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盘江歌遇害案:谁的“悲鳴”?

2022年2月16日上午 , 江歌民事案二审在青岛中院开庭时 , 上诉人刘鑫(案发后改名为刘暖喜)突然当庭一声大叫 , 吓了双方律师、法官和旁听人员一跳 。
江歌案包括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指的是2017年底东京地方法院判决的江歌杀人案 , 凶手陈世峰被判20年有期徒刑 。民事案件是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在中国的生命权 。2022年1月10日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 判刘鑫赔偿蒋秋莲69.6万元 。刘鑫不服一审判决 , 提起上诉 。
据一位关注此案的律师介绍 , 江歌民事案涉及的事实主要来自江歌刑事案 。刘鑫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少责任 , 也要看她在刑事案件中的行为 。
与一审相反 , 一审出庭的江秋莲在二审中没有露面 , 而一审没有露面的刘鑫在二审中选择了出庭 , 并在开庭前接受了多家媒体的采访 。这也是刘鑫在2017年出演视频节目《形势》后 , 首次直接面对媒体 。作为原告口中的“忘恩负义者” , 大众眼中的“毒闺蜜” , 她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 。
刘鑫当庭喊话 , 与庭审中涉及的一份证据有关 。江歌遇害时 , 刘鑫两次拨打日本110 , 报警系统录下了声音 , 成为江歌遇害的证据 。在民事案件中 , 原告从日本方面获得了卷宗材料 , 包括两次报警录音 。
然而 , 第一段报警录音并非原版 , 而是日方经过技术处理的版本——第一分37秒时的声音被“嘟嘟”声所掩盖 。据说日本法院屏蔽了这个声音 , 因为担心在法庭上播放会引起观众不适 。
然而 , 究竟是谁的声音被掩盖 , 成为本案二审的一个重要争议点:江秋莲认为 , 被掩盖的声音是江歌遇害时发出的“惨叫”;刘相信尖叫的人是刘鑫 。
值得一提的是 , 在日本警方对报警录音所做的文字记录中 , 这种被掩盖的声音被标注为日语“哀叹”(这是繁体汉字对“明”的称呼) , 这个词既可以翻译为“尖叫” , 也可以翻译为“呐喊” 。
二审涉及到这个细节的时候 , 刘鑫自己也说话了 。
“我突然想解释一下 。”庭审结束后 , 刘鑫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我想解释这个声音是我的 , 但我不知道怎么解释 。我的绝望感和无助感真的(让我)陷入了当时的情景 , 然后我不自觉地喊了出来 , 就像我报警的时候一样……”
由于事发楼道没有监控录像 , 江歌遇害的具体过程一直充满争议 。围绕江歌遇害 , 至今至少出现了四个版本的案件(详见江歌遇害相关报道的四个版本) 。其中 ,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的版本与刘鑫陈述的版本针锋相对 。
周末 , 南都采访人员结合江歌杀人案公开庭审笔录及判决书、江歌民事案一审庭审笔录及判决书、黄乐平采访人员座谈会录音 , 还原了这两个版本 , 以期还原江歌案的关键纪要 。
二审前后 , 南方周末采访人员分别采访了刘鑫及其代理律师胡桂云 。上周末 , 南都采访人员还联系了江秋莲 , 她表示不想就此案的细节进行“泥战” , 也不接受采访 。在一审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黄乐平也表示 , 在二审宣判前不会接受采访 。
