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修世道

余华曾经在《活着》的中文版自序中写道:“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初看此语似乎没有什么,不是老早就有“以我手写我心”的口号么?只要是个开了蒙的人都曾将或者试图将自己的所思所想书诸笔端,不管为着什么目的,人总是有这样那样的话不足为外人道。但仔细一思量,要对自己的内心保持忠贞不渝还真不是个人就都能做到的,人心叵测,自己的心也是一样。
试想一下,我们在落笔的时候真的是完全的顺心而动吗,谁敢摸着胸口保证自己既没有暗暗地在那原本的心里话上涂抹披挂一番,也没有使用除了自己无人能看懂的密语?或是故意省略,或是颠倒词序,或者夸大,或者缩小,真正的心意早已扑朔迷离,哪怕手中的笔是往自己床头的日记本上落去。没办法,人就是这样地缺乏安全感。人在面对自己时尚且有诸多顾虑,不敢让自己的心事直白地流淌个痛快,至于要把自己身上的修饰一一扒光,将赤裸的一颗心拱手托出任世人打量,少有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
但是余华说了,作为一位作家,自己眼下取得的成就或许是因为脚下的黑暗太重。对于自己身处的现实,他从来没有顾左右而言他,既然是深渊,那便写下这深渊,黑的就是黑的。
入世:十八岁的远行。
相信每个人都曾对出门远行有过无限的憧憬,在十八岁上下的那几年,这种出走的欲望被我们捂在心头烧得通红,急需远方的风雨来降一降温。我们都没有见过远方,但有人去过,而且,他们回来了,身上带着关于远方的气息。
我们试图从归人的衣着,从他们的脸上,从他们断断续续的回忆里,拼凑出一个远方。这个图画出来未必就都是一些美好的线条,归人那爬满沧桑的脸,他们提及往事时语气的沉重和偶尔的几声轻叹都在提醒着我们,前头的路,怕是不那么好走呢。
但是对于血气方刚的少年人而言,天下只有见过的和没见过的,没有好与不好、怕与不怕这一档子事。总之,在自家的屋檐下,远方就像是最高的枝头上熟透待摘的果子般晶莹透亮,十二分地讨人喜欢,它还总是带着一股若有似无的香甜,单单这气味便足以让少年夜里几经辗转不得成眠。一群人多少次天南海北的闲聊离不开各自向往的天涯海角,明明知道所谓的江湖只是武侠小说中的一个字眼,出门闯荡的心思却不能像翻书一样,说翻篇就翻篇。那个“红色的背包”其实父亲不给准备也没关系,我们私下里已不知预备下了多少个黑色的,灰色的,黄色的包,就等着“下巴上那几根胡须”长出来,等自己一攒到十八岁的年纪好抬脚就上路。所以当父亲让我“出门”的时候,我没有多想,背起那个漂亮的红背包,“欢快地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那时少年的背影,肯定像极了劲风下猎猎翻飞的旗。
【【读后感】修世道】人刚刚踏步迈向远方时心里在想什么?
“我在这条路上走了整整一天,已经看了很多山和很多云。所有的山所有的云,都让我联想起了熟悉的人。我就朝着它们呼唤他们的绰号。所以尽管走了一天,可我一点也不累。”
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人,远方当然是陌生的,但我们有办法让它看起来稍微亲切一些。闲下来的时候也会神经质地想,所谓的物以类聚会不会只是小孩子的念旧一场。因为这个,我曾一度被某言情小说中的一句话堵得心里空落落的:宇宙不过是一场循环,所有发生过的事都将再次发生,还未发生过的事,都早已在历史的回音里重演了无数遍。循环,这个字眼扭曲起来竟可以变得如此可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人都想要活得长一点,再长一点,乃至于长生不老,但倘若这求而未必可得的漫漫长生只不过是一首单曲循环了太多遍的歌,那么,这长生就算是拿去喂了狗恐怕也不会有人觉得遗憾。我们不喜欢循环,但我们不能没有熟悉的感觉,那份似曾相识,是少年心头的一把安神散。
没有人知道前面是何处,前面是否可以安睡,他们只是叫我自己走过去看。
有道理,天色也还算清明,我要自己走过去看。途中,在我还没有为旅店操心的时候,“只是觉得搭一下车非常了不起”,“只是为了高兴”,我挥手拦车,努力把手挥得很潇洒,见拦不住便跟在汽车后面拼命地追。汽车消失后我对着自己哈哈大笑,接着兴致勃勃地继续走路,同时心里开始后悔没在潇洒的挥着的手里放一块大石子。少年不谙世事,加上年少轻狂,世人的冷漠算什么,不过哈哈一笑。那时的我们不必寻找归途,只消哄得自己开心,心思像洗净后熨过的白衬衫,没有一点多余的褶子。
从早晨里穿过,走进下午的尾声,还看到了黄昏的头发,时间淌过少年跋涉中的脚,天黑下来,少年终于觉得自己需要一间旅店。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是诱惑着我,诱惑我没命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叫人沮丧的弧度。”没完没了的高处,始终不见踪影的旅店,继拦不到的车后,生活向少年抛来又一个挫败。我明白,当一个人决定自己出门闯荡的时候,他的头顶上就不再是自家那结实的房顶,而是忽晴忽雨的万里长空。这时候,无论刮风下雨,是白月光还是毒日头,都得生生受着。所以,“我还是一次一次地往高处奔,次次都是没命地奔”。在我又一次地往高处奔去时,我看到了一辆汽车,虽然汽车将要朝我走来的方向开去,但我已经不在乎方向。我现在需要旅店,旅店没有就需要汽车,汽车就在眼前。生活总有办法让人妥协,让人不得不习惯委屈求全。
