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选品的原则和逻辑 电商前置原则是什么,前置仓电商模式

一、什么是前置仓电商系统?
【跨境电商选品的原则和逻辑 电商前置原则是什么,前置仓电商模式】整个零售行业正在经历“新零售”的洗礼 。线下零售又在兴风作浪 。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成了一种“政治正确” 。线下“自助”的模式不断翻新,线上线下合作的新闻也层出不穷 。冷链配送最大的成本在2C环节,配送其实并不贵 。方伟前仓电商构建电商生态,构建去中心化的商业生态 。通过数字资产与实体商业的价值对接,将强大的线下体验式服务与高效的互联网金融完美结合,为用户和商户提供更高效、更有价值的智能服务,实现商业服务的商城体系 。第一步:鼓励用户邀请奖励,让快速获客的用户在邀请他人注册后获得数字资产奖励,形成二次分发体系,可以鼓励用户自主发展其他用户,让区块链平台的用户基数更大!激励,激发推广热情利用糖果刺激用户的推广和购买行为,通过价值塑造,使激励更具吸引力,激发用户的自我推广热情 。购物返利,刺激用户消费,用户在商城消费后可以返还数字资产,从而刺激用户更多消费,促进复购,提升商城收益!第二步:交易数字资产支付,延伸线下消费场景方伟积分商城解决方案整体或部分支持通过数字资产进行商品交易,打造数字资产价值标准和线下使用场景,解决各大电商的财务结算、跨境业务和信息流问题 。智能合约担保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通过智能合约的可信任度保障交易,降低买卖双方的信任成本和交易成本,减少传统意义上的交易撮合服务需求 。同时,去中心化去掉了第三方机构的参与,让双方直接交易,大大缩短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第三步:营销精准数据营销,实现对商城用户消费数据的有效推广和收集,并通过加密的方式保存数据 。通过与数据营销机构合作,依托数据和算法优势,实现广告的精准投放和优化,有效整合资源,扩大效益 。个人数据营销,回归用户 。在方伟商城的平台上,使用数据的用户可以获得数字资产的奖励 。用户将拥有完全的数据所有权,可以基于数据进行一切经济活动 。数据是这个世界上每个用户的“私有资产” 。电子商务推动了商业逻辑的发展,对传统商业模式起到了极大的颠覆作用,并将孕育出许多新的机会 。在数字经济时代,方巍将利用前仓电商供应链,帮助中小电商企业实现突破和转型,为电商行业带来更多机遇!

跨境电商选品的原则和逻辑 电商前置原则是什么,前置仓电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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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境电商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跨境电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图案设计选择用中国企业还是注册海外公司 。其实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但个人认为注册海外公司的模式对企业未来的估值和资本运作更有利 。那么如何注册呢?首先你需要找一家代理公司或者当地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一家海外公司 。这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 。提供法人护照或身份证件即可注册境外公司 。成本也不高 。注册公司的报价是95英镑 。当然,你还需要一个目的地国家的商业地址 。这个费用很灵活 。一般来说,一年150斤起,申请时间不长,1-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找中介登记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有没有后续服务,比如增值税登记,国外银行开户等 。如果不是,注册的海外公司只是假的 。2.设立自营仓或者选择第三方海外仓 。先说组建本地团队 。如果你的货物以中大型货物为主,很有可能是海运 。这时候你可能需要一个当地的联系人来帮你安排仓储 。如果货量少,当然通关银行可以帮你办理 。但随着集装箱数量的增加,显然这种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时效性的要求,需要找当地的经手人安排清关、缴纳增值税、安排拖车、仓库卸货等一系列动作 。还有一种方式是选择第三方海外仓,这是为了帮助暂时无法设立自营仓,国内直营配送业务有瓶颈的企业 。典型的例子就是货量太大 。选择第三方海外仓的另一个好处是“在不了解自己企业在这个国家的销售水平的情况下,不需要卖方承担租用仓库的风险”,因为第三方海外仓是专业的仓储物流团队,可以解决来自各方面的复杂问题,可以说是刚刚选择海外做生意的中国企业的必经之路 。在寻找本土团队的过程中,一定要记住不要找留学生做团队负责人,因为国籍不是一个容易解决的问题,往往会导致公司未来发展遇到很多瓶颈 。3.注册第三方销售平台账号是海外销售的关键一步 。很多人想直接搭建一个垂直平台 。这个决定其实和利用第三方网站平台进行销售并不冲突,而是相辅相成的 。第三方销售平台主要有亚马逊、易贝、Groupon、Wish等 。也可以考虑国内的全球速卖通平台 。如果不想放弃B2B销售模式,用阿里巴巴也是不错的选择 。第三方销售平台也可以作为垂直网站引流的主要方式 。注册第三方平台账号,可以在中国公司注册(比如亚马逊全球商店),也可以在当地公司注册 。最好有自己的品牌 。如果你能在第三方销售平台上做的很好,比如排名前几的细分品类,可以引流到自己的垂直网站上 。4.培养国内销售团队这主要是为了建立一支高效的,能够独立处理问题的销售团队 。球队可以根据国家来划分,比如英国队、法国队、美国队等 。最好有一到两个在目的国有多年留学经验的团队成员,他们会把采购习惯和沟通技巧带进来 。如果觉得培养团队需要时间和金钱,也可以考虑代为运营公司 。但需要强调的是,“运营公司必须对你的产品有足够的了解,并能够向厂商提供各种支持,如说明书的翻译、包装的规格、这个国家的产品认证以及产品功能的修改”