203户证词:听到江歌尖叫 。
事发当晚的监控视频显示 , 2016年11月3日零时05分 , 刘鑫走出有轨电车(地铁)东中冶站检票口 , 前往A3出口与江歌见面 。他们两人一起向共用的达尼公寓走去 。0点12分 , 两人出现在离大内公寓210米远的监控摄像头里 。
根据黄乐平的计算 , 江歌和刘鑫在零点十五分左右到达公寓围墙门口 。
半个多小时前 , 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来到公寓二楼和三楼之间的楼梯处 。根据东京地方法院(以下简称“日本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 , 陈当时戴着口罩 , 穿着一双红色鞋子 , 携带一瓶威士忌、一把刀刃长9.3厘米的水果刀和一套替换用的衣服 , “伺机作案” 。
0点16分 , 刘鑫打了第一个电话报警 。
0点22分 , 刘鑫给警察打了第二个电话 。
根据案卷 , 日本警方推断陈世峰的作案时间在0点16分左右 , 但具体时间并未确定 。
203公寓居民谭(原笔录)证言称 , 事故发生当晚 , 门外走廊突然传来“巴塔巴塔”的脚步声 。脚步声很多 , 他以为不是一个人的脚步声 , 而是两个人以上的脚步声 。然后 , 他听到过道里传来一声像是江歌的叫声 。他形容这是“猫被勒死的声音” 。
谭随后打开房门查看 , 正好看到江歌躺在201房间门口 , 蹲在江歌身边 , 看了他两三秒钟 。他误以为陈世峰在照顾醉酒的江歌 , 然后关上了门 。这时 , 谭听到一个人快步走开的脚步声 。
和她住在一起的南担心江歌一直躺在门口 , 就又把门打开了 。结果她看到江歌的门上有血迹 。“和她说话她没反应”意识到江歌已经被杀了 。
根据谭的证词 , 整个事件过程中 , 他只听到江歌叫这个声音 。
谭的证言与法庭证言相互印证 。根据法医的说法 , 陈世峰刺向江歌颈部的其中一刀是致命的 。法医判断 , 江歌被这一刀捅下去最多几秒钟就会失去意识 , 基本不可能再发出声音 。
姜手上有多处伤痕 , 法医认为是她在受到致命伤前躲避刀口造成的防卫伤 。
此外 , 警方现场勘查照片显示 , 刘鑫和江歌的雨伞挂在201室外面的煤气表上 , 刘鑫的雨伞挂在里面 , 江歌的雨伞挂在外面 , 江歌的雨伞用伞绳挂在煤气表凸起的螺帽上 。江歌的打包食物和馄饨掉在了地上 。
江歌民事案中 , 原被告和被告双方对203户的证言和上述客观证据基本没有疑问 。
江歌母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中院二审开庭 。2022年2月16日 , 下午2点 , 法院被采访人员围得水泄不通 。(视觉中国/图)
日本的判决:刘鑫和陈世峰在事件发生时没有见面 。
事发5年多后 , 二审开庭前一天 , 刘鑫接受南方周末采访人员采访 , 再次讲述了她当晚的经历 。
据刘鑫说 , 那天晚上下着雨 。她和江歌各撑一把伞 , 并肩下楼 。然后她一个人上楼了 。
刘鑫说 , 那天上班的时候 , 她来例假了 , 弄脏了裤子 , 就急着回家换裤子 。在回家的路上 , 她告诉江歌先去洗手间 。江歌同意了 , 说想看看邮箱(位于一楼和二楼之间) 。
假期的细节在网上受到了质疑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 , 刘鑫曾告诉江歌 , 她在10月5日正式放假 , 大约在事发一个月后 。
刘鑫南方周末告诉采访人员 , 她直接开门进屋 。门有自动关闭装置 , 然后它自动关闭 。在那之后 , 直到警察到来 , 她才见到陈世峰 。
