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保健品需要许可证吗 电商网站销售进口保健品_有什么法规要注意的吗,跨境电商进口保健品政策

一、在跨境购平台上销售美国进口的保健食品,需要生产、销售企业具有哪些资质,海关需办理哪些手续?
在平台上卖进口保健品 。首先,必须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GMP证书 。然后办理营业执照 。然后进口食品 。需要海关检验证书 。完税证明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口的文件 。你可以卖掉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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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卖保健品需要办什么手续
随着电影《我不是药神》火》的上映,人们对人性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同时很多人问,网上卖药合法吗?网上药店必须在实体药店的基础上设立,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才能在网上销售药品 。否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此外,销售假劣药品的,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 。消费者也可直接登录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的“其他”项查询“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了解该网站是否为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合法网站,是否可以销售药品 。客户在网上购买药品时,可以在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所购药品的批准文号(即中药准名) 。如果查询结果与所购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等信息一致,则为正规药品 。目前网上药店只能买到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实体店购买 。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售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交易的其他商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 。
三、进口保健品的法律法规吗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南一、受理单位、地址和时间受理单位: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受理处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李楠11号楼5层邮政信箱:100061二、申请人:保健食品国产保健食品的审批程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并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 。对于进口保健食品,申请人应向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和样品 。三 。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1)申请材料首页为申请材料目录,目录中的申请材料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中“附材料”的顺序排列 。每份文件都有封面,封面上注明产品名称和申请人姓名,右上角注明文件名称 。材料之间应有明显的区别标志,并应标明材料名称或材料所在目录中的编号 。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 。(2)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中文不小于4号字体,英文不小于12号字体),内容完整清晰,不得涂改 。(3)除《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和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请材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的印章或骑马订的印章(多名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应加盖申请人的全部印章),并在正文上加盖印章 。加盖印章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章使用的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4)多个申请人共同申报的,应当提交共同申报负责人的推荐信 。(5)内容相同(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地址等 。)中的申请材料应填写一致 。(6)产品名称应当包括品牌名称、通用名称和属性名称 。产品名称应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体现产品的真实性,简洁易懂,符合中国人的语言习惯 。3.品牌名称可以是产品的注册商标或其他名称 。4.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表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夸大功能作用的词语 。5.属性名称应表明产品的客观形式,其表达应规范、准确 。6.有补充剂型的产品,应当使用相同的商品名和通用名命名,但使用不同的属性名 。7.进口产品的中文名称应与外文名称相对应 。可采用意译、音译或意音结合,以意译为主 。8.保健食品命名不得使用下列内容: (一)消费者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和地方方言;(2)“高效”、“第一代”等虚假、夸张、绝对化的词语;(三)粗俗或者迷信的词语;(4)外国字母、符号、汉语拼音等 。(注册商标除外);(5)不使用与功能相关的谐音字(词);(6)不得使用人名、地名(注册商标除外) 。(七)外文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相关文件应当翻译成规范的中文;外文参考文献中涉及产品保健功能和安全性的摘要、关键词和内容应翻译成规范的中文(外国人姓名和地址除外) 。(8)申请人提交的补充资料应按《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和内容逐项提供,并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提交补充资料时,应一并提供修改后的项目完整资料,修改日期和公章与原申请人一致 。(九)对于已验收的产品,申请人对变更本标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产工艺、试验报告以及其它可能涉及产品安全和功能的内容不得更改 。2. 除上述内容外,如需更改,申请人应向原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更改申请,说明更改理由,注明提交的日期,加盖与原申请人一致的印章 。申请人应提供更改后该项目的完整资料 。(十)未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产品,其申报资料及样品一般不予退还,但已提交的《委托书》、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生产国(或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原件(再注册产品除外)除外,如需退还,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不批准意见的3个月内提出书面退还申请 。(十一)新产品注册申请应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8份;变更与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6份 。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 。其中,申请表、质量标准、标签说明书还应当提供电子版本,且内容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四、国产保健食品申报资料项目 (一)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国产/进口) (二)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加盖申请人印章,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三)提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 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通用名(以原料名称命名的除外)与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报告, 由申请人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库中检索后自行出具 。如:经检索,“益肝灵片”是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牌益肝灵片(口服液或胶囊等)”就不得作为保健食品名称 。(四)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由申请人自行做出声明,并对声明做出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申请人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未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 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是指国家商标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未注册的不需提供 。商标使用范围应包括保健食品,商标注册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应提供商标注册人变更文件或申请人可以合法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文件 。(六)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等) 按《申报资料项目要求》提供该项资料,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应分别列出,缺一不可 。(七)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及使用的依据 (八)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 按《申报资料项目要求》提供该项资料,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三方面内容应分别列出,不可缺项 。(九)生产工艺简图、详细说明及相关研究资料 (十)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和起草说明以及原辅料的质量标准 。