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车上的人!(一)

连我自己都没想到,会有一次的更文是在半天车程后的凌晨敲出来的。换掉原定的主题,写一篇日记。

2016年9月30日01:00天气:黑漆麻黑有点凉心情:还好吧
一个小时之前,我还在归家的车程中,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自打独自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以来,我一直和两件事纠缠不清,一个叫“搭错车”,一个叫“坐过站”。而这一次,从出门那一刻就开始犯错,平静了一段时间的生活要赏我一段独特的回忆。
在k1205这一趟通往云南昆明的铁皮车里,来来往往着各种肤色的“外地人”,能听到的对话里,都夹杂着各地可爱的方言以及很蹩脚的普通话。离我最近的一行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手里的车票都印着“无座”二字。
上车后的半个小时里,我从原本的6号车厢一直被前行的路人挤到了8号车厢,等到视线范围内的人群不再涌动时,我轻快往前面的车厢走,一边想大家都往后面挤,前面的人应该不会很多,再次回到6号车厢,果然让我发现了一块风水宝地——没有人站进去的开水间,对门就是乘务员休息室,有什么事情发生还可以第一时间找乘务员。
选定落脚地以后,我开始观望周遭,这还是一个很让人拘束的小空间,连接着前后两节车厢,前前后后的人都摩肩擦踵,稍不留神就会和旁边的陌生人撞到一块去。时不时飘过来一阵恶臭的二手烟味、老坛酸菜面的味道,以及快餐的馊味,这一切的一切,会让我无比期待火车穿过隧道的那段时间,因为穿过隧道时,过道里都会吹进连绵的阴风,一阵一阵的,让我闻不到那股迷幻的味道。而每每穿过隧道,身边的人都会挤得更紧密一点,大概是因为换季的夜风总是让人猝不及防,积攒的汗臭味被风吹散,又是一番奇妙的嗅觉体验。不得不承认,这就是我一开始很抗拒的,六个半小时的生存环境。
“嘿,我知道那是什么歌了”
“你是去哪的?”这是一把很年轻的女声,但是循着声音望过去是一张雌雄莫辩的脸,隔着一条过道我都能闻到她身上那股孤僻的味道,因为刘海长得都要挡住眼睛了,暂且管她叫长毛。
听到对面传来这么一句问候,我混沌的大脑开始飞速地运转起来,在接下来冷场的几秒钟里,我脑补了一步道德伦理片就连丧尸的画面也呼之欲出,可是还是很诚实地把终点站说了出来。如果对方心怀不轨,那我的形象一定是涉世未深很好下手的对象。对方听到我的回答后并没有立即作出回应,嘴角冷冷地上扬了一个弧度,这个微表情出现在我胆大的余光里,心里难免一颤。
一直背靠着长毛的一个胖大叔扭过厚重的双下巴,咯咯地笑出声,说了句“我们也是!”,看着体形敦厚面相颇忠实的胖大叔,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担心很多余,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多坏人呢!我朝大叔笑了笑还不忘看了下长毛以示歉意,“原来是老乡啊”。
说完我稍稍转动了下搁置在一边的吉他方便手提可以架在吉他上面,两个小时一直背在肩上的两大件终于放了下来,我大舒了一口气。“你会搞这个?”站在斜对角的眼镜男托了托镜架,斯文地问道。还没等我回答,长毛就很随性地伸出左手,示意我把吉他递给她,这举止自然地好像我们认识了很久一样,淡淡但有不容忽视地说了句:我会。
原本熙熙攘攘的小过道突然间安静下来,我很不好意思提起压在吉他上的手提,把吉他递给了长毛。原本就很挤的过道里突然就变得更挤了,看起来他们都很愿意让出一把吉他的地方。长毛一点也不含糊地把脚往后撑在背后的墙上,吉他架在她瘦削的腿上,说实话真有几分像电影里演的那些流浪歌手的样子。
没有询问周遭的人想听什么,就自顾自地弹唱起来,旁若无人,那听起来并不是一首很开心的歌。曲终除了起哄再来一首,并没有人去询问这是什么歌,也不会有人关心她的心事,大家把自己路人甲的角色拿捏得很好。而我好久都没有从那句“我已经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的调调里缓过来,这就是为什么配了这首歌的原因。
“你一个人吗?”长毛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我笑了笑:“对啊,不像你,有伴!”我朝胖大叔的方向看了看。
“我和他,一起在深圳上的车而已。”长毛回头看了看,胖大叔打起盹来得姿势妖娆得让人忍不住发笑。“我15岁就不读书出来混了,当时以为一个人也可以顶天立地,很喜欢独处,那时候大家都以为我自闭......后来啊,就喜欢上和陌生人聊天了......”