提问者认为 , 刘鑫从一开始就对日本警方撒谎——她在犯罪时看到了陈世峰 , 但故意说她没有 。据《界面》的新闻报道 , 江秋莲的前日本代理律师大江洋平(Yohei Oe)表示 , 根据档案 , 刘鑫直到在门口看到陈世峰才进去 , 认为刘鑫知道陈世峰是伤害江歌的人 。
但日方判决书确认 , 案发前 , 刘鑫先于江歌进屋 , 陈世峰与刘鑫“并未见面” 。
在胡桂云看来 , 刘鑫和陈世峰没有在走廊相遇是江歌案的一个重要事实 , 导致刘鑫进屋后根本不知道外面是谁 。
据胡桂云介绍 , 正是由于案发时没有看到 , 刘鑫无法直接指认是凶手 , 导致警方第一时间控制陈的证据不足 。后来 , 正是在刘鑫提供了陈威胁她的微信聊天记录后 , 警方以恐吓罪逮捕了陈 , 后者最终承认了罪行 。
基于对刘鑫证言的不认可 , 黄乐平认为“江歌和刘鑫同时上楼 , 刘鑫走在前面 , 江歌跟在后面” 。
黄乐平的依据是203户的证词——后者听到了“不止两个人的脚步声” 。
在上述代理词中 , 黄乐平回避了陈世峰与刘鑫是否在走廊相遇的问题 , 称刘鑫“事先知道”在陈世峰三楼埋伏 。至于如何“提前通知” , 代理人解释说:“...陈世峰通过微信给刘鑫发了一段带有威胁内容的语音(原文是该语音其实是由陈世峰要求刘鑫复合而成 , 并无威胁内容) 。刘鑫第一时间听了语音后回复 , 已经通过语音中电车的背景音判断出陈世峰到了江歌家附近 。”
但是 , 刘鑫对此完全不以为然:“如果我知道他潜伏在我们家门前 , 我还会回家吗?”她告诉南方周末采访人员 , “日本是一个有轨电车非常发达的国家 , 任何车站都有电车 。(我)怎么能分辨出那是江歌家旁边电车的声音呢?”
两个人如何进屋 , 双方各执一词 。
据刘鑫(作为控方证人)在日本法庭上说 , 当她进入房间准备换裤子时 , 突然听到门外一个女孩“啊”的一声尖叫 。“我瞬间意识到江歌还没进门 。我想是她的声音 。”刘鑫说 , “声音又尖又短 , 感觉像是在通话中被打断了 。”
刘鑫南方周末采访人员告诉她 , 听到哭声后 , 她本能地想出去看看江歌是不是出事了——受伤了 , 滑倒了还是别的什么 。结果门开了20厘米左右 , 我在门外勉强能看到上的煤气表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
据她说 , 门是被“非常大的力量”推回去的 。“我当时就懵了 , 第一反应就是喊‘大叔’(刘鑫对江歌的昵称) 。发生了什么事?你在外面干什么?”刘鑫说:“然后我看猫眼 , 根本看不清楚 。我只能在走廊里看到一点黄光 。”
刘鑫说 , 后来日本警方告诉她 , 猫眼被人动过手脚 , 但因为没有发现指纹 , 所以无法确认是谁干的 。刘鑫被认为是陈世峰 。
在胡桂云看来 , 江歌可能是在刘鑫报警之前被杀的 。根据警方现场勘查信息 , 达尼公寓2楼的过道宽度只有96cm , 近端的煤气表距离门口只有62cm , 煤气表本身就在墙外15cm左右 。胡桂云推测 , 江歌被陈世峰刺伤后 , 倒下的身体刚好卡在煤气表和门之间的狭窄空处 , 导致屋内的刘鑫无法推开门 。二审期间 , 胡桂云用1: 1的模型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模拟演示 。
(梁/摄)
黄乐平还原的案情和刘鑫的完全不一样 。根据他的代理词 , 他们一起走到二楼后 , 对陈世峰“提前察觉”的刘鑫 , “迅速走到江歌面前 , 跑到201房间 , 用钥匙开门进入房间 。跟在后面的江歌也不知道危险 , 跟着刘鑫去了201 。宋淡定地把伞挂在门口的水表上 。
在一审宣判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 黄乐平表示 , 江歌能撑伞 , 说明他当时完全不知道危险 。“如果知道后面有危险 , 就很难把伞扣起来 。”
