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突然降价,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 电商降价活动属于什么行为,电商平台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

双十一前夕,16家电商平台被通报,被通报的原因是什么?
双11前夕,16家电商平台被通报批评 。因为恶性竞争、恶意涨价、虚假广告、卖假货等原因被点名批评 。一、活动概述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购物节 。许多人都在为疯狂购物做准备 。各大电商平台也推出了很多提升销量的促销策略 。有些活动策略很有用,但有些也让他们一个个饱受诟病 。这里列出了导致他们批评的主要原因 。二、恶性竞争恶性竞争是导致他们被点名批评的原因之一 。中国市场巨大,电商市场也相当大 。大大小小的电商平台数不胜数 。为了竞争,尤其是为了在这个即将到来的黄金购物节中取得优势,这些电商平台暗中给竞争对手很多绊子,其中一些手段恶劣的被抓住,直接点名批评!3.恶意涨价其实恶意涨价已经不是第一次被点名批评了 。这种情况在过去每年的购物狂欢节前都会发生 。各大电商平台良莠不齐 。一些商店为了在这个特殊时期增加销售额,故意违规提高商品价格,他们还利用促销和折扣的幌子欺骗消费者 。现在被点名批评,也算是罪有应得吧!四 。虚假广告虚假广告也是这些电商平台被点名批评的一大原因 。毕竟随着我国广告法的不断完善,打击虚假广告的力度越来越大,商家一旦不注意,就很容易踩雷 。五、卖假货现在各大电商平台数量众多,竞争激烈 。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价格战是黄金策略,但价格战意味着可能要压缩利润 。这些平台为了减少减利,对假货的打击力度可能没那么上心,这也导致他们因为卖假货而被点名批评 。欢迎关注我,带你看各种社会!如果你也喜欢我的文章,请评论,喜欢,转发!原创,仅供参考,严禁抄袭,违者必究!
唯品会涉嫌不正当竞争被立案调查,哪些行为算不公平竞争?
1月15日上午9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依法对唯品会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这是继去年12月24日阿里巴巴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后,第二家被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的电商 。两家公司被调查的时间间隔不到30天 。唯品会被调查,对股价会有一定影响 。去年12月24日,阿里巴巴被调查后股价暴跌超过13% 。当然,阿里巴巴当时面临的是其他问题,所以反应会更大 。唯品会作为第二家被调查的电商,其意义也非同寻常 。面对被调查,唯品会表示会积极配合调查 。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1.欺诈交易方式:包括4种:1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也是不正当竞争;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商业名称,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促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贿赂手段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 。它不同于合法的回扣、折扣和佣金,因为贿赂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会反映在交易对手的正式账目中 。3.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对商品的质量、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出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通过广告或其他方法使公众知晓 。四 。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包括:1 。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款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5.掠夺性定价:掠夺性定价是指经营者以碾压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构成掠夺性定价的不正当竞争需要以碾压对手为目的,同时需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但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还债、转产、停业等原因降价销售的商品,不属于掠夺性定价 。6.有奖销售和巨额有奖销售:经营者以谎称有奖或者让知情人中奖的欺骗手段销售商品,以有奖销售的方式销售劣质高价产品,均构成有奖销售中的不正当竞争 。大奖销售是指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的销售行为 。大奖销售倾向于鼓励盲目消费,对中小企业是一种威胁,无形中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所以是一种不正当竞争 。七 。破坏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业信誉是社会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做出的综合评价 。这种评价反映的是经营者的商业形象,与属于经营者的财产内容形成特定的信誉 。诋毁竞争对手广告的演员
促销是营销者向消费者传递有关企业及其产品的各种信息,说服或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以达到扩大销售目的的活动 。促销本质上是一种传播活动,即营销者(信息提供者或发送者)发出各种信息刺激消费,并将信息传递给一个或多个目标对象(即信息接受者,如听众、观众、读者、消费者或用户等 。)来影响他们的态度和行为 。常用的推广方式有广告、人员推广、网络营销、业务推广、公共关系等 。根据实际情况、市场、产品等因素,企业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促销方式的组合 。缩短进入市场的过程利用促销手段向消费者或经销商提供短期激励 。在一段时间内,激发人们的购买热情,培养顾客的兴趣和使用爱好,让顾客尽快了解产品 。消费者首次购买促销的激励需要消费者或门店员工亲自参与其中,行动导向的目标是立即实施销售行为 。消费者普遍抵制新产品 。因为使用新产品的初始消费成本是使用旧产品的两倍(一旦对新产品不满意,就要花同样的价格去买旧产品,相当于花两倍的钱才能买到满意的产品,所以很多消费者心理上都认为买新产品贵),消费者不愿意冒险去尝试新产品 。但是促销可以让消费者降低这种风险意识,降低初始消费成本,接受新产品 。再次购买的激励当消费者试用产品时,如果他们基本满意,他们可能会愿意重复使用 。但这种消费意愿在初始阶段一定是微弱的,不可靠的 。但是升职可以帮助他实现这个意愿 。如果有持续的促销计划,基本可以固定消费群体 。通过首次购买体验,留住客户 。毫无疑问,推广是一种竞争,可以改变一部分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和品牌忠诚度 。在利益的驱动下,经销商和消费者都可能大量购买商品 。所以在促销阶段往往会增加消费,增加销量 。侵略与反侵略的竞争 。无论是企业发起市场侵略,还是市场进入者发起反侵略,促销都是一种有效的应用手段 。市场入侵者可以利用推广加强市场渗透,加速市场占领 。市场上的反入侵者也可以用针锋相对的促销来达到阻击竞争对手的目的 。推广相关产品市场的首要目标是完成所推广产品的销售 。但在产品A的推广过程中,可以带动相关产品b的销售,比如茶叶的推广可以促进茶具的销售 。咖啡壶卖的多了,咖啡的销量也会增加 。在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美国石油公司向消费者免费赠送煤油灯,这使得煤油的销量大增 。节日酬宾促销可以让产品在节日或企业庆典时锦上添花 。每当常规节日来临,或者企业有大的庆典(以及上市的时候),促销都可以表达市场参与者对消费者的一种回报和庆祝 。