(十一)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及选择依据 。(十二)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十三)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1.产品说明书应按下列格式和要求编写: ××××产品说明书 本品是由××、××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具有××的保健功能(注:营养素补充剂无需标“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字样,只需注明“具有补充××××的保健功能”即可) 。[主要原料]按配方书写顺序列出主要原料、辅料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100ml)含: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含量 。含量应为确定值 。营养素补充剂还应标注最小食用单元的营养素含量 。[保健功能]按申报的保健功能名称书写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每日××次,每次××量,如有特殊要求,应注明 。[规格]标示最小食用单元的净含量 。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净含量: (1)液态保健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或ml 。(2)固态与半固态保健食品:用质量,单位为毫克、克或mg、g 。(3)如有内包装的制剂,如胶囊(软胶囊)等,其质量系指内容物的质量 。[保质期]以月为单位计 [贮藏方法]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还应根据产品特性增加注意事项 。保健食品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注意事项应根据申报的保健功能和产品的特性确定 。(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提供该项资料) 。2.产品标签应按下列格式和要求编写: 产品标签样稿编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说明书内容的应与说明书保持一致 。(十四)其它有助于产品评审的资料 1.包括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文件(GMP、HACCP)证明、原料供应证明、原料供销合同、委托协议、原料检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书等证明文件以及产品配方、工艺、功能、安全等有关的研究、参考文献资料等 。2.提供的外文资料,应译为规范的中文 。(十五)未启封的最小销售包装的样品2件 提供的样品包装应完整、无损,应贴有标签,标签应与申报资料中相应的内容一致 。样品包装应利于样品的保存,不易变质、破碎 。样品应在保质期内 。五、进口保健食品申报资料项目 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除根据使用原料和申报功能的情况按照国产保健食品申报资料的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生产国(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该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1.申报产品由申请人委托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证明文件中的生产企业应为被委托生产企业,同时需提供申请人委托生产的委托书; 2.证明文件中应载明出具文件机构名称、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3.出具该证明文件的机构应是产品生产国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二)由境外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境外生产厂商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负责办理注册事项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委托办理注册事务的委托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书出具单位名称、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申请注册产品名称、委托事项和委托书出具日期; 2.出具委托书的委托方应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 3.被委托方再次委托其它代理机构办理注册事务时,应提供申请人的认可文件原件及中文译本,译文需经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 。(三)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当经生产国(地区)的公证机关公证和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确认 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证明文件应载明文件出具机构的名称、申请人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2.证明文件应当明确标明该产品符合该国家(或地区)法律和相关标准,允许在该国(或地区)生产和销售,如为只准在该国(或地区)生产,不在该国(地区)销售,这类产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 。3.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应是生产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四)生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与产品相关的有关标准 (五)产品在生产国(地区)上市使用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应列于标签、说明书样稿项下 。上述申报资料必须使用中文并附原文,外文的资料可附后作为参考 。中文译文应当由境内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确保与原文内容一致;申请注册的产品质量标准(中文本),必须符合中国保健食品质量标准的格式 。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代理机构名称(中、英文)应前后一致 。2.证明文件、委托书应为原件,应使用生产国(或地区)的官方文字,需由所在国(或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确认 。3.证明文件、委托书中载明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 。4.证明文件、委托书应有单位印章或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5.证明文件、委托书应译为中文,并由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 。六、国产保健食品变更申请申报资料要求与说明 1.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载明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称、原(辅)料、工艺、食用方法、扩大适宜人群范围、缩小不适宜人群范围等可能影响安全、功能的内容不得变更 。2.申请人应当是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 。3.申请变更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其附件所载明内容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并写明变更事项的具体名称、理由及依据,注明申请日期,加盖申请人印章 。4.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印章 。5.需提交试验报告的,试验报告应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机构出具 。七、国产保健食品变更申请申报资料项目 (一)缩小适宜人群范围,扩大不适宜人群范围、注意事项的变更申请 (二)改变食用量的变更申请(产品规格不变) (三)改变产品规格、保质期以及质量标准的变更申请 (四)增加保健食品功能项目的变更申请 (五)改变产品名称的变更申请 (六)申请人自身名称和/或地址改变的备案事项 1.国产保健食品变更备案表 。2.变更具体事项的名称、理由及依据 。3.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5.拟修订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的修订说明 。5.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该申请人名称和/或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八、进口保健食品变更申请的申报资料要求与说明 1.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载明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称、原(辅)料、工艺、食用方法、扩大适宜人群范围、缩小不适宜人群范围等可能影响安全、功能的内容不得变更 。2.申请人应当是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 。3.申请变更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其附件所载明内容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并写明变更事项的具体名称、理由及依据,注明申请日期,加盖申请人印章 。4.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印章 。5.需提交试验报告的,试验报告应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机构出具 。6.申请人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变更事宜的,需提供委托原件(委托书应符合新产品申报资料要求中对委托书的要求) 。7.变更的理由和依据,应包括产品生产国(或地区)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和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确认 。8.产品生产国(或地区)批准变更的标签、说明书(实样)和质量标准应附中文译文,并经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 。9.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或境内代理机构的印章 。