胡桂云认为 , 刘鑫也把伞挂在煤气表上的事实也可以证明她也没有看到陈世峰 , 于是像往常一样 , 她先把伞挂在煤气表上 , 然后拿钥匙开门 。
黄乐平接着写道:“就在江歌跨进房间准备进去的时候 , 被先进入房间的刘鑫推出去 , 然后刘鑫把201房间的门反锁了 。”
胡桂云认为 , 现实中不可能发生上述情况 。201房间的门是向外开的 。如果江歌已经一只脚踏进了房间 , 刘鑫把她推出去 , 门只会开得更大 , 这样陈世峰冲进屋子就更方便了 。就算她想锁门 , 把江歌拉进屋里再锁上也是合理的 。
一审没有认定刘鑫将江歌推出门外 , 而是认定刘鑫“锁了门” 。
“锁好门 , 别骂(闹)”
根据黄乐平的代理词 , 刘鑫推出江歌并锁门后 , 持刀冲向刘鑫的陈世峰急着按门铃 , 对刘鑫破口大骂 。待在室内的刘鑫说 , “(我)把门锁上了 , 你不要骂我” 。
“锁好门 , 别骂”这句话最早是以文字而非录音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的 。出现在日本警方做的报警记录里 , 是刘鑫在报警电话记录里说的第一句话 , 是中文 。
根据刘鑫对南方周末采访人员的解释 , 她打110是因为发现门打不开 , 江歌没有回应她 , 通过猫眼也看不到外面的情况 。她一边打电话 , 一边在门口喊 。她喊的原话是“你为什么锁门?不要大吵大闹 。”她说她误以为江歌在门外锁门 , 跟她开玩笑 。
据刘鑫介绍 , 日本警方的翻译把“报警”曲解为“骂” , 110接通之前说的是“怎么样” , 只是碰巧没有被录音而已 。
“骂”和“闹”的区别 , 在江歌的民事案件中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是“骂” , 就说明刘鑫的这句话指向了陈世峰 , 因为江歌不能骂刘鑫 , 就说明刘鑫知道门外的人是陈世峰;如果是“吵” , 那么刘鑫的解释可能成立 。
据该报采访人员整理的江歌杀人案庭审记录 , 日本法庭曾就“锁门”“骂”“闹”问题详细询问刘鑫 。以下是相关记录(已删除):
控方问:
公诉人:刚才的声音(法庭上播放的第一段报警录音中的第一句话)你听清楚了吗?
【复盘江歌遇害案:谁的“悲鳴”?】刘:嗯 。
检察官:这句话是你说的吗?
刘:是的 。
起诉:你当时说了什么?
刘:我说:“你为什么锁门?不要大吵大闹” 。因为如果中国人很快地说"怎么样" , 那"么"就会很轻 , 很难听清 。
(公诉人让刘鑫把这句话写下来 , 然后出示报警记录的文字版)
检察官:报警记录里没有你写的前两个字“怎么样” 。你记得你自己说过吗?
刘:是的 。
检察官:你认为为什么会这样?
刘:因为我打了110以后 , 一直在喊 , 但是就在我说这个的时候 , 电话就接通了 。
陪审员的质询:
随行:你说你当时说的是“你为什么锁门?不要出声?”那你既然觉得“吵” , 为什么还要报警?
刘:我感觉到危险 , 但我不能确定 。
随行:你确认过外面“吵”吗?
刘:我不能证实 。外面没有回应 。
随行:那么 , 你觉得是谁在捣乱?
刘:我考虑过很多情况 。一开始我以为是江歌在捣乱 , 但如果是江歌 , 它也不会保持沉默 , 所以我想 , 要么是出事了 , 要么是出事了 。
随行:所以你不知道也不确认 , 只是觉得受到了威胁 , 所以你报警了吗?
刘:是的 。因为我也很害怕 , 而且我觉得打110是最好的办法 。
法官问道:
Fa:警察来了 。你开门的时候是什么状态?
刘:在我的记忆中 , 我转动把手 , 打开了它 。它被推出来了 。
方法:江歌家的门如果里面反锁了 , 扭一下把手能打开吗?
刘:如果里面是锁着的 , 你需要拧一个小锁 , 然后才能拧开把手 。
Fa:警察来了 。你不记得打开过那个小锁 , 是吗?
