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李静雅(化名)发现,5月1日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首都儿科所)给1岁10个月大的儿子稀罕(化名)开的“哈穆迪斯托罗贴片”已过期近一年 。试剂盒上打印的有效期是“2019年6月”,而试剂盒上贴在首都儿科研究所儿童医院的标签上写着“2020年5月1日” 。
药品外包装 。受访者供图
首都儿童研究所药房工作人员表示,原则上药房会将临期药品下架,并表示得知此事后,已翻出有效期记录进行检查 。“我没有看到这盒药注册有效期的记录,有可能这盒药不见了 。”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医院愿意按药价的10倍赔偿300元左右 。
李静雅于12月2日向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了调解申请材料,但医院一直未提交相关材料 。医调委表示,只有在医患双方都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解 。
12月11日下午,首都儿科研究所宣传部回应新京报采访人员称,“暂时无法证明家长手中的药是儿科研究所药房开的”,将做进一步调查 。
家长质疑医院开的药已经过期近一年 。
2020年5月1日,李静雅带着1岁10个月大的儿子稀稀来到首都儿科研究所呼吸内科门诊 。根据李静雅提供的门诊病例,主诉为“间歇性憋气,张口呼吸” 。呼吸道感染,一年3-4次”,检测过敏原,初诊为“胸闷,过敏性鼻炎” 。医生开了口服孟鲁司特咀嚼片和外用Hamudis Tolotero贴片 。用药天数分别为14天和7天 。
门诊病历 。受访者供图
【01药品 01是什么】“哈穆迪斯托洛泰罗贴片”的药盒显示,该药适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急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气道阻塞性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 。每盒7贴,每天一次,每次1贴,可以贴在胸前、后背、上臀部 。
遵医嘱,李静雅用了6贴哈穆迪斯托洛泰罗作为稀罕物,但没有发现过敏反应或其他症状 。5月6日至7日,稀罕因发热伴呕吐腹泻,两次到首都儿童研究所感染门诊就诊 。分别确诊为病毒感染和肠胃炎,服药一周后痊愈 。
11月29日,李静雅找到了首都儿科研究所5月1日开的“哈穆迪斯托洛特罗贴” 。试剂盒上印的有效期是“2019年6月”,而首都儿科研究所儿童医院贴的标签上有“2020年5月1日”的日期 。
12月11日,两位儿科主任医师对新京报采访人员表示,过期的药品按规定属于劣药,“劣药大多无效”,外用药是辅助用药,不良反应要看具体药物 。一所大学的医学教授认为这种药物是一种肾上腺素能激动剂 。“外用过期药物会有一定的副作用,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但很少有腹泻、呕吐等消化道副作用 。”
医院表示愿意按药价10倍赔偿300元左右 。
11月30日,李静雅致电首都儿科研究所前台,说明此事 。前台让她给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打电话 。医患办要求李静雅将相关材料发至医院邮箱,确认该事件是否为医院事故,并告知李静雅向药房主任反馈 。
30日下午,药店工作人员联系李静雅,称李静雅2019年9月过期的药没有找到 。“药店会查有效期,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该工作人员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要不我给你发个新盒子”,并表示会向领导汇报此事 。随后,药店工作人员回电称,医院可以赔偿药价的10倍,也就是300元左右 。
李静雅说她不能接受 。她希望医院解释为什么过期药物仍然可以开出 。12月1日,药店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李静雅 。根据李静雅提供的召回总量,对方洪都博客表示,得知此事后,已翻出保质期记录以供检查 。“我没有看到这盒药的注册有效期记录,有可能是这盒药丢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原则上药店会把有效期不足半年的药品下架 。
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药房工作人员让李雅静找新的医患关系办公室协调,医患关系办公室工作人员让李静雅直接找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协调委员会 。
12月11日,新京报采访人员以孩子家长身份致电首都儿童研究所药房 。工作人员说药店每个月都会查有效期 。“正常的药品,有效期不到三个月就会下架,但也有特殊药品 。这个要看待遇和供给 。一般只要正常开药,都会提示患者在有效期内用完药物 。”
12月11日下午,首都儿科研究所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采访人员称,“家长5月1日来我院,当天药房窗口开具的Toulotro贴片批准为18HL01,有效期至2020年8月31日 。现在无法证明父母手里的药是儿所药房开的 。"
李静雅说,她没有在其他地方买过这种药 。根据提供的试剂盒,批号为“17H01”,有效期为“2019年6月” 。试剂盒正面贴有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的标签,标签右上角标注的日期为“2020年5月” 。对此,上述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家长手中的药品批号为17H01,是我院2018年4月26日至7月20日使用的 。当时购买了7000盒,到2018年7月20日,该批次药品库存为零 。“同时,工作人员证实,药店在配药时会贴一个标签,标签右上角的日期代表服药日期 。该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 。
医调委表示,医患双方提交申请后才能立案调解 。
12月2日,李静雅联系了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协调委员会 。工作人员让李静雅把医患申请和医患通知邮寄过来 。李静雅把材料发到对方邮箱后,一直没有收到回复 。李静雅在为患者申请中的索赔金额为5万元 。
受影响方的申请 。受访者供图
12月11日,新京报采访人员以稀罕物家属身份致电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协调委员会 。工作人员表示,12月2日已经收到李静雅的患者申请邮件和患者通知书,但医院的材料一直没有提交 。他们在12月2日和12月11日两次催促医院提交,医院表示“正在准备” 。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医患双方提交申请后,才能立案调解 。《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知书》规定,“申请调解时,医患双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病历和资料 。当事人拒绝提供调解所需的案件信息和材料的,医调委不予受理 。”
新京报采访人员实习生穆
编辑刘谦
校对刘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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