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呼伦贝尔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

新冠肺炎|呼伦贝尔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
文章图片

本报讯11月22日 , 呼伦贝尔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Ⅲ级预警的通告 , 全文如下:
2020年11月21日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报告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根据《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0年第二版)》(呼防指字〔2020〕102号)的要求 , 经研究决定 , 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
【新冠肺炎|呼伦贝尔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Ⅲ级 。
2020年11月21日起进入预警期 , 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0年底 。
二、注意事项
2020年11月7日以来有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旅居史或本人虽未去过、但有两地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 要向所在社区报备 , 按照社区要求处置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时 , 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赴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 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级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 , 对可疑病例 , 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 , 并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 严格按规程处置 , 应检尽检 , 应隔尽隔 , 确保不流失、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 。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 , 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 , 减少人员聚集 , 勤洗手、常通风 , 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 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要密切关注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信息 , 合理安排出行 , 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
按照国家、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的要求 , 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预警的分级 , 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 。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1日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 综合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向原创致敬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