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医院|大三甲医院向民营医院转诊,一起被患者告了!

知名公立大三甲公向民营医院转诊,患者将两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400万!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医疗损害纠纷案二审判决结果 。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公立知名大三甲及时向民营医院转诊患者,使患者手术能够及时得到开展,患者质疑医院耽误治疗,但并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
作者:赵小桦陈朝阳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患者索赔400万状告两家医院
2018年9月14日,张某因“右眼视物发雾4年”前往北京同仁医院就诊,门诊以青光眼收住入院 。同年9月18日,张某以“右眼孔源性视网膜脱离”出院 。
【北京同仁医院|大三甲医院向民营医院转诊,一起被患者告了!】同年9月26日,张某以“右眼视网膜脱离”在北京华尔医院住院(同仁医院医生建议去该医院可以尽快得到手术治疗机会),并进行手术治疗 。同年11月29日,张某以“右眼玻璃体切除硅油填充术后2月”再次入住华尔医院,并于同年12月1日行硅油取出术 。
同年12月24日,张某以“发现左眼压升高2月余”再次入住同仁医院,检查示右眼视网膜再次脱落,当时未予处理 。同年12月26日,张某在局麻下行“左眼粘小管成形术”,并于12月28日再次行右眼硅油填充术 。
2019年5月14日,张某以“右眼玻璃体切除术后9月余”再次入同仁医院就诊,并于同年5月17日行右眼硅油取出术 。同年5月21日,张某出院 。
然而张某的治疗效果并不理想,丧失部分视觉功能 。张某虽右眼视网膜已经复位,但眼部部分功能丧失,眼球歪斜 。
张某认为,两家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一审中,张某要求两家医院赔偿各项损失约464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350万元,但被法院驳回 。张某不服提出上诉,将精神损害抚慰金降为50万元,要求两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10多万元 。
多亏了多点执业、及时转诊
医疗纠纷案件常见,而该案最为关注的焦点是作为一家专科特色见长的公立医院,北京同仁医院为何会主动向民营医院转诊患者?
公开资料显示,同仁医院是一所以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大型综合三甲医院,医院编制床位1759张,2019年年门急诊量290.2万人次,手术人数8.1万人次 。
而北京华尔医院是一所以疑难眼科为主要诊疗特色的民营医院,接受三甲医院医生多点执业,曾特聘北京同仁医院眼科、北京协和医院眼科专家教授亲诊 。
一名曾与北京同仁医院有过交集的安徽眼科医生告诉《看医界》,同仁医院住院很难,他所在的医院也曾向北京同仁医院转诊过患者 。
“同仁医院需要的疑难杂症患者,一般疾病的患者转诊不收 。”
在庭审过程中,张某曾质疑同仁医院耽误治疗 。张某认为,同仁医院在怠于诊治、延误治疗方面的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北京同仁医院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呢?
北京同仁医院认为,张某出院是青光眼病症,收住院后发现有眼底病,青光眼和眼底病是两个不同的科室,青光眼需要等待眼底病治疗后进行治疗 。
眼底科大夫认为尽快手术有好处,同仁医院排队等候时间较长,医生为了患者利益,才将其安排到华尔医院进行手术,张某在华尔医院及时接受了手术治疗,并且手术效果是好的,张某二次住院之后病症是其自身病情的发展,与医方诊疗行为无关 。
专家认为视网膜脱落需要进行手术治疗,而该手术属于一种限期手术,但同仁医院排队患者多,为了患者利益才考虑安排转诊,最终张某手术也成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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