“老乡,你好。”司机好像没有听到,仍在拨弄着什么。这是熟悉的冷漠与疏离,但这次我没有笑。“老乡,抽烟。”这时他才使了使劲,将头从里面拔出来,并伸过来一只黑乎乎的手,夹住我递过去的烟。我赶紧给他点火,他将烟叼在嘴上吸了几口后,又把头塞了回去。我忍不住感慨,原本一心只想着如何讨好自己的人,走了一段路,现在已经学会了递烟点火。我以为司机接了我的烟,搭个顺风车应该是没问题的,还想着也许能吃上他一个苹果。少年人到底单纯,还不懂得一分的诚意甚至换不来别人半分的道理,幸而还有愤怒与生俱来无需学习,被粗暴的手推开之后我用野蛮的方式上了车,“我准备与他在驾驶室里大干一场。”当然,圣人有言,先礼后兵,所以我进去时首先是冲着他吼了一声:“你嘴里还叼着我的烟。”然而他却笑嘻嘻地十分友好地看起我来,这让我大惑不解。少不更事,面对别人的目光,我们想到的不是“他在打量我”而是“他在看我”。那时觉得笑脸就是笑脸,朋友就是朋友。
所以,当别人来抢我这“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的苹果时,我为他一个人挺身而出,这是私情而不是出于道义。后来他没有上来帮忙,只是在一旁笑我被揍得软塌塌地挂在脸上的鼻子,这一点私情才算是没了。但是我并没有弃他的苹果于不顾,因为我心里还有社会,还有道义。直到,我被孩子砸来的苹果、大人无情的拳脚打得再也爬不起来。所有的一切都使我感到愤怒,因为我所持有的一切在这个时候都被颠覆了:农民居然是一群强盗,小孩子一点也不可爱,朋友没有为自己两肋插刀就算了,还在旁边嘲笑自己的伤口,自己明明站在道义的一边却只落得个被揍得爬不起来的下场。
后来,司机爬上了那些农民的拖拉机,手里抱着我那个红色的背包,恐怕到了这个时候,少年才后知后觉地尝到了一丝背叛的滋味。天色完全黑了,四周什么都没有,只有遍体鳞伤的汽车和遍体鳞伤的我。至此,我的出门远行正式被宣告失败。
出世: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
其实我一直对余华的不近人情耿耿于怀,在福贵“有时想想很是伤心,有时想想很是踏实”的平稳叙述中我泪流满面,很想问问他为什么始终不肯手下留情,哪怕留下一个苦根呢。
他一副局外人的样子,只是淡淡的,淡淡地勾勒出福贵漫长的大半辈子,着笔之处通通都是人之常情。奇怪的是,福贵家的柴米油盐全都扑面而来,我仿佛就住在福贵家里,看着床上的家珍,进进出出的有庆、凤霞、二喜还有苦根,他们的脸红扑扑的,眼睛黑亮,走起路来精神抖擞。他们每个人都不说话,但他们都有一颗温热的心。他们,全是活生生的!
不知是他们走进了我生活的世界还是我沉入了他们生活的小村庄,我仿佛看到福贵低头和他的老黄牛在说话,二喜和凤霞手拉着手走到了村口,有庆手握着布鞋跑得飞快,家珍在床上干着针线活,时不时地停下来眯着眼瞧睡在身旁的苦根,正呼呼睡着的苦根突然咧开嘴笑了笑,像是在回应外婆那过于密集的关注。然后这景象被作者一点一点地抹去,先是福贵的爹娘,然后是有庆,凤霞,家珍,二喜,苦根,他的手毫不停顿,直到最后只剩下一个苍老的福贵和一头老态龙钟的老黄牛,二者身上披着同样苍老的暮色。在那个时候,福贵没哭,我哭了,失去一个人的感觉我是知道的,而他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那个时候,我年纪还小,没出过远门,也没看过他的《十八岁出门远行》,我只觉得余华太残酷了,福贵的一生太悲惨了,他简直不把读者当人看。如今,我过了十八岁的年纪,走出了故乡的四方天地,看过了《十八岁出门远行》,觉得也不过如此。人在现实生活中喘气,什么受伤,破碎,失去,本来就很稀松平常,作者没有道理把它们藏着掖着,所以就实话实说了,这就是《活着》。
或许那位诗人说的很对,我们之所以觉得福贵过得凄惨,是因为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因为无法忍受,所以避而不谈,对于苦难我们从来都是敬而远之的态度。而余华在做的,是将苦难都拎出来凑到一起,再在上面架一台高倍率放大镜,让苦难的每个毛孔都纤毫毕现。当现实的面具被一把扯下,露出里面的森森獠牙和狰狞血肉,习惯了自欺欺人的人类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感叹人与人之间的相似性,余华笔下的十八岁少年,写的是他自己,又不全是他自己,也不只是他自己,每个人都能从那少年浅淡的眉眼中寻到一点自己的影子。这一点,我想凡是经历过十八岁的人都不会有什么意见。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着同样灵敏的感受力和敢于表达的勇气。很多东西我们往往只是经历了,隐隐有那么个感觉,最终却只是无可奈何地放开手,抿了抿欲说还休的嘴唇,然后皱着眉头继续向前。同样是肉体凡躯地活在这世上,作家和常人有什么不同呢?
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入世的时候他们深几分,心里浮起的波澜总是要汹涌澎湃一些,那些感觉强烈到他们丢不开手,却还是要扎挣着出世,好不容易跳出去了,还总放不下这世间,对于人,对于这人间世,他们总有说不完的话。
大家活着都不容易,只是如果说我们是人世匆匆走这一遭,走过去就过去了,那么他们便是红尘滚滚修一番世道,走过去了还得回过头来细细地品一番滋味,再借着月光酿一壶酒请万人来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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