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欠款纠纷是专属管辖 工程欠款

工程欠款(工程欠款纠纷专属管辖)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拖欠工程款和工人抗议的事情 。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人未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人工程违约,承包人拖欠分包人等一系列债务 。那么,工程为什么会拖欠?工程欠款不还怎么办?逾期拖欠工程款会有什么后果?陕西郑智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广利分析 。
项目为什么会拖欠?
一、签约双方信息不对称
根据《建筑法》第八条,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从逻辑上讲,既然能拿到施工许可证,就说明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而订立合同时,发包人就更确定资金来源,万无一失 。但只有用人单位对真实情况了如资金执行状况、后期履约能力、过往诚信历史、当前欠款金额等了如指掌,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而承包商很难通过各种手段得到真相,在交易初期处于劣势 。很多时候,建设项目只是通过项目审批手续就匆匆开工,承包商完全不知情;房款已经用于其他开发,包工头还相信房地产公司的美丽谎言 。承包商缺乏必要的信息,使其无法正确选择交易对象,无法了解交易的实际情况,从而为欠款埋下伏笔 。
二、拖欠工程款引起的履约纠纷
很多欠款都是因为双方对工程款的数额产生了分歧,而工程款的数额又与质量、工期、签证密切相关 。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逾期竣工的,承包人应当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质量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拒付;签证不充分,导致承包商的索赔没有根据;如果争议无法解决,将委托鉴定,鉴定结论将直接决定工程款的变更 。因此,工程拖欠不是一个简单的事件,解决质量和工期等纠纷是管理债务的前提 。
第三,缺乏有效的债务解决手段
该项目的政府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雇主与投资者是分开的 。即使延迟分配,雇主也无能为力 。开发商有权预售项目和楼盘,承包商难以控制,无法阻止;在建筑市场上,与雇主平等谈判只是承包商的一厢情愿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承包人的法定优先权,但有各种限制 。诉讼是终极手段,但耗时长,程序复杂,后期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 。缺乏有效的债务清偿手段,导致债务重复,旧债新债 。
第四,国家干预不力
《建筑法》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但大量拖欠的事实说明法律形同虚设;社会各界呼吁政府强制执行工程款支付制度,建立项目拨款和备案机制,但总是一厢情愿 。行政机关应当公布失信开发商名单,拒绝办理开工等手续 。然而现实是,违规者在名单上默默无闻,依然畅通无阻 。
律师费广利补充道:
工程欠款不还怎么办?
1.与债务人谈判 。在工程欠款中,债务人一般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 。无论是发包人、分包人还是非法分包人所欠,都有各种不支付工程款的理由,如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分包人或非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绝结算验收等 。,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款的根本原因 。
在债务人相对强势的情况下,债务人通常会主动与雇主、分包商、非法分包商等进行谈判 。,才能达成还款协议 。债务人为了尽快拿到工程欠款,往往会大让步,只要不亏甚至少亏就可以达成协议 。
2.向讨债公司求助 。当债务人拒绝支付项目债务时,一些债务人选择向讨债公司寻求帮助来收回项目债务 。在实践中,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讨债公司本身的合法性存在一定的问题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讨债公司一直游离于法律的灰色地带 。在讨债公司本身存在法律问题的前提下,很难保证其讨债活动完全合法 。
3.法律途径所谓法律途径,无非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方式安全可靠,但如果债务人是小企业,特别是在个人借款或挂靠资质的情况下,因为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意选择这种方式 。一方面原因是诉讼方式太复杂,时间很长 。另一方面,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仍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耗时较长,为债务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争取时间 。如果债务人是有资质的企业,有一定的经济风险承受能力,会选择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有些债务人为了及时追讨欠款,在不想通过诉讼的情况下,会选择非诉讼方式追讨欠款 。
费广利律师的建议:
逾期拖欠工程款会有什么后果?
1、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2.债权人失去赢得诉讼的权利 。债权人打官司,如果法院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诉讼时效已过,就不能判他胜诉 。法律上,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
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因不知道诉讼时效或者知道诉讼时效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 。
4.诉讼时效届满时的债权,可以用来抵偿其他债务 。例如,甲欠乙一一笔钱,而乙也欠了一笔钱 。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乙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 。此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 。
5.诉讼时效既适用于主债务,也适用于从债务 。甲方欠乙方的款项,丙方是甲方的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方不能要求甲方还款,也不能要求丙方代为还款 。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是专属管辖 工程欠款】费光丽,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自2012年成为律师后,办理了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同时成功对多起刑事案件进行了辩护 。能尽职尽责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了一致好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