刘:是的 。
陈世峰的辩护律师问道:
辩君:报警记录里有记录 。警察问你:“门锁了吗?”你回答“是” , 是说门锁了吗?
刘:不是上锁的意思 。我要说的是——我当时脑子一片混乱 。
辩君:接下来警察说锁了就没事了 。你为什么不回答?
刘:我很害怕 , 一直在喊 。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我不自觉喊出来的 。
案卷显示 , 2016年12月7日 , 刘鑫已经在东京地方检察院修改了这句话 。修改结果显示 , “骂”字改为“吵” , 但“锁门”前不加“怎么样” 。
南方周末采访人员注意到 , 当年报道日本审判时 , 很多媒体都认为刘鑫说的是“别骂了” 。凤凰卫视的一个采访人员在当年的一个视频报道中这样说:...我听得很用心 , 听到的还是‘锁好门 , 别骂’..."
此后 , 关于刘鑫说的是“别骂了”还是“别闹了” , 网上争论了四年多 。
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 , 认定刘鑫所说的是“停止闹事” 。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 , 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宣判 , 多家媒体第一时间直播报道 。(视觉中国/图)
两次警报之间
黄乐平认为刘鑫在日本法庭上关于锁门的解释不成立 。在一审庭审中 , 黄乐平声称刘鑫在日本法庭上的陈述是“欺负日本人不懂中文” , “所有中国人都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 说‘我已经锁门了 , 不要骂我了’ 。”"
关于刘鑫锁门一事 , 黄乐平向法院提供了两份证据 。除了第一份报警录音 , 还有一份陈世峰的证词 。黄乐平认为 , 在江歌民事案件中 , 陈世峰作为第三方证人的证言是完全可信的 。
胡桂云在法庭上反驳说 , 陈世峰还说那把刀是刘鑫给他的 。如果是这样 , 日本刑事法庭可能会给刘鑫定罪 。
与第一次报警录音“承认”锁了门不同 , 在第二次报警录音中 , 刘鑫表明江歌锁了门 。黄乐平认为 , 刘鑫在第二次报警录音中撒谎 。原因是第一个报警电话后 , 刘鑫给同事打电话询问其法律责任 , 随后他又打了第二个报警电话 , 改口了 。
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 , 黄乐平向法庭提供了2018年刘鑫与网友“冷冷舒梦”的一段对话录音 。在这段录音中 , 刘鑫提到 , 第一次报警后 , 她曾打电话给自己工作的拉面的一个同事 , 问对方会不会“犯法” 。
“这个时候 , 24岁的姑娘想的不是怎么救我的好朋友 , 而是和店主(应该是同事)一起找我是否违法 。如果她心里没有鬼 , 江歌被杀时她也没有过错 , 她又何必担心触犯法律呢?”黄乐平在一审庭审中是这样说的 。
对于黄乐平质疑她第二次报警是为了逃脱罪责 , 刘鑫向南方周末采访人员解释 , 在第二次报警之前 , 她很矛盾 , 想了很多 , 担心会是虚惊一场 , 但最重要的是 , 她想让警察快点来看看发生了什么 。
在黄乐平为还原案情制作的13分钟视频中 , 用了冷萌大叔与刘鑫的一段对话录音来说明刘鑫在第二次报警时撒了谎 。
南都采访人员在周末仔细聆听了刘鑫和冷冷萌叔的《总回忆》原著后发现 , 这段13分钟的视频相关内容被删减 。刘鑫在原录音中表达的意思是 , 在不了解之前门外情况的情况下咨询同事 , 怕“虚惊一场” 。但在13分钟的视频中 , 关于“虚惊一场”的内容和刘鑫表示不知道门外情况的说法被剪掉 , 然后用“我会犯法吗?” , 指出刘鑫咨询同事是为了逃避锁门的责任 。
