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房都要电商费吗 什么是购房团购电商费,买房收取电商费属于什么行为

一、有谁知道买房的电商费什么意思
房产费来源于电商平台,故取名电商费 。变相涨价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种促销手段 。钱换钱的房产电商费来源于电商平台,故取名“电商费” 。表面上看是“钱生钱”,类似于生活中使用的优惠券 。实际上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了中介费,甚至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涨价的促销手段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房产中介收取的“电商费”、“团购费”等不合理费用明确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实践中,很多企业都想方设法逃避监管 。实际收取电商费用的单位既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往往是其关联公司 。他们就是这样逃避法律监管,达到目的的 。延伸信息:如遇收取“电商费”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查询,找出房屋的备案价格,与合同价格进行对比,再决定是否买房,缴纳电商费,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在签订相关合同时,需要对电商费的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尤其是电商费的性质,购房合同终止后电商费能否退还,电商费由谁退还等 。支付电商费用时,注意索要相应收据或发票,保留支付电商费用的必要证据 。如果收取电子商务费的单位既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记得问清楚实际收取电子商务费的单位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保留证据 。然后,及时向房地产相关部门反映 。来源:人民网——“钱生钱”,还要买房“电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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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商费是什么合法吗
三、买房团购费是合法的吗?
团购费合法 。根据法律的分析,所谓购房团购,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人自发组团或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推选代表或单位与开发商多次谈判,最终在一定时期内以低于零售市场成交价的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 。对开发商来说,主要是带来大量的交易,对客户来说,主要是获得利益,属于双赢的营销模式 。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基于网络公司或专业化房地产营销公司的团购协议模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诉讼前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可以认定有效 。《团购协议》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的,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该协议无效 。但如果开发商与购房人或单位签订的《团购协议》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只是普通的购房意向书或其他约定的内容 。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 。如果需要中途过户,那么就不是房屋过户,而是购房资格过户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交给电商进行团购 。只要楼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必须保证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能在售楼处买到商品房 。不得强制购房者参加各种团购、网购活动 。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 。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最终承认企业可以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收取团购费,只能说明消费者权益不应受到损害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号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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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团购费是什么意思?
其实确切的说,团购费就是开发商不愿意自己出营销费用,找一个电商公司来收取团购费,然后这个电商公司会帮开发商出一些营销费用,也算是变相涨价 。
【现在买房都要电商费吗 什么是购房团购电商费,买房收取电商费属于什么行为】五、苏宁悦城工抵房是什么意思能买吗
以房地产项目中尚未出售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使用权作为抵押;买不到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承销机构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应当与项目现场公示的房价一致,不得一房两价,不得以第三种形式拆分购房价格,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志误导购房人,不得采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定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不得进行“工转房”、“户口转房”等商业宣传,不得发布虚假供求信息,不得编造、传播恶意炒作的虚假信息,不得变相囤积房产扰乱市场秩序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治理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乱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扩展资料:商品房委托销售相关要求规定:1 。承销机构不得变相向买家收取佣金,不得通过第三方加价向买家收取“团购费、会员费、诚意金、服务费、电商费”等除预约和预付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2.承销机构收取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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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退电商费怎么办我之前有一个退电商费的案子,我们是和开发商调解结案了,但有的人不同意调解,就继续诉讼了,后来我想起来这个事儿,就查了一下那个项目的判决,发现销售公司、装修公司、开发商四个公司承担了连带责任,共同返还电商款,这个项目本身钱也都在退,只不过有的人诉到法院,开发商就优先处理了,后来也有人咨询过我这个案子,也通过诉讼解决了 。今天下午跟开发商的法务聊到电商款的问题,我说起这个事情,他说他们合作的项目也是这么判决的,承担连带责任,支持退电商款,听起来北京的退电商款的形势一片大好呢,但我没查其他判决情况,有兴趣退的人可以自己查一查所在项目退款诉讼情况 。这对购房人太有利了,虽然很多电商款都是现金收取的,但如果有他们承认的证据那就有机会退回来,有退电商费需求的北京业主可以抓紧行动了 。电商款有各种各样的叫法,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优惠,类似三万抵五万这种说法,什么叫法都有:电商费、团购优惠费、信息服务费等等都有可能,反正意思是你交小钱省大钱,但实际是什么样子就不知道了,是销售公司把房价太高了还是真的抵扣了,就得到时候查一查落实一下,天津倒是有专门的规定,没有抵扣就可以退,但收现金的不打条就很麻烦 。所以提两个建议吧,收现金的必须打条,不打条也必须录音,当然了,最好别给现金,哪怕是转到销售的个人账户,也比现金强很多,只要有痕迹,就好证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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