九、进口保健食品变更申请申报资料项目 (一)缩小适宜人群范围,扩大不适宜人群范围、注意事项的变更申请 (二)改变食用量的变更申请(产品规格不变) (三)改变产品规格、保质期、质量标准的变更申请 (四)增加保健食品功能项目的变更申请 (五)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在我国境外改变生产场地的变更申请 (六)改变产品名称的变更申请 (七)申请人自身名称和/或地址名称改变的备案事项 (八)改变境内代理机构的备案事项 九、国产保健食品境内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申报资料要求与说明 (一)所有申报资料均应加盖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印章 。(二)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转让方将转让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全权转让给受让方,并指导受让方生产出连续三批的合格的产品 。2.转让方应承诺不再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三)技术转让合同应清晰、完整,不得涂改,应经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 。(四)省级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受让方的卫生许可证及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受让方名称一致,许可范围应包含申报产品 。十、国产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一)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表 。(二)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订的有效转让合同 。(四)省级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受让方的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五)省级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受让方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 。(六)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变更批件) 。(七)受让方生产的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其数量为检验所需量三倍 。十一、进口保健食品向境内转让申报资料要求与说明 (一)申请人委托境内代理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符合进口产品申报资料要求中有关委托书的要求) 。(二)进口保健食品在境外转让的,合同需经受让方所在国(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确认 。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经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 。十二、进口保健食品向境内转让产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一)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表 。(二)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订的有效转让合同 。(四)省级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受让方的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五)省级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受让方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 。(六)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变更批件) 。(七)受让方生产的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其数量为检验所需量三倍 。(八)由境外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由境外厂商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负责办理注册事项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三、进口保健食品在境外转让产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一)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表 。(二)受让方生产国(地区)允许该产品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当经生产国(地区)的公证机关公证和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确认 。(三)受让方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四)转让合同 。该合同必须经受让方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驻所在地中国使领馆确认 。(五)由境外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境外生产厂商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负责办理注册事项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变更批件) 。(七)确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受让方生产的连续3个批号样品的功效成份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试验的检验报告; (八)受让方生产的连续三个批号的样品,其数量为检验所需量三倍 。十四、补发批件产品注册申请申报资料项目 要求补发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因遗失申请补发的,应当提交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原件;因损毁申请补发的,应当交回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原件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补发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继续使用原批准文号,有效期不变 。补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应当标注原批准日期,并注明“补发”字样 。十五、保健食品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与说明 十六、国产保健食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一)国产保健食品再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变更批件) 。(四)产品生产所在地省级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该产品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五年内销售情况的总结 。(六)五年内消费者对产品反馈情况的总结 。(七)保健食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 。注:上述资料不能完整提供的,申请人必须在提出再注册申请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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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网上销售保健品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申请什么证件吗?怎样做才合法?在网上销售保健品和线下销售保健品的手续是一致的 。手续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 。2、生产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书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商标注册证 。7、条码证 。8、产品检验报告 。9、卫生许可证 。扩展资料:特点1、交易成本的节省性交易成本的节省体现在企业和客户两个方面 。对企业来说,尽管企业上网需要一定的投资,但与其他销售渠道相比,交易成本已经大大降低了,其交易成本的降低主要包括通信费用、促销成本和采购成本的降低 。2、交易的特殊性交易的特殊性包括交易主体和交易对象的特殊性 。从交易主体来看,随着网民的增加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购物的人数在不断增加 。但是网上购物者的主体依然是具有以下共同特征的顾客群体:年轻、比较富裕、比较有知识的人;个性化明显、需求广泛的人、知识广博、头脑冷静、擅长理智分析和理性化选择的人、求新颖、求方便、惜时如金的人 。从销售对象的特征性来看,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在网上销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销售
五、销售保健食品的商家需要准备什么资质?1、商户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开设保健食品的商家必须持有该证照,证照许可范围必须明确注明“保健食品销售”权限 。2、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上两证部分厂商是二证合一,具体要看经营范围以及许可范围 。4、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即批准文号)复印件;6、如系进口保健食品须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即批准文号)复印件;7、如系进口保健食品,需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及检验检疫合格的报告或证明复印件 。扩展资料保健食品亦称功能性食品 。一个特定的食品种类 。它具有调节人体功能的作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适于特定人群食用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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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口保健品怎么通过跨境电商销售【卖保健品需要许可证吗 电商网站销售进口保健品_有什么法规要注意的吗,跨境电商进口保健品政策】按照一般贸易进口保健品就可以了,然后按照电商平台的规则销售,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进行合法的销售,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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