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线东坡区征地及补偿方案出炉!眉山城区动工又进一步!

【S5线东坡区征地及补偿方案出炉!眉山城区动工又进一步!】S5线东坡区征地及补偿方案出炉!眉山城区动工又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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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2〕86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 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 启动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涉及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太和镇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涉及东坡区富牛镇富牛社区1组 , 广佛村4、5组 , 河东社区6、8、9、11组 , 荷花村1、4、6组 , 土地社区4、6组 , 长虹社区3、4、6、7组;太和镇大林社区1、3、10、11组 , 金光村4、5、7、8、9组 , 龙石村9组 , 龙亭社区4、7组 , 四维村1、3、6组 , 永丰村5、9组 , 面积合计34.0655公顷(具体征收面积见附件) 。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土地现状及地面附属设施、拟征收面积范围调查 , 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 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等行为 , 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 , 不予补偿 。
特此通告 。
附件: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2〕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 现将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东坡区富牛镇富牛社区1组 , 广佛村4、5组 , 河东社区6、8、9、11组 , 荷花村1、4、6组 , 土地社区4、6组 , 长虹社区3、4、6、7组;太和镇大林社区1、3、10、11组 , 金光村4、5、7、8、9组 , 龙石村9组 , 龙亭社区4、7组 , 四维村1、3、6组 , 永丰村5、9组 , 合计34.0655公顷集体土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9.5551公顷 , 园地11.7347公顷 , 林地4.7075公顷 , 草地0.5261公顷 , 其他农用地5.8378公顷和上述农村集体原有的建设用地1.7043公顷) 。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
四、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规定执行 , 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为3:7 。 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按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6倍执行 。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 如因政策性调整 , 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人员 , 其社会保障按现行政策及有关规定办理 。 涉及拆迁安置的 ,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如因政策性调整 , 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
六、其他事项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 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 , 可以向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 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 , 视为同意本方案 。
(二)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 持不动产登记证书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所在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
特此通告 。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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