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间可以结婚吗,需要报告公安机关批准吗
法律分析:假释期间可以结婚,不需要报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男女双方要求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婚姻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登记结婚的,应当重新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姻登记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
假释程序怎么进行
法律解析:假释的程序与减刑基本相同,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交由罪犯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查裁定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序列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院审查案件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在正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准予假释的决定 。假释裁定由审理案件的法院院长或者主管院长审查签发,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布,也可以委托执行机关宣布 。法院应当将假释裁定书副本同时抄送原审法院和罪犯移送劳改单位所在地的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假释的监督主要由假释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承担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公安机关将对其行为进行监控,对其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律教育,督促罪犯认真改造思想,争做守法公民 。假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
怎样才可以假释
假释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后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在服刑一定期限后,提前附条件释放的制度 。被假释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重新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假释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的适当适用可以有效地促使罪犯服从教育改造,使其尽快回归社会,有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但实际被判处无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法定客体条件是并非所有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假释 。假释是对罪犯的有条件提前释放 。同时,国家不排除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部分刑罚的可能 。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罪犯 。(2)法定的实质性条件 。罪犯仔细观察监视,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危害社会,是假释的必备或关键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犯罪分子,应当认定为“表现悔罪”: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准则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教养期间一直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不再犯罪,或者是老、弱、病、残、无行为能力的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一是为贯彻教育、改造、挽救未成年犯的方针,未成年犯的假释标准可以相对于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第二,对犯有严重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原审判决也要考虑进去,所以要特别慎重,严格控制 。(3)法定的刑罚执行期限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部分刑罚的罪犯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原判刑期执行一半以上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的,才可以假释 。对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原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能适用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执行起始时间从羁押之日起计算 。为了使假释制度的适用具有灵活性,我国《刑法》第81条还规定,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免除上述限制执行刑期的规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以下情形: (一)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有突出立功表现的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五)为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分子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的人,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不再危害社会;(6)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对部分具有外国国籍或非大陆国籍的罪犯适用假释;(7)其他特殊情况 。(四)不得适用假释的情形 。对于累犯和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一)对于累犯,无论判处何种刑罚和刑期,都不得假释 。(二)实施过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罪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0年以上的,不得假释 。除上述罪行外,“暴力犯罪”还包括其他对人施加有形力量的罪行,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飞机等 。(3)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刑期不足10年,也不得假释 。此外,法律对假释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罪犯被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裁定符合假释条件的,予以假释 。假释程序符合刑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假释按照减刑程序执行 。此外,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因犯罪分子的特殊情况,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不受执行刑罚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当立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 。(二)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因罪犯有特殊情况,不受刑罚执行限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假释案件,应当提交假释案件报告、罪犯特殊情况报告、假释裁定书各15份及全部案卷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罪犯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罚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作出核准裁定;不予核准的,裁定撤销原裁定,禁止假释 。-刑法关于假释的规定第七节【假释】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实际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十年以上的 。如果他们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于累犯和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第八十二条罪犯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没有法律程序不得假释 。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限为未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文章
第八十五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的,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宣告 。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重新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罪犯有判决宣告前未判决的其他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发布的假释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的 。不构成新的犯罪的,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的刑罚 。从上述刑法的具体规定不难看出,假释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监外执行,适用假释没有意义;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最高刑期为六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适用假释的意义不大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独立的刑种,仍然属于死刑 。根据不适用假释的规定,只有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才能适用假释 。所以假释只能适用于有期徒刑或者刑期更长的无期徒刑 。2.被假释的罪犯必须是服过一定刑期的罪犯 。所谓执行一定刑期,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十年以上 。只有对罪犯进行一定时间的教育改造后,才能对其悔改表现有更准确、正确的判断 。这是对其悔罪不再危害社会作出结论的考察期,否则无法维持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 。3.被假释的罪犯,必须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的罪犯 。自觉遵守监规,是指入狱后,始终表现良好,始终认罪服法,始终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始终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文化学习、技术学习,不再危害社会,是指彻底改变世界观,不再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有特殊情况的,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有特殊需要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受前述条件的限制 。
文章插图
假释是怎么回事?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经过一定期限的刑罚,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由司法机关有条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1.假释是为了使罪犯提前回归社会,所以必须附加一定的条件:(1)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但是,对于累犯和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0年以上的罪犯,不得假释 。(2)应适用假释的判刑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判处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才可以假释 。适用假释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特殊情况”是指国家在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特殊需要 。(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 。罪犯在执行刑罚期间,必须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以免再次危害社会 。2.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相同 。同时,刑法也明确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3.假释的缓刑期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未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假释的缓刑考验期限为10年 。假释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其活动;(三)遵守监管部门关于接待来访人员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或迁居的市、县的,应报监察机关批准 。4.假释犯的监管和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管 。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处理: (一)假释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无论新罪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对新罪判处的刑罚和前罪尚未执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确定 。(二)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人在原判决前有未决之罪,且未决之罪未超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未决之罪作出判决,对未决之罪适用的刑罚,按照刑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确定 。已执行的刑罚,在新判决的期限内计算 。(三)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假释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假释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四)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人员应当遵守假释的规定 。没有上述三种情形的,假释考验期满时,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应当予以公告 。
服刑人员死在监狱怎么办
055-79000规定: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罪犯因病死亡的,监狱应当进行医学鉴定 。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学鉴定有疑问的,可以重新进行死因鉴定 。罪犯家属如有疑问,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犯罪分子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作出死亡原因鉴定 。第十三条罪犯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可见,根据死亡的原因和性质,如果是因病,监狱会给予适当的丧葬费用 。因劳动原因非正常死亡可获得赔偿 。资料:犯人减刑程序:1 。有期徒刑罪犯(包括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已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时,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 。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分管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提交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报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结果要在服刑人员中公开 。除非有特殊情况,被假释的罪犯不能减刑,假释考验期不能缩短 。罪犯减刑假释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二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假释的,间隔不得少于二年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假释和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羁押罪犯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假释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的,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予以公告 。来源:百度百科-监狱法
文章插图
假释只能通过公安机关的批准才行吗?
【假释期如何获得公安机关批准 假释期如何获得公安机关批准,假释期如何获得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假释必须经过法院批准,法院可以在假释前作出裁定 。
推荐阅读
- 如何把视频下载到ipad本地 如何把视频下载到ipad,如何把视频下载到ipad上
- 不过马六甲海峡怎么走 如何到马六甲海峡,如何到马六甲海峡旅游
- 300度视力可以矫正吗 300度视力如何,300度近视如何恢复
- 如何打业余足球视频 如何打业余足球,如何打业余足球比赛
- 奶粉桶底写了电商是什么意思
- 耐克即将续约大巴黎,翻了三倍的年赞助高达7500万欧元 耐克赞助巴黎谈判如何,耐克赞助巴黎谈判如何评价
- 如何理解我们害怕的只是害怕本身的事情 如何理解我们害怕的只是害怕本身,如何理解我们害怕的只是害怕本身
- 如何做到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如何做到吃苦耐劳,如何做到吃苦耐劳的精神
- 日版5s卡贴设置 5s日版内设卡贴机如何弄3g上网,日版5s卡贴机支持什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