意见等” 。最后,补充一点:要决定打开境外市场,关键还是要对自己的商品进行足够多的市场调查,了解产品在当地是否有竞争力和强大的需求 。在准备动作做好之后就是选品接下来就来了解一下选品的思路是怎样的?先从卖家的类别说:工厂型卖家:自己有工厂,自己是供应商,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对于这类卖家是不是就在想我只要把我产的东西卖到亚马逊就可以了,但是我给这些工厂类卖家一个建议:其实你可以更好的发挥你们的优势,去研究亚马逊卖的好的产品,热销产品,好好看看哪些东西是你们能做的,然后看一下这个东西的好评是什么,差评是什么,关注点在差评上,工厂类卖家就可以针对这些差评的地方进行改进 。很多传统领域都可以萌生新的创业机会出来,任何一个行业都有改造的机会,任何一个行业都值得重现再做一遍 。铺货型卖家:这样的卖家也需要选品,不停的在铺货也很容易踩雷,选品的原则即使是铺货型卖家也是要去规避的 。精品型卖家:这样的卖家店铺里面的产品不超过10件,一般都是这样,甚至只有一个产品,这是非常正常的 。那么站在精品卖家的角度去分享选品的思路,有以下几点:第一点,也是最核心最重要的一点,不好去做侵权产品 。什么是侵权?比如买衣服,衣服上面的这个图案是米老鼠,这个是迪士尼的产权;衣服上面有美国队长盾牌,这是漫威的版权,这应该都知道的 。另外就是技术专利,外观专利类似的版权也要注意,这个是千万不能去碰的 。一旦接触,轻则产品下架、罚款,重则直接封店,不留任何情面 。第二点,不要做危险品,不要做敏感品 。在亚马逊上面买爆炸物、致燃物肯定是不行的,这是常识,都知道什么是危险品 。那么,什么是敏感品呢?口罩不要去卖,哪怕一开始允许卖了,到最后也是很惨的,前段时间直接下架了100多万产品,很多卖家是没有得到通知的情况下直接被冻结 。第三点,新手卖家不要做大件,就是又重又大的产品 。因为亚马逊很大一部分开支是在物流成本上,尽可能想办法去降低物流上面的成本 。但是如果做大件的话,第一你从国内发到亚马逊的成本很高,第二单件产品超过23kg,外包装单侧超过60cm,会被额外的收取仓储管理费 。建议新手卖家不要这么任性的去做大件,很难赚回来 。第四点,不要去做需要审核的类目 。尽量去找能直接上架销售的,不需要亚马逊去审核的,需要各种证书的这种产品 。一是需要成本去开证明,二是审核过程耗费时间和精力 。如果自己就是生产这些东西的,那还值得去这么做,因为通过审核的话,门槛会比较高,竞争会相对小 。第五点,新书卖家注意价格区间,不要做太高价格的东西 。不要超过50美金,也不要做太低价格的东西,低于10美金 。因为太高不大好卖,太低不赚钱,最好的价格区间是在20-40美金左右 。第六点,不要去做有季节性、有周期性的产品 。比如夏天来了做泳装,那么夏天过去后怎么办呢?如果对库存的预测,销售的预测做的不好的话,库存就会造成积压 。这些类目一般老玩家才会去做,新手卖家建议避开远离 。如果对库存的预测,销售的预测做的很好,可以忽略我刚才说的话 。第七点,不要去做巨头扎堆的红海类目 。比如3c,国内大佬级卖家安克创新就是做亚马逊起家的,他做的类目就是3c这块,一年的销售额50亿美金,是没有办法和那些巨头比的,这些3c基本上就是标品,作为小卖家,在没有研发能力的情况下,基本上玩不出新花样 。但是服装也属于很热门的类目能不能做呢?这个可以,只要你的服装的设计是跟别人的不一样的,还是可以做的出来的 。所以,这两点要好好理解当中的区别 。第八点,选品要考虑市场的容量 。有些朋友会想,我不做热门的红海类目,去做冷门类目行不行呢?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要太冷门 。如果你选的类目全世界潜在卖家只有1000人,我觉得不是在做生意,而是在做慈善 。
三、连锁电商前置仓的运营模式?电商供应链系统、抢占前置仓电商布局先机前置仓电商供应链系统,结合配送端、门店端、后端供应链和仓储管理,全面提升仓储和订单流转的工作效率,通过共享物流、仓储、配送等资源,使区域配送更加快速、高效 。01、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全渠道触网传统线下门店往往受到消费升级、地理位置、货品优惠等因素影响,导致门店销售额难以提升 。通过前置仓电商供应链系统,真正打通线上线下交互壁垒,实现线上线下多店铺订单、库存、商品统一调配管理,合理分配资源,让线上门店带动线下销量,用线下门店提升用户体验 。02、库存清点智能化,告别混乱管理传统仓储货品规格多样且SKU繁多,出库后难以追踪,这也导致了库存不准、管理混乱等问题的频发 。前置仓电商供应链系统,对货品流转的整个流程进行管控,实现库存的流转动向、采购策略、货品调拨等操作的统一调配,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的精准度 。03、智能策略覆盖,降低物流配送成本传统配送模式的地址可达性、成本、时效等因素往往难以精准判断,人力成本和配送成本被大量浪费 。前置仓电商供应链系统,精准记录前置仓分布位置和数量,智能匹配订单,为其提供最优的配送方案 。同时支持建立货品分类及类别管理,提高了分拣工作效率 。04、自动生成数据报表,门店效益一目了然面对日常及活动的大单量冲击,传统的数据管理容易出现数据混乱、统计难度大等问题,需要多次计算统计才能了解门店的运营情况 。前置仓电商供应链系统,为用户提供全面精准的可视化数据报表,货品成本、营销数据、门店盈亏清晰可见,秒级计算速度,实时记录数据变化 。