【商品突然降价,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 电商降价活动属于什么行为,电商平台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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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是什么意思?
刷单是违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的质量、期限或者产地作虚假宣传 。否则,将由有关部门处理 。情节轻微的,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万至200万元罚款,并可吊销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或者散布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商品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的罚款,并可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案例清单:网友王毅加入了一个微信刷机群,是一家卖电器的公司 。淘宝上有两家店,赠品都是实用家电 。每天都有网友在群里收到礼物的照片 。每天都有网友感谢领队及时退钱 。一周后,王毅心动了,开始尝试刷第一单 。第一单297元,商人信守承诺 。确认收货后的第二天,他就把退款记到了我的账上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王毅也大胆起来,接连刷了两单,商家也及时退款,商家也逐渐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和信任 。第三个月,组长说这个月送了一个烤箱 。想做的话可以先报名,但是需要充599元,收货后一周内付清 。当时王毅有些犹豫,金额有点大,退款时间也比较长 。群里的网友都跃跃欲试,很快就有很多网友收到了烤箱,每天都在群里晒自己的美食 。王毅的心开始颤抖 。毕竟王毅早就想拿烤箱了 。于是王毅毫不犹豫的刷了榜 。但一个月后,王毅打开微信,看到全群上百条消息 。负责退款的组织被解散,他们被踢出局 。参考上图: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参考上图:人民网-首单入案宣判中国打击网络虚假交易“亮剑” 。
刷多少单 量刑标准
返利行为有两种:1 。明示不违法,合同中约定记账;2.暗中回扣违反相关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财物或者其他方式向下列单位或者个人行贿,以获得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1 。交易对方的员工;2.交易对手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个人;3.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个人 。在交易活动中,经营者可以以明示的方式向交易对手支付折扣或者向中介支付佣金 。经营者向交易对手支付折扣或者向中介机构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记录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记录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行贿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除非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寻求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有关的协议、账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及其他资料;(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财物;(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监管部门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 。延伸信息:一般来说,返利能否兑现主要与经销商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有关 。业内认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有:1 。扰乱市场正常价格秩序的;2.跨区域销售;3.违反竞争销售品牌产品;4.销售假冒企业品牌产品;5.假冒企业名称非法经营 。风险较大的返利模式1 。高额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的溢价收入和会员、加盟商缴纳的费用 。大部分平台没有合法的实体经济和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收入,资本运作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持 。2.资金安全 。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渠道吸收公众和商家的资金,如“预付消费”、“充值”等 。大量资金被平台控制,存在资金转移和卷款跑路的风险 。3.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 。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指使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谋取高额返利 。这样平台可以快速吸收公众资金 。部分平台还采取传销的方式,以所谓的“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参与者缴纳入会费和“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通过发展下线获取提成 。平台参与者的上述行为具有非法集资和传销的特征 。这类平台的运营模式违背了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根据相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是违法的,依法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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