早在2021年4月15日 , 江歌民事案一审结束后 , 黄乐平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 对在场采访人员讲解了这段13分钟的视频 。按照他的说法 , “这部电影的每一个画面都是有证据支撑的” , “这不是我们编造的谎言 , 这不是我们虚构的文学作品” 。在一审宣判后的新闻发布会上 , 他再次提到那段13分钟的视频时表示 , “拍这部片子最难的不是剪辑手法 , 而是如何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 , 不出现大家都能看到的‘硬伤’ , 还原一个完整的事实 。”
争议“哀悼”
据黄乐平的代理人称 , 在被刘鑫“羞辱”后 , 陈世峰“完全失去了控制 , 于是把所有的仇恨都转向了江歌 , 开始杀人 。他连续捅了江歌11刀 , 导致江歌倒在血泊中...刘鑫第一次报警后的1分37秒 , 江歌发出巨大的尖叫声 , 大内公寓(与江歌同层)203住户的见证
1: 37秒的“尖叫” , 意味着刘鑫的证词内容与黄乐平还原的案情存在严重冲突 。
结合法医的证词和203户的证词 , 江歌在行凶过程中只喊了一声 。根据刘鑫对日本警方和法院的陈述 , 江歌的哭声是在她拨打110之前;根据黄乐平还原的案情 , 江歌的哭声是刘鑫第一次报警电话的第一分37秒 。
不可能两个电话都存在 。
值得一提的是 , 1分37秒时的声音是江歌的还是刘鑫的 , 似乎是有依据的 。
在一审判决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 黄乐平提到 , 在刘鑫第一次报警录音中 , 嘟嘟声过后 , 刘鑫打电话报警 , 说“姐姐倒下了 , 快点”以证明嘟嘟声是江歌的尖叫声 。
日本警方根据报警录音制作的文字记录有三栏 , 分别是“报警人”(刘鑫)、110报警接待处(警察接线员)和其他声音 。1: 37的这个“哀鸣”被列为“其他声音 , 等等 。” 。据此 , 支持江秋莲的网友认为 , 这说明这不是刘鑫的 , 而是江歌的 。
但也有刘鑫的支持者认为“哀号”包含在“其他声音等”中 。 , 这不代表是江歌的尖叫声 , 也是刘鑫或者邻居的尖叫声 。只是因为不是刘鑫和警察接线员的正常对话 , 所以才被列入“其他声音等” 。。
在日本的审判中 , 陈世峰的律师辩称 , 1分37秒的“悲鸣”是江歌的尖叫 。据说 , 陈的律师在法庭上问陈 , 为什么江歌在1分37秒内尖叫 。陈世峰回答说 , 他觉得可能是刀要刺入江歌的时候 , 或者是江歌觉得刀要刺入她的身体的时候 , 他发出了这种尖叫 。
根据《三联生活周刊》采访人员整理的庭审记录 , 刘鑫作为证人出庭时 , 检方曾问她:报警录音里 , 有门铃和尖叫声 , 你没听到吗?刘鑫回答说没听到 。据此 , 有网友认为 , 检方也认可报警录音中有尖叫 。而且公诉方不可能问刘鑫是不是听到了自己的声音 , 这说明公诉方认为尖叫是江歌的 。
根据一审判决 , 城阳区法院认定1分37秒时的声音为江歌的“尖叫”:“江歌的声音是江歌发出的”
二审前 , 刘鑫向法院申请无锡一韩姓女子出庭作证 , 未获允许 。庭审结束后 , 韩女士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 向采访人员宣布了她打算作证的内容 。其中一条是:2018年1月19日 , 当时是江秋莲支持者的韩女士在无锡某酒店与江见面 。她听姜说 , 事发后 , 她去日本警署听了报警录音 。她反复听 , 就是听不到江歌的声音 , 以为是江歌的灵魂不想让她听到 。
与此同时 , 韩女士与来自上海的李先生在一起 , 李先生也向二审法院提供了类似的证词 。
韩女士现在是刘鑫的支持者 。她告诉《南方周末》采访人员:因为她是一个唯物主义者 , 姜女士描述的这个细节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后来她在讨论案情时无意中提到 , 被江歌妈妈的支持者认为是空“捏造” 。
