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的立法权限 地方立法权是如何修改的,立法法修改前已经获得地方立法权的

什么是地方立法权
地方立法权,相对于国家立法权而言,是指有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或者授权,在一定程度上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
地方人大具有立法权吗?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055-79000第七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就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同本省、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应当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 。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没有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批准 。资料:近两年地方立法:立法法修改在设区的市全面推进之前,除省级以外,地方立法权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享有 。这些城市被称为“49个大城市” 。有些城市为了获得地方立法权,梦想,甚至申请二十多年,成为“更大的市”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地方立法的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据统计,从2015年3月立法法修改到2016年12月底,在268个可以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和不设区的地级市中,有174个市州审议通过了270件地方性法规,其中立法法规124件,其他地方性法规146件 。65%的城市和州已经有了自己的法规 。在146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法律法规中,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等6个中东部省份先行一步,共89部(每省审批10部以上),占61% 。一些城市出台了很多法规,镇江、盐城、泰州、济宁等 。各记录了四条法规 。不仅发达地区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西部一些市州也相继出台了第一部法规,如新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西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立法程序规定》,甘肃《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先后出台了《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等3部地方性法规 。总的来说,设区的市的立法工作正在有序、全面地进行 。来源:中国人大网-地方立法这两年,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全面推进 。来源:百度百科-地方立法权 。
【地方立法的立法权限 地方立法权是如何修改的,立法法修改前已经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如何落实和完善地方立法权
地方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NPC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 。依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对于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认真贯彻立法法,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紧密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坚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社会领域立法,表达、平衡、调整各方利益 。立法法实施以来,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61件,修改8件,废止12件 。一批重要改革成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一些关系到城市科学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由地方立法予以规范和明确,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多元利益主体的一些冲突和利益诉求由地方立法予以平衡和调整 。1.坚持地方立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以2000年立法法实施为标志,我市地方立法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阶段,立法理念也从注重立法数量和速度向注重立法质量和效率转变 。立法重点由突出经济立法向更加重视社会领域立法转变,努力使地方立法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 。法律颁布10年来,我们先后制定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专利保护、海洋渔业管理、水法实施、烟草专卖法、民用建筑节能等地方性法规 。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和发展支柱产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方面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保障和促进青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七大以来,为适应党的指导方针的重大变化,着眼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积极推进立法重点调整,努力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作用 。第一,更加重视社会领域的立法,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不同的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地体现在立法中,通过立法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在继续做好经济立法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促进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健全和完善与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相适应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法律体系,妥善处理和平衡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 。比如,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制定了《校舍管理办法》、《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方面,《城市供热条例》、《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环境运行保护条例》制定时,政府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法案更加突出了海岛的开发利用,把海岛的保护放在了次要位置 。在初审过程中,委员们对此纷纷提出意见 。在与政府充分协调的基础上,立足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确立了“统一规划、保护优先、限制利用”的原则,全面细致地规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 。第三,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们始终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每一部法律法规的制定,每一项条款的设定,都力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这一根本原则,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当事人的利益 。修订后的《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将适用范围从青岛市城市规划区扩大到县级市城市规划区,扩大了建筑物的日照距离,加强了批后管理,规划公示制度法制化 。我们制定了《献血法》实施细则,明确了固定采血点,规定了更加优惠的献血者回血政策和相关待遇 。《城市供热条例》经过两次修订,适当延长了采暖期,提高了供热温度,明确了收费标准,明确了供热单位和用户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在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时,明确规定保护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 。修订后的《城市房地产拆迁管理条例》,将“拆迁区域内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确定为补偿标准,并规定了最低保障面积,提高了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标准,切实维护和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提高地方立法的实效性突出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也是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长期原则 。在立项和确定法规调整内容时,始终强调从实际出发,立足青岛特色优势,着力解决沿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保障和促进沿海城市科学发展、引领发展、和谐发展中的作用 。一是着力突出海洋特色 。青岛是沿海开放城市,海洋资源丰富 。为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们先后制定了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海岸带规划、海洋渔业、海域管理和无居民海岛管理等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一整套保护和利用海洋资源的地方性法规 。在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时,明确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污染严重的项目 。胶州湾沿岸;禁止向胶州湾直接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向胶州湾排放废水的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一级A标准等 。二是突出港口特色 。青岛是一个港口城市,拥有中国最大的集装箱码头 。它有贸易关系
