统电商中撕开缝隙,从毁誉参半到资本追逐,从今天“涉传”到明天上市,其顽强的生命力令人惊叹 。当前的社交电商主要分为三种模式:内容导购型、零售型和分享(拼团)型,典型代表产品分别为小红书、云集和拼多多 。社交电商主要三种模式分析情况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社交电商的发展基础离不开几近饱和的移动端渗透率以及体量庞大的网购市场 。截至2018年12月,中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98.6%,较2017年底提升了1.1个百分点 。而2018年社交媒体中的流量巨头微信的月活跃用户已突破10亿 。良好的移动互联网环境促进网络零售市场,进而成就社交电商的发展 。2017-2018年中国网民接入互联网设备使用比例统计情况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根据CNNIC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6.10亿,较2017年底增长14.4%,占网民整体比例达73.6% 。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5.92亿,较2017年底增长17.1%,使用比例达72.5% 。2017-2018年中国网络购物、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及使用率统计情况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人、货、场去中心化 获客成本极低与传统电商相比,社交电商最大的特点就是“去中心化”,把主动权交给用户 。用户不再是先产生需求再到电商平台采购,而是基于兴趣或社交关系,先通过熟人或社群的刺激需求再导向消费 。传统电商的交易成本主要由营销成本和渠道成本构成,社交电商主要为社交成本,通过裂变方式增长用户,因此获客成本极低 。社交电商与传统电商对比分析情况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社交电商的核心价值为用户流量,具体表现为对于用户的运营,以低成本获取优质稳定流量,以内容和社交留住用户,进而实现商业变现闭环 。2018-2019年两年,是社交电商的快速崛起的风口期 。2018年社交电商的融资总金额已超过200亿元,拼多多上市成为市值265亿美金的公司;贝店、云集、全球捕手等社交电商平台也迅猛开展 。由于几乎不需要任何门槛,社交电商催生了一批创业者,他们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野蛮生长,在短短时间之内让社交电商行业乱象丛生 。商业模式陷入传销争议 政策出台规范化发展社交电商运作模式是在C2C(消费者对消费者)与B2C(企业对消费者)的基础上演变出来的新形态,此种模式属于社交电商经营的多级分销,容易演变为披着社交电商外衣的传销行为 。2019年3月14日,广州“花生日记”陷入传销门,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456万元 。截止至2018年9月25日,《花生日记》APP形成了31530个以运营商为塔尖的金字塔结构,会员总数达21534555人,其中组织结构达到三级及三级以上层级的会员共有21496085人,占了全部会员人数的99.82%,层级最多的链条已经发展至51层 。会员遍及全国各省市,收取佣金金额达456744401.69元 。涉案会员众多,层级数目繁复 。2019年3月18日,“云集品”特大网络犯罪团伙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成立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要求会员缴纳一定费用取得加入资格,通过设立多等级的会员制度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他人继续参与,骗取财物,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被深圳警方“一锅踹” 。除此之外,云集、贝店、环球捕手等社交电商平台的运营模式都深陷过传销的质疑漩涡 。网络传销因手段隐蔽、涉众群体广泛、标的虚拟化、违法成本低和首脑高智化等特征,游离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社交电商平台容易剑走偏锋,依靠“拉人头”扩张导向,虽然社交电商与传销相比各个方面大有不同,但是边界仍然模糊 。社交电商与传销对比分析情况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政府法规以及行业内部的监管不到位也是社交电商运营模式屡屡出问题的原因 。社交电商不断壮大,行业不规范问题频出,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 。2015年以来,我国政策监督政策不断完善,有关部门责任不断强化,为行业健康发展搭建框架 。同时,随着执法力度加强,有助于打破过去对微商行业的偏见和顾虑,树立正面行业形象 。2019年6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八大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加大了手机APP端包括社交电商在内的网络市场新模式新业态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力度,以求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中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迅猛增长在年轻消费者增长、政策加码等多因素推动下,我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迅猛增长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市场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监测数据显示,2014-2017年,我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迅速增长,2014年我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已达仅仅为950.1亿元,同比增长87.2% 。截止至2017年我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增长至6835.8亿元,较2016年的3607.3亿元还增长了89.5%,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3.05% 。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18年我国社交电商有望维持其迅猛增长的势头,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元,达到1.14万亿元左右,同比增长66.77% 。2014-2018年中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统计及增长情况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随着政府对网购市场的监管逐渐完善规范,社交电商的运营模式与传销的边界日益明晰,未来凭借着低获客成本的优势,传统电商社交化发展将成为大势,伴随更多玩家入局,各种新型社交玩法也将被探索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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