韩女士确信江秋莲当时的报警录音指的是清音版 。在她看来 , 作为江歌的亲生母亲 , 江秋莲不可能听不出女儿的声音 。
南方周末采访人员就韩女士证明的事项致电江秋莲求证 。沉默了几秒钟后 , 姜问《南方周末》采访人员“这件事很关键吗?”然后他说“不需要回答 。”在采访人员追问下 , 她表示“没有这回事 。”
2022年1月10日 , 江秋莲诉刘鑫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宣判 。图为江歌的母亲江秋莲 。(视觉中国/图)
首次公开报警记录
二审结束4天后 , 网络上出现了刘鑫支持者发布的两段报警录音 。这也是江歌案发生5年多来 , 报警录音首次完全公开 。
第一次录音 , 刘鑫显得很慌张 。她呼吸急促 , 说话结结巴巴 , 流着泪反复要求警察快来 , 却难以说出发生了什么 。
之后刘鑫对接线员说了句“请帮忙” , 花了四十多秒报了地址 。此时 , 报警录音里门铃响了 , 接线员问刘鑫:“你房间锁了吗?”刘鑫结结巴巴地说:“一直打不开 。”接线员又问:“大门锁上了吗?”刘鑫说“是” , 然后又说“(我)进来了 , 但是姐姐……”接线员接着说 , “锁了就好了 。”
当《全面回忆》接近1分37秒时 , 刘鑫突然提高声音说了一句“啊——请” , 随后是两秒钟的嘟嘟声 。电话那头的接线员再次建议刘鑫冷静下来 , 然后问她要了地址 。刘鑫一边报着地址 , 一边流着泪喊道:姐姐 , 危险!
之后接线员问刘鑫按门铃的人是男的还是女的 。刘鑫说“可能是男的” , 又说“看不出来” 。之后 , 接线员几次问刘鑫是否认识人 。刘鑫答非所问 , 只是说了两次“姐姐下来了 , 快点” 。
有网友认为 , 刘鑫说“姐姐下来了 , 快点” , 说明她对门外发生的事情知道得一清二楚 。
在日本的一个法庭上 , 法官曾经问过刘鑫这句话:你打110的时候说:“姐姐下来了 , 快点 。”你现在不记得了吗?
刘鑫:记不清了 。我只是想找个办法让警察快点来 。
刘鑫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她听了报警录音后发现 , 当时在慌乱的状态下 , 有些文字毫无头绪 , 没有逻辑 , 有些内容是真实的 , 有些是她猜测或想象的 。
《南方周末》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第一段报警录音中 , 刘鑫被接线员多次询问是否认识门外的人 。录音配文称 , 刘鑫当时不懂“知道”二字 , 于是问接线员一个问题:“知道?”在江秋莲提交的中文版报警记录中 , 刘鑫说的是“理解”这一说法 。但随后的对话内容在两个版本中都是一样的——接线员问刘鑫:就是你见过的人还是你根本不认识的人?刘鑫:没有 , 我现在透过门上的这个洞(猫眼)看不清楚 。
在第二段报警录音中 , 刘鑫似乎平静了一点 , 但仍语速很快 , 有时还流着泪 。1点半到1点50期间 , 刘鑫又说“姐姐有危险” , 接线员问她“怎么危险了?”刘鑫回答:姐姐的声音 , 还有姐姐在外面发出奇怪的声音……20秒后 , 她又主动提起这个声音:“刚才一起回来的 。进屋的时候 , 妹妹突然一声巨响 , 我不知什么原因把门关上了 , 但是后面的情况就不一样了 。
刘鑫南方周末采访人员告诉她 , 第二段报警录音中的“我姐在外面发出奇怪的声音”和“我姐突然发出一声巨响” , 指的是她进屋后 , 报警前听到的江歌的“啊” 。
二审庭审时 , 刘鑫说 , 就连他在法庭上喊那个声音的时候都被吓到了:“我说我喊这个声音是希望当清音版的报警录音公布于世的时候 , 大家(可以)做出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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