05、完善会员体系,提高门店转化率用户管理及精准营销能够有效提高门店转化率,如何搭建会员体系、利用数据分析精准刻画用户画像,是运营方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通过前置仓电商供应链系统,打造完善的会员管理体系,线上线下门店联动,流量统一管理分析,以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帮助平台分析用户的消费行为,并针对消费行为推出合适的营销方案,从而提高商品复购率和用户沉淀 。前置仓电商供应链系统,帮助企业完成大数据分析、供需补货、配送路径优化、多元化营销等环节,实现置仓模式的规模化、系统化复制,打造完善的前置仓电商供应链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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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商的前置仓是否需要单独登记注册网上注册就可以了
五、生鲜电商前置仓运营模式?方维的生鲜前置仓可以的,主要是要看你的选择了,适合自己的运营模式就好在生鲜电商里,前置仓是一个比较另类的存在 。朴朴,妙生活,天天果园,每日优鲜,U掌柜,都曾经或者当下在操作这个商业模式 。微商分销系统解析前置仓模式是怎么运营的 。前置仓运营商业模式 。前置仓是在离消费者较近的地方,可能是某个办公楼,某个社区里设置一个小型的仓库,用户下单,1-2个小时就能配送上门 。不管是从商品新鲜度还是从时效上来说,前置仓商业模式都能做到很好的体验 。而且在财务逻辑上,一个前置仓大部分都是固定投入,除了人力投入,配送投入,包装耗材可以计算到订单里作为变动投入,存在打平甚至挣钱的可能 。理论上,随着订单量的上涨,每一单的履约投入可以控制在3-5块左右 。但是也有明确的订单天花板,一个前置仓能承载的发货量是局限的 。这么多优势,前置仓商业模式难道是最终商业模式,不一定!虽然前置仓在体验上优点很明显,但是对于网站方来说,运营难度极大 。主要是在两个方面:1. 由于订单的不确定性,导致损耗的不确定性,同时还存在如何补货的问题 。2. 由于每个地段的消费者差异,存在品类运营差异,费用差异,一个城市多个区域尚且如此,扩展到全国,例如华北跟华东的消费者口感是不一样的,复杂度就会大大上升 。这个问题是困扰现阶段前置仓玩家的最大问题 。每日优鲜主要做的是北京,U掌柜做的是上海 。双方前后宣布区域盈亏平衡 。在对外公关稿里,基本都提到了对于销售的预测 。销售预测的准,备货准,卖不完造成的损耗就低 。销售预测的准,备货也到位,不会存在经常的缺货,造成消费者买不到想要买的东西,微商分销系统解析前置仓模式是怎么运营的 。因为数据模型牵扯到太多的变量 。比如说天气情况,费用情况,周末的影响,同行是否有促销,是否有出现负面的口碑,是否有节日,网站是否有投放广告等等 。而且每一个前置仓,目前估计也就个几百单,人工智能的前提我认为是大数据,要不然这个结果偏差太大 。一个仓盈亏平衡,不典型所有仓,同理城市 。第二个缺点,前置仓是强运营的活,每一个前置仓辐射的3公里的情况都不大一样,而且你在北京证明商业模式成功,换到上海或者广州是否一定能够成功,这里是一个问号 。最后咱们再讨论下两种业态 。一个是连锁水果店,一个是前置仓商业模式 。前置仓可以理解为暗藏,而水果店是明仓,他有经营的功能 。连锁水果店开发一个线上网站,用户网上下单,水果店线下配送,本质上跟每日优鲜的前置仓商业模式没有任何区别 。而且水果店能够根据销售情况控制好损耗 。那么连锁水果店的今日是不是就是前置仓商业模式的明天?两种商业模式扩展速度本质上差不多,也是一个个区域,一个个城市拓展,选址,铺货,销售,优化 。每日优鲜是不是努力几年,到最后也顶多是一个鲜丰,或者一个百果园 。决定他们最终走向的还是团队基因问题 。互联网团队更加偏向用户,偏向技术 。而传统团队会更接地气,偏商品,偏商业 。百果园把一米鲜收了,也是看中了一米鲜的互联网基因,来弥补自己缺失的那块DNA 。最后说下我觉得前置仓可能的未来 。未来纯互联网团队跟传统团队多多少少会融合 。谁也不敢打包票说每日优鲜永远是暗仓,没准个别区域个别城市,能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会切成前店后仓的水果店经营 。微商分销系统解析前置仓模式是怎么运营的 。水果必须快速流通起来,一个网点仅靠线上订单或仅靠线下订单,都是不够的,应该是尽可能的拿下所有渠道的订单,例如学校,餐馆等,每天都能有稳定的出货量,保持水果充分的流通 。另外还有一些点是可以考虑的,既然是线下开店的方式,能否在批发档口开店,能否在农贸市场开店,这些地方的流量相对稳定,而且用互联网精神,用户第一的理念去经营,是否也是一条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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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知识产权人的通知及平台内经营者的删除规则,具体内容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随着《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逐渐受到更多关注 。如何合理有效地使用电商平台的“通知-删除”规则,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成为权利人关心的话题 。本文通过对淘宝、京东、拼多多、eBay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实证研究,对“通知-删除”规则的含义及构成要素进行说明,还对权利人如何使用这一规则提出了指引和建议 。