第四,注重突出文化特色 。青岛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特色鲜明 。为了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这座城市,我们先后制定了城市建筑规划、城市景观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森林公园管理等法律法规 。有效地保护和延续了青岛的历史文脉 。第三,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科学民主立法是地方立法的必由之路 。多年来,我们积极探索科学民主立法的有效渠道、途径和措施,为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努力搭建利益诉求表达平台,积极推进民主立法 。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表达各方面意见 。比如2005年针对《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2007年针对《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让群众对条例涉及的重要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制定的时候,除了常规的论坛,我们还专门举办了市民论坛 。所有参加论坛的公民都进行了登记,以确保民意的表达是“真实的” 。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的制度,完善了法规草案公布制度 。对于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立法,坚持征询人民意见 。比如,在是否解除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的问题上,通过报纸、网络、问卷、市队入户调查等方式征求了1万多人的意见,为立法决策提供了依据 。实践证明,在立法过程中构建民意表达平台,不仅可以为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提供很好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也为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提供了重要渠道,从而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使立法过程成为释放社会压力的过程,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同时,这个平台也让群众在参与立法中了解立法,为以后法律法规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可谓一石三鸟 。二是努力搭建地方立法智力支撑平台,扎实推进科学立法 。我们一直认为,要做好立法工作,理论必须先行 。多年来,我们先后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青岛大学、青岛市委党校等高校联合成立了多个课题组,如法律授权条款课题组、立法技术规范课题组、法律清理课题组等 。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很好地指导了立法实践 。2004年,我们借助知名律所丰富的法律人才和专业知识优势,委托稻城两家知名律所起草《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代拟稿)》 。两个草案以专注于实践的律师的独特视角和专业素养,为《条例》的顺利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弥补专业人才的不足,我们还与中国海洋大学合作建立了法学研究生实习点,常年接受海洋大学法学研究生在法律工作室实习,实现良性互补;为了弥补实践经验的不足,我们选择了海尔集团、大学软控等21家企业作为地方立法的联系点 。大部分法律法规,尤其是经济法规,都要征求所有联系点的意见 。本届常委会在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例如,2009年制定《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代拟稿)》比例尺时,青岛充分利用海洋科研优势,组织海洋生态、海洋地质、海洋渔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召开论证会,对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洋污染进行了认真论证
如2004年,根据国家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组织集中清理和审查地方性法规,及时作出修改《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条例》等19部地方性法规和废止《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等8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为《行政许可法》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在刚刚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我们作出了关于废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立法法实施10年来通过的61件法律和法规性决定中,修改、修订和废止的法律法规有45件,占三分之二以上 。4.坚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坚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和基础 。先后制定了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关于进一步起草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工作规则、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立法听证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范了从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到法规起草、论证、修改的全过程 。一是规范立法计划编制制度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在实践中,我们非常重视立法计划的编制 。在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优先安排体现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的项目,优先安排具有独立性和先进性的立法项目,优先安排因原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项目,优先安排地方发展急需且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 。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原则、组织机构和时间,立法计划项目的建议、公开征集、论证和确定,以及立法项目库与年度立法计划的衔接,进一步规范了立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是规范法规草案起草制度 。在法规起草工作中,要组建一支高素质、精干的起草队伍,落实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和经费 。起草前,认真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立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把握青岛发展实际,找准立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不断完善法规起草机制,拓宽起草渠道,把立法者、实践者和理论工作者结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使理论与实践更好结合,更好反映人民利益和意志 。三是建立和完善统一审查制度 。实行统一审查制可以较好地解决越权立法、法规与法律冲突、民主程序不规范、部门利益驱动导致立法质量不高等问题 。它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 。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在坚持统一审议的同时,充分发挥了法制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优势、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提高了立法质量 。第四,建立了立法协调机制 。通过协调,可以解决立法中的主要矛盾和分歧,然后再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协调,正确处理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与常委会的关系
这种结构充分考虑了立法工作的需要,既体现了专业性又兼顾了广泛性,既注重理论指导又注重实践经验,既体现了工作的连续性又突出了工作的创新性,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

地方立法的立法权限 地方立法权是如何修改的,立法法修改前已经获得地方立法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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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权包括修改和废除法律吗?
地方立法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 。包括修改和废止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严格来说,它们是地方性法规,不是“法律” 。
地方立法权的立法流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提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规定 。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应当提交审议结果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 。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自治区单行条例公布后,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上公布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经济特区所在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内实施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NPC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变通规定,但是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专门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变通规定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经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
地方立法的立法权限 地方立法权是如何修改的,立法法修改前已经获得地方立法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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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权的立法权限
地方性法规可以对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的;(二)属于地方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3)2014年8月25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立法修正案草案,除省会城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外,其他设区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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