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医院大门口出车祸,医生该留在诊室值班还是冲向马路救人?
医生是见死不救,还是身不由己?
近日,一起医院外交通事故救助不力的新闻引起人们关注 。
据“红星新闻”报道,10月7日17点左右,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医院(下简称“北湖医院”)正门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司机董先生及家属三次进入医院求助,值班医生因无法脱岗,建议前者拨打急救电话 。该院医护及保安均未参与救助 。
之后董先生再次拨打120,约40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将伤者送往14公里外的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总院接受治疗 。伤者称小腿骨折两根,目前其已转入四平市伊通县医院进行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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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红星新闻
10月8日,北湖分院院长张某向“红星新闻”表示,疫情且假期期间,保安、护士都是一个人盯一个岗位,“这不属于重大的交通事故,一般来说,我们的医生是不允许出去行医的 。我们医生是为大家服务,不是为单个人服务,医生要是跑了,如果急诊患者出现生命问题怎么办?”
该院一位急诊科医生向“医学界”表示,其非10月7日值班医生,不清楚具体情况,但医院规定当班医生不得擅自脱岗,如果脱岗会被开除 。
对此,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副主任刘瑞爽告诉“医学界”,“患者伤情轻重、能否自行送至医院、120调配情况、医院内部制度、医生忙碌情况及事发地点是否在医院门前‘三包’范围之内等问题均不清楚,难以判断责任,而这些都会影响定性 。很多热点问题不是观点之争,而是事实之争,因此在查清事实之前还是需要慎重下结论,但这样的情况引起社会关注并讨论很有必要 。”
医院门外发生事故,
值班医生该不该脱岗施救?
实际上,类似事件并非偶然 。
据《钱江晚报》报道,2014年12月,来自宁波市的方某下班乘坐公交时,发现车厢后部的一位年轻人倒在座位上,呼吸急促、面色血红、身体蜷缩 。
方某立即拨打120,同时司机将患者送往附近宁波市第六医院 。方某与其他热心乘客下车到急诊室寻求帮助,却遭医生拒绝:“我们不能出去,出去了就成违规行医了 。”随后护士给他们一辆担架车,才将患者送进医院 。
事后该院急诊科值班王医生告诉媒体,当天急诊室特别忙,几个医生从下午5点接班开始就不断有患者送进来 。乘客进来求助时,急诊室有3位患者,其中一位头皮裂伤,刚做完化验,医生正在商量如何进行下一步手术 。
该院急诊科主任黄医生表示,当班医生首先要对诊室里的病人负责 。如果因为医生脱岗,导致病人情况恶化,无人施救,那么医生个人肯定要负法律责任 。
【车祸|医院大门口出车祸,医生该留在诊室值班还是冲向马路救人?】那么,遇到院外紧急事故,值班医生究竟该不该施救?
我国2013年公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中规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
即从理论上来讲,院前急救应由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负责 。
对于上述北湖医院事件,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张永泉律师向“医学界”表示,法律上来看医方无过错,但道德上有缺失 。
“在医疗关系中,医患双方是建立的双重义务、无书面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医方的义务是提供医疗服务,权利是收取医疗费,这种合同关系的本质应该是双方自愿建立的 。
在此之上法律基于医疗的公益性,设立了强制建立合同关系的条件,即在患者面临生命危险时,医疗机构需先行放弃收取医疗服务费的权利,先予履行义务 。如果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救治,需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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