一、电商法中的“通知-删除”规则法律上应用最广的关于中介责任的限制,是从《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DigitalMillennium Copyright Act)》中规定的“避风港制度”开始 。由于其中的“通知和移除”机制影响最大,一度成为“避风港制度”的代称 。“避风港制度”的基本内涵是,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使用信息定位工具,包括目录、索引、超文本链接、在线存储网站,在其链接、存储的相关内容涉嫌侵权,如果其能够证明自己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者内容,则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过程中,“避风港制度”逐步演化成为了电商平台的“安全港”,甚至演变成某些电商平台避免责任的挡箭牌,也沦落成为职业打假人非法牟利的工具而遭到恶意使用和滥用,因此亟需从实务的层面进行探讨 。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及“避风港制度”集中规定在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 。其中,第四十一条为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第四十二条至四十四条为治理规则,第四十五条为责任规则 。《电子商务法》不仅从立法层面将“避风港制度”的适用从信息网络传播权扩大至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为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适用“避风港制度”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还进一步明确了电商平台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法律后果,即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也规定了权利人“错误通知”的民事责任及“恶意通知”的加倍赔偿责任,规制了投诉方滥用“避风港制度”的情况 。《电子商务法》中的“通知-删除”规则可以总结成“四步法”,即:通知→电商平台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同时转送通知→网店经营者反通知→电商平台转送此反通知并视权利人是否在15日投诉或起诉来决定是否恢复 。新规则赋予了被通知人反通知的权利,使其有机会就通知内容发表相应的反馈意见并阻止平台所采取的临时措施,将《侵权责任法》中简单的“通知-删除”规则细化为类似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通知-删除-反通知-恢复”,整个操作流程更为完整合理,更好地平衡了各方利益 。二、“通知-删除”规则的运用及不当使用的法律后果(一)通知的效力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以下简称“删屏断终”)等必要措施 。平台的“删屏断终”行为有维护商誉等自身利益的考虑,但更主要的是在履行法定的义务,也就是《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有别于之前电商平台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的实践,电商平台不再拥有根据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删除的权利与义务,而是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以拼多多近期更新的《维权投诉指引》为例,该指引规定:拼多多在收到权利人提交的《通知书》后,将对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表面审查,表面审查程序包括受理审查和转送通知(如下图所示)拼多多表面审查程序拼多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的通知采用表面审查原则符合《电子商务法》的实质,在《电子商务法》已经规定被通知人可以通过反通知阻断删除措施的情况下,平台的审查权限主要还是应当定位于表面审查或形式审查,仅限于审查认定通知或反通知是否包含“初步证据”,是否属于不合格的通知或反通知 。但是,因为法律法规、司法实践对于侵权通知应包含的“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尚未明确界定,以致平台在实践中还会演变成对“侵权成立可能性”的审核 。但可以预见,与实质审查的观点相比,如果按照形式审查方式界定平台权利,那么平台的审查时间会大幅缩短,更多通知会得到平台支持,更多涉嫌侵权的信息会被采取删除、屏蔽措施 。(二)通知的构成要素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而早在201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子商务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权利人的通知应当包含的内容也进行规定,包括:(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等信息;(2)足以准确定位被控侵权交易信息的具体信息;(3)证明权利归属、侵权成立等相关情况的证据材料;(4)权利人对通知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权利人发送的通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发出通知 。