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森

明天胡先森就要坐着动车,从家乡的小站台出发去成都,然后从双流机场坐飞机到外派点工作。也就是意味着我们的异地恋上升为异国恋。粗粗算来,他的工作不稳,在南昌算是待的比较久,两个月吧。然后被调到了成都,再被派到国外。
从八月底到现在,我们基本上一个月见面一次,一次7天。说是七天,还有个两三天花费在路上,算不得。所以撑死了也就五天。不过这五天对于我们真真算的上恩赐了。
我很爱胡先森,即使在前两个月里,我曾动过分手的念头,仅仅只是因为距离太远,每天两个人的时间凑不到一块,我睡觉的时候,他在工作,我上午上课的时候,他在睡觉,下午上课,他在跑业务。他好像永远都在忙,就像陀螺一样,不停的转啊转。
这次我们刚刚分开。一个月前我见他,还是有点微胖。如今,两条腿不知道瘦了多少,让我好一番羡慕嫉妒恨。其实,更多的第一想法是心疼,心疼他怎么瘦了这么多,衣衫里还有一股风尘的味道。
明天他就要离开,而我是今天下午离开那个小小的同样的站台。在拥抱后,我拿着车票,检票进站,他没有目送我进站,我回头,被幕布遮挡了视线,只看到一个身影侧身过了,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胡先森】我在站台上等车的时候,看见对面的田野里飞过大片大片的黑色的鸟。原谅我高度近视,分不清那是什么。但是,我的心里却很荒芜,就像肃秋的风,穿过空无的田野,什么都没有,却又什么都被卷走一样。
脚上蹬着的小白皮鞋,里面有绒绒的毛,暖和,舒适。身上穿的套头卫衣,也是暖暖的,这两样也都是胡先森回来以后陪我逛街买的。而我却忘记了他说他缺一双皮鞋,并没有陪他去看鞋子,只顾着自己的心情。
其实,我发现,如果没有胡先森,我很难买到合适的衣服和鞋子。如果买到了也要花更久的时间和精力。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是我却真心的只想待在他身边,做一只慵懒的猫咪。
胡先森说我像他的女儿,衣服鞋子通通都是他费心调的,每次吵架也是他来哄,哄完了再教我怎么怎么做,然后牵着我的手,带我去吃我想吃的东西。是的,没事,还让我蹭蹭手,求个安慰的抱抱。和他在一起,鞋带必然是他系,包必然是他背,手必然被牵着,或者整个人被搂在怀里,不用看路,也不用担心什么,因为他就是有那么一种魔力,让我心甘情愿的相信他,跟着他,一路走下去。
我亲爱的胡先森,你就要去远方,去看外面的大世界,看更美丽的风景,而我,还在这里,在学校上课,写论文。虽然我曾经问过你,会不会走的太远,会丢了那颗爱我的心,可是我仍旧记得你斩钉截铁的说不会。这次回来的你,变得有些许粘人,但是我还是欢喜的,真的,这样挺好。
我今天说以后我们要顺其自然的联系,你回来了我们就见面。不急不慢,慢慢的享受各自的生活。
我要变得自信一点,等你回来了我又变漂亮了,嘿嘿,你可不要太惊讶。你说你喜欢我自信一点,那我就试着更自信的生活,更阳光的美丽着,和你一起走接下来的第三年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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