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或该结束的演出

一场或该结束的演出

20170610
四月初,我以同学会筹委会的名义,在群里发了一个通知,转眼之间两个月过去了。如果说那个通知算作一粒种子,我想现在也该发芽了。然而事情不会如此简单,凡事讲事出有名,一个活动绝非说一说那么容易,以一己之力是不可能完成的。
仔细分析这个通知,其实有许多值得推敲地方。比如同学会筹委会的组成,也算是一级组织,不能是一个人,谁批准的,虽然说现在的公司可以是一个人,但是筹委会却不行。再有通知涉及的内容,是否经过全体同学,或至少半数以上,或相关领导的讨论而确定的。还有这个通知的发出,是否经过授权,是否有效。
想到这些我不禁汗颜,我的行为很有拉大旗作虎皮的嫌疑,或许正在被人揶揄、调侃,然而或也未必。
其实这个话题并不是由我提出的,假如要以此申报专利,或许我还不行,然而我觉得这是一个好的话题,也是因为如此,由于某种契机,以某种方式,而再一次提起,仅此而已。
假如不是同学会,而是其他的活动,或许事情就要简单一些,如果这样的说法成立的话,那么我就可以很好地为我的行为开脱,事情也就简单了。
我可以说,我的所作所为仅仅是一个行为艺术,在群的舞台上的一个表演,为同学们带来欢笑,带来思考,无伤大雅。如果说是种子,或许温和,说成是小丑应该是更加现实。
再假如我不是以筹委会的名义,并且也不是关于同学会的内容,事情也要简单。比如我说我们一起去看流星雨,这里就没有正确性与合法性的问题,相对就要随意一些。一起去看流星雨,仅仅是一个邀约,响应了,就来,不响应,就不来。这件事儿,不用批准,不用讨论。
是不是把事情想的多了,本该就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却非要上纲上线,弄出那么一大堆的是是非非,或许是吧。
但是,凡事确需事出有名,也一定要政治正确,就好比“替天行道”的大旗只有宋江能够扛得起来。
关于同学会,两年前议过,两个月前又被提起,不管以何种方式,趁着时光尚好,不如就抓紧办了,也算了了一份心思。
【一场或该结束的演出】或许我的演出该结束了,舞台还在,也该上演新的节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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