从前述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权利人的有效通知除了应提供侵权的初步证据外,还应当提供投诉人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被投诉产品或服务的具体信息、要求平台采取的措施、通知真实性保证等内容 。但鉴于专利侵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求电商平台基于有限的材料或权利人的通知就采取必要措施,容易导致权利滥用 。实践中,各大电商平台一般都会区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类型的不同,对权利人的通知区别对待,如下表所示 。淘宝、拼多多、京东关于专利权通知的规定比较淘宝网制定以上专利投诉处理规则依据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2014年12月15日起施行)第7条“电商平台还可以要请求专利权人进一步提交涉嫌侵权商品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对比材料”;以及《浙江省专利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34条“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电商平台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而2019年《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明确权利人针对专利侵权的投诉,发出通知必须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侵权的决定” 。该《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了权利人针对专利侵权向电商平台所发通知的构成要素,突破了《电子商务法》对“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的规定,限制了通知的效能,提高了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 。如果被通过,则各大电商平台针对专利侵权的处理仅作为“转送通道”的地位将具备法律上的依据 。(三)错误及恶意通知对于错误通知应采用客观判断标准来判定,只要被通知侵权人的反通知证明、生效裁判或其他形式确认为不构成侵权的,通知就应当被认定为错误通知 。但是,错误通知并不必然导致法律责任,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用法定的责任构成要件去衡量 。按照过错推定原则,在错误通知的情况下,应由权利人自己证明其在发出通知前已经尽到了谨慎注意的义务 。而恶意通知是指权利人并不以维权为目的,在明知平台内经营者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而发起投诉 。最常见的恶意动机是打压竞争对手的市场地位和敲诈性投诉,也有以控制市场区域、控制市场价格为目的的恶意投诉 。恶意投诉者为满足有效通知的构成要件,经常采取先恶意申请以取得权利证书,伪造证据等手段 。淘宝平台以及eBay网都规定了不受理的投诉类型,如下表所示淘宝、eBay规定不受理的投诉类型表为遏制日益增长的恶意投诉现象,《电子商务法》规定了恶意错误通知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因此,权利人应当谨慎发出通知,发出通知的理由应当具有合理性,避免错误通知,也避免通知被认定为存在恶意,从而对明显不构成侵权的投诉承担过失法律责任或惩罚性赔偿责任 。(四)另一后果:确认不侵权之诉确认不侵权诉讼一般指利益受到特定知识产权影响的行为人,以该知识产权权利人为被告提起的,请求确认其有关行为不侵犯该知识产权的诉讼 。知识产权权利人对平台上的商家进行侵权指控的通知,会让商家的常规经营活动受到一定的困扰,使得被通知方的权利或义务处于不安全、不稳定的状况 。此时,被通知方除了可以发出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来阻却平台采取必要措施之外,还可以向权利人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争取时间摆脱侵权责任 。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需要满足下图4所示的三个条件:图4为平衡权利人和被通知人之间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首次明确了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受理条件 。该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前提条件:①权利人发出了侵权警告;②权利人被警告方或其利害关系人提出了书面催告(前置程序);③权利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撤回警告,也未提起诉讼 。