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案例!财政审计结果未出,甲方也应该支付工程款!

最高院案例!财政审计结果未出,甲方也应该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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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案例!财政审计结果未出,甲方也应该支付工程款!

近期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社出版了《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图书 , 这套书中对2022年的一些优秀案例进行了汇编 , 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多方面的内容 。 其中 , 关于民事纠纷的案例 , 还进行了具体的分类 。
在这些案例中 , 不乏建设工程相关的 , 其中有一起案例 , 详细解释了站在法院的角度 , 面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要等政府财评审计结果出来之后再结算工程款这一情形 , 法院是否可以提前判令甲方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
案例分享
案号(2020)湘04民终2324号
某建设公司中标了某路段的路灯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 , 在与路灯管理站签订合同后 , 建设公司将该项目交由彭某负责 。
其后 , 彭某又与唐某签订《土建工程合同》 , 以建设公司的名义 , 将案涉工程中的部分内容交由唐某施工 , 合同预定 , 工程款需等待政府财政验收审核后进行结算 , 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
【最高院案例!财政审计结果未出,甲方也应该支付工程款!】唐某施工完成后 , 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已经投入了使用 , 但政府方迟迟没有进行财政验收审核 , 因此 , 彭某也始终未与唐某办理最终的工程款结算 。 多次沟通无果后 , 唐某遂将彭某与建设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
本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彭某和建设公司应向唐某支付工程款 , 二被告不服上诉 , 认为财政审核未出没有办法进行结算 , 但是二审法院依然维持了原判 。
法院观点
关于本案的裁判结果 , 法院认为 , 本案中工程早已完成了施工 , 被告方也已经提前从政府发包方拿到了工程款 , 期间因为工人工资问题双方已经纠缠了四年之久 , 被告方一直没有支付工程款并且政府方的财政审核也没有结果 。
此外 , 由于唐某工程款被拖欠 , 导致了农民工讨薪等问题 , 十分影响社会和谐 , 且唐某承诺 , 其可以在政府财政审核后就工程款“多退少补” 。 综合多方面因素 , 尽管政府的财政审核结果尚未出具 , 但是从维护社会稳定 , 保障农民工利益出发 , 可以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 。
建永律师点评
本案的判决结果 , 某种程度上算是“突破政府裁判审计” , 让乙方拿到了工程款 , 但实则结果并不能令人十分满意 , 因为唐某承诺 , 其将在政府财评审计结果出炉后“多退少补” , 如果到时候财评审计进行审减 , 那唐某可能还要退还一部分工程款 。
在实践中 , 甲方以财评审计为借口对工程款结算进行“久拖乱砍” , 是建工领域非常普遍、让乙方企业头痛不已的顽疾 。 特别是针对政府工程 , 因为财评审计是一个必然的行政流程 , 就给了甲方充足的理由和借口慢付、少付工程款 。
但事实上 , 财评审计的结果完全是可以突破的 , 就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工程结算以财评审计结果为准”这类条款 ,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 推翻这些约定 , 要求甲方快付、多付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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