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租房买卖政策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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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交易政策
【湖北宜昌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买卖政策】湖北省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公租房是分开建的,在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通过建设、收购等多渠道筹集 。
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坚〔2009〕160号)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经研究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六区及周边四区已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租赁、使用、管理和监督 。
第三条:市国土房管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年度建设任务目标和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监察局、宜昌银监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监督 。
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挂建等方式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由企业筹集、建设和运营 。由人民投资、住房公积金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出资,由市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指定的政府非营利性专门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运营、融资和偿还 。
湖北宜昌公租房买卖政策
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政策:根据宜昌市最新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帮助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更多了解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宜昌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对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进行了解答 。
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销售政策是指由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邢弢面积和租金标准,并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主要满足过渡性基本住房需求 。公租房交付前按照经济适用原则进行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
本市六区及周边四区非农业户籍家庭,已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经济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三项补贴”)且尚未租住住房的,可提出申请 。已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且住房租赁登记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
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销售政策在全市六区和四区周边均有非农业户籍 。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含)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均可申请,其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单身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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