我快要记不清长毛讲的故事了,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不相信人和人之间能做到百分百的感同身受,也没办法百分百的理解。但是她一直说的独处好像我能略懂一二。
曾经有一段时间,特别特别喜欢独处。一个人泡图书馆自习室、听歌跑步,很是自娱自乐。也是那时,才发现,我也可以活得很安静,还觉得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到天荒地老。
——试过一个人在一家精致的奶茶店,静静地呆上一个下午什么也不做,就是喝着奶茶思考着“未来的人生如何更有意义”这样烧脑的大命题。一个人为了吃上一家听说了很久的老字号,在好多个走错的分岔路口措手不及。一个人去吃炸鸡啤酒,吃火锅,看电影,回学校的路上还会一时兴起,为了KFC的第二杯半价,同时舔两条雪糕……我想,也许是因为我的自私,有时想和一群人疯闹,有时又吝啬于拿这些美好的时光与人分享。
奈何人真的是一种群居动物,自降生以来就注定和周围的人胡搅蛮缠,不知为何就要与志趣不同的人聊天相处。看过一篇报道,人之所以具有群居动物的属性、是为了相互合作赖以谋生,躲避伤害;而现在群居却被理解成用以排解孤独无趣,但事实上却是从一个人的孤独奔向了一群人的孤独。
“其实孤独只是内心无可避免的常态,直面内心才会获得自由。”这大概就是长毛会渐渐喜欢和陌生人说话的原因,不用刻意去解释为什么,自由散漫地故事讲完,也不用在意路人甲的看法,最终得到的满足,是和熟人讲故事所得不到的。
“嘿,大叔,餐车又过来了!”
7号车厢突然传来断断续续的大笑声,没人能听清那边在开心些什么,模模糊糊听到一把中气十足的中年男声,忽高忽低地,越来越近。
刚刚停止讲段子的眼镜男突然又大呼大喊起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一个头大花白的米八壮汉,扛着一张黄色的大胶椅朝我们走来,那张椅子的大小和普通硬座的大小一般,看着过道后面还有空位,壮汉笑嘻嘻地朝着我们喊道“老子过来这里陪你们啦!”夹着河南口音的普通话,脸上的横肉稍稍动一下都可以抖动起来,一个顶俩的体型顿时让这个原本可以松脚的小空间更加局促。
而壮汉也明显感觉到了这个很骨感的现实,直接把车厢的过道堵住了,边搬椅子边苦笑着说:我老伴在那边车厢坐着呢,没办法啦,人老了不禁站咯......”
眼镜男笑着说:“看您这架势年轻着呢。”所有人似乎都心领神会。壮汉坐好后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张泛黄的照片,没有过塑的边边角角显得整张照片很有年代感,壮汉脸上的肉往外咧开,露出两排不太整齐的牙齿,眼睛一直眯着,好像视线一直留在那张照片上......
【嘿,车上的人!(一)】壮汉猛地一抬头,深邃眼窝里含着的眼珠子,紧紧地吃住了我好奇的眼神,后脊梁骨能感受到这辆火车又进入了一条隧道,可是眼皮子却在冒汗,焦点怎么也没办法从壮汉的眼珠子上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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