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一直写,直到能把故事带到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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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夫·汉克斯 1
以前同学经常喜欢调侃说我是陈奕迅的弟弟,我不以为然,其实只是名字有点像而已,我叫陈奕翰,跟陈奕迅只差一个迅字。
我经常想那年父亲给我起名,把翰改成迅,现在会不会不一样了呢。
名字有点像不过我可一点都不会唱歌,五音不全。
我养了一只小狗,叫皮皮。一只不太纯的狗,因此别人看到它有人会说,看,拉布拉多。有人说,看,土狗。也有人说像雪纳瑞。各种狗的结合。
事实上它是一只不太纯的金毛,小时候胡子太多有点像雪纳瑞。
【我会一直写,直到能把故事带到你身边】一拉出去别人就会问,这是什么狗?我回答,哮天犬的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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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夫·汉克斯 2
在学校的时候我买了很多书,动不动就会往书店跑,毕业时最烦恼的是该怎么把那书带走,一个行李箱仍然装不下,最后我把棉被寄回去,好放书。
后来我后悔了,因为书太重,应该把棉被留下,书寄回去。
行李箱拉到一半,轮子还坏了一个,只剩下一个轮子,于是全程我几乎是拖着走,行李箱摇摇晃晃,拖到手几乎快要断掉,也不可能有人会来帮忙。那时特有把行李箱的那些书扔河里的冲动,后来想想还是不要扔吧,毕竟有一些还没看完。
还没看完的书不能扔,已经看完的更不能扔。
全程我都在祈祷,行李箱的另一个轮子不要坏掉。
别人问我,为什么喜欢看书?看了有个屁用!原本有一大堆要说的话,瞬间回答不出来了。
喜欢看书的意义是什么?喜欢绘画的意义是什么?喜欢写作的意义是什么?如果非要我回答,我只能说是因为喜欢。
明明知道怎么看都没有办法看得最多,明明知道怎么画都画不成毕加索,明明知道怎么写都无法写成大文豪。不过我们仍然会去做,这不是傻,也不是笨,而是因为喜欢。因为做了这件事情能让我们开心,能让我们觉得不会虚度时光。
这些理由足够了。
小学时我很内向,是跟女生说话就会脸红的那种。内向是从三年级开始,在那之前,一直都很疯。于是母亲感叹,什么时候才能安静点。到了三年级我突然安静了,母亲又感叹,什么时候才能活泼点。
初中时很自卑,觉得自己的一切都赶不上别人,于是在那时我喜欢上了画画,拼命地画,把不开心的时间都用在那上面。总觉得画一画心情就能变好,能变得开心。
画画的确能让我开心,看书也一样。
在我最孤独最没有朋友的时候总是它们陪着我,走进图书馆,能在里面呆一个下午。
看书画画写作不是为了别的,就是因为无聊而已。
现在我看到很多父母都喜欢去逼小孩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报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学各种各样的艺术,考试一定要拿到多少名,但没有一个人会去问,你喜欢这样吗?
对好的学生加倍的好,对坏的学生完全不理不顾,认为他们已经没救了。不是他们不听话,而是你不给他们机会,不去相信他们,你对他们失去信心了,他们也对自己失去信心了。
所以他们要捣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就如同那时的我一样,希望被别人关注。
所以我们要相信自己能变好,尽全力去发现自己亮光的地方,然后尽全力去发挥。
做什么不重要,看什么不重要,吃什么也不重要,自己喜欢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3
刚刚毕业时特别迷茫,我是提前离开学校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不知道要找什么样的工作,拖着已经坏得差不多的行李箱,离学校渐行渐远。
那时就只有这么一个朋友“发动机”特意跑来送我。
于是那一别就再也没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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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夫·汉克斯 4
在学校喜欢过一个姑娘,她跟我是同班而且还坐在我前一排,上课总会不经意看向她的背影。
我没有跟她表白过 ,那时是因为没自信,觉得在那样的年纪里自己还照顾不好一个人。
所以我选择沉默,因为我相信未来能变成更好的我。
我们都会有彷徨的时候,我们都会有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都曾失望过,都曾伤心过,其实都是一样的。
你可以对上课不上心,你可以对体育不上心,你可以对学习不上心,对一切不上心都好,但对自己喜欢的那一部分一定要用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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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夫·汉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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