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发布( 二 )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发布】学校或学前教育机构加强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监测,发生疫情后,减少或停止举办校内聚集性活动,减少人际接触,加强师生个人防护,根据疫情规模及波及情况 , 短期内涉疫中小学可采取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可临时关停 。
场站、市场商超、展销场所、会议中心、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娱乐休闲场所、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餐饮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人员容量大、空间密闭、容易产生聚集性疫情场所,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消毒通风,实施错峰预约限流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加强场所内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及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检测阳性者不带病上岗 。
农村地区可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 , 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
重要活动时查验参加人员核酸或抗原检测阴性证明 。
(十一)疫情流行严重时措施 。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如下社会措施: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取消非紧急必要的入院探视服务,所有物资无接触配送 。各集体单位应强化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 , 加强环境通风和清洁消毒 。采取弹性工作制、错时上下班、控制到岗率 , 必要时可采取居家办公;工作期间减少人员聚集 , 减少线下会议培训频次或取消会议培训,如需举办,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消毒通风措施前提下,压减线下会议人数;单位不提供堂食,实行错峰取餐 。高校严格校园管理 。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重点行业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工作人员轮岗备岗制度,工作人员实行两点一线,减少对正常工作开展的影响 。
会议中心、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市场商超、展销场所取消或推迟非必要的大型活动 。商场、超市、银行、农贸(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商场银行等缩短营业时间 。娱乐休闲场所、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缩短营业时间、严格预约限流、严控场内人数 , 必要时暂停营业或开放 。营业场所除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市场和大型连锁超市外,必要时暂停营业 。场站、公园景区等较大空间和开放式公共场所,须加强客流引导,尽量分散不扎堆 。餐饮场所采取人员限流措施 。限制市内针对老年群体的团体游、各类促销、讲座培训等活动 。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根据需要加大运力保障 , 降低乘客聚集度 。
五、组织保障
(十二)强化组织协调 。市卫生健康委总体组织协调监测预警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非疫情流行时和疫情流行时强化市级牵头部门统筹作用,指导相关部门和属地落实疫情响应措施,疫情严重流行时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调度,领导相关部门和属地落实疫情响应措施 。
(十三)强化责任落实 。市级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管理职责,按照服务管理领域和人群,认真落实监测预警和措施响应工作 , 密切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开展监测预警分析 。各区应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监测预警工作专班,细化本地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周密组织实施 , 组织辖区有关部门,按照市级牵头部门工作要求,组织落实辖区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和措施响应工作 。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应做好经费支出、人员设备、信息系统、科研攻关等方面的保障支持 。
(十四)强化培训督导 。各部门、各区针对监测预警和措施响应工作要求和技术要点在全市各级工作人员中开展广泛培训和深入解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市区两级主责部门强化工作指导、加强督导检查、开展考核评估,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对未认真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的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
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
北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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