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所高校规定将处分学生未婚性行为

近日 ,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生手册中的一项规定引起了热烈讨论:学习期间未婚性行为的人将受到以上处罚 。
著名性学家彭晓辉认为 , 未婚成年人的性关系是个人权利 , 但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定 。

多所高校规定将处分学生未婚性行为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规定:学生宿舍异性同住和公共场所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的人将被拘留学校 , 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学生开除学籍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规定:在学生宿舍中男女同床的人 , 或留在异性或在异性宿舍里住的 , 将受到学校以上处罚 。
被发现怀孕后 , 该校将女孩和同一所学校开除了男孩 , 后来该名女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驳回了主张 , 经媒体采访称该学校侵犯个人隐私权并将提出上诉 。
【多所高校规定将处分学生未婚性行为】在2006年的第一版中 , 对“未婚性行为”和“学习期间非法同居” , 使用了诸如“违法同居 , 道德腐败和生活方式越轨者”之类的措词 , “将视情况进行观察 。学校 , 命令退学或开除学生身份的勒令 。
情节严重 , 影响恶劣或教育不变的人员将被开除学籍 。
采访人员查阅了教育部2016年发布的《规定》 , 其中仅包括遵守宪法 , 法律和法规以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 。
《浙江大学学生制裁条例》第9届学生处罚规定》 , 指出对学生的惩罚法规 。
根据著名性学家彭晓辉的说法 , 没有任何法律禁止未婚成年人进行性行为 。在造成负面后果的情况下 , 学校通常不会主动干预 。
希望私营部门尊重大学制定校规制度的自主权 , 并希望学校和学生能够设在自己的位置来思考对方的权利 , 呼吁社会不仅尊重学校本身制定学校规则的权力 , 而且还尊重大学生的选择权益 。
“但是宿舍里有异性或公共场所发生性关系是错误的 , 应受到惩罚 。”彭晓辉认为 , 随着时代的变化 , 大连理工大学对法规措辞和内容进行了更改 。
简单地说 , 也就是说 , 如果学生在学校期间没有结婚 , 但与自己的对象或不相交 , 双方发生性行为关系后 , 一旦发现他们需要受到惩罚 。
据了解 , 许多大学的研究生手册都有此规定 , 近年来一些学校陆续删除了该法规.复旦大学2005年的学生手册也违反了未婚性行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