在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水木天蓬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速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中,案号为(2015)京知民初字第2173号,水木天蓬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涉案产品不侵犯涉案专利,并要求速迈公司承担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 。水木天蓬公司关于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得到了一、二审判决的支持,法院最终判令速迈公司需要通过在其官方网站刊登公告的方式消除警告函给水木天蓬公司商誉造成的影响 。本案判决明确了在侵权指控最终被认定不成立的情况下,专利权利人向竞争对手的客户发送警告函的行为很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专利权利人需要就不当警告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通知-删除”规则运用建议“通知-删除”规则在我国立法体系和司法实践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规范流程,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有效通知将触发“删屏断终”的法律效果 。然而,知识产权权利人通知中的诉求应当合理,需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需要结合所查证和掌握的侵权线索针对不同的侵权行为提出不同的诉求 。含有不合理诉求的通知电商平台可以不予以处理,也无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并且容易引发被通知方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给权利人的维权行为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产生不必要的成本 。因此,权利人在准备通知时,首先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维权目的正当、不侵害名誉、不进行商业诋毁等原则,需要对所涉侵权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充分考量和论证后发出 。通知的内容切忌空泛和笼统,对于权利人的身份、所主张的权利的有效性、权利的保护范围以及其他据以判断被警告行为涉嫌构成侵权的必要信息也应当予以披露 。当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构成侵权的法律事实及法律责任比较明确,可以直接要求、催告和敦促电商平台删除网上侵权内容及链接或停止使用侵权标识等行为;如果构成侵权的法律事实或责任有所争议、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结果不太确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经营者发出通知,警告对方注意相关法律风险,从而使其主动停止侵权行为,进行产品下架;如果尚未掌握特别有利的证据但存在协商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则可以通过提示争议风险,争取协商解决 。为此,我们建议权利人在发函之前需要夯实权利基础,对是否构成侵权经过专业的审查判断,固定好相关侵权证据并留存针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记录和工作底稿,必要时可以证明已尽谨慎注意义务 。电商平台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对平台内商家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依法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很有必要,否则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 。为此,电商平台在“通知-删除”义务基础上,还应尽到一定主动审查义务,即电商平台对应通过构建符合要求的监管、巡查制度以及技术手段,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审查,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权利人 。电商平台如果未采用同行业普遍采取的预防侵权的技术措施,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错 。特别是对于“通知-删除”规则不能适用的领域,例如“微信小程序”,或规则适用难度很大的“微商”等领域,电商平台更需要主动审查 。如果出现电商平台监督商家保护知识产权不力的情况,权利人也可以尝试依据第八十四条进行行政举报或投诉,督促电商平台进行有效治理 。当然,权利人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平台、社会组织、消费者的共同作用,构建起多元主体参与的电商协同治理体系,才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路径 。(王良: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翌静: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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