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发布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发布

文章插图
一、工作目标
(一)明确工作目标 。动态掌握人群新冠病毒的感染水平及其变化趋势,及时了解新冠病毒株变异情况及其生物学特性,科学研判和预测疫情发展态势,分级分类实施社会防控措施,以最小代价、最快速度遏制疫情发展、压制疫情高峰 。
二、疫情监测
(二)市民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 。通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抗原检测信息平台,每日收集并汇总社区(村)居民自愿核酸和抗原检测、重点行业及重点机构人群核酸筛查检测、医疗机构就诊人员核酸检测等数据结果,动态分析和监测各类人群感染水平及变化趋势,科学研判和预测疫情规模、强度和流行时间 。
(三)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监测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病例诊断和网络报告 , 市、区疾控中心对报告信息进行审核与订正;现有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哨点监测医疗机构,每日对门(急)诊就诊人数、具有急性发热呼吸道症状人数、入院病例总数、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数及其中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人数、检测阳性人数等进行监测和动态分析 。通过以上网络动态分析研判新冠病毒致病性的变化趋势 。
(四)社区感染水平监测 。随机抽取本市社区(村)居民 , 开展全部家庭成员的社区(村)人员感染水平调查,以了解北京市人群新冠病毒感染率和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新冠病毒感染水平变化 , 评估我市人群中新冠病毒感染情况 。动态开展居民感染情况网络问卷调查,对人群感染水平、出现症状、人群特征、地区分布和就诊情况等进行监测,动态了解全市疫情进展情况 。
(五)入境人员核酸检测监测 。市疾控中心和北京海关共同建立入境人员核酸检测机制,对入境人员开展感染率和变异株监测 。由北京海关按照科学抽样方法,每天从出现发热等新冠样症状且抗原检测阳性的入境人员中采集一定数量的咽拭子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并每周将符合测序标准的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开展全基因组测序和分析,以动态掌握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感染水平和病毒变异情况,及时发现输入和本土流行的新变异株和潜在重要变异株 。
(六)新冠病毒病原学监测 。依托全市哨点医院、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监测等网络,开展新冠病毒阳性率及变异株构成监测 , 动态分析我市人群感染水平,及时发现本土流行的新变异株,并对持续追踪潜在重要变异株,掌握其变化趋势 。
(七)其他相关监测 。开展重点机构监测、学生症状监测、污水监测、人口流动监测、互联网搜索大数据监测等,系统收集新冠病毒感染全链条数据,为预警响应提供全方位数据基础 。
三、预警分级
(八)疫情预警分级 。基于多维度监测数据开展定性分析,实时监控疫情发展态势、疫情高峰及波及范围 , 及时探测异常信号 。在定性分析基础上,综合考虑疫情流行强度、严重程度、医疗资源占用等因素,建立完善专家风险分析研判机制,提出疫情分级分类措施建议 。
四、分级分类响应
根据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分级情况,结合首都疫情防控实际需要,以区为单位,划定为非流行、流行和流行严重三个等级,分级分类实施社会面疫情防控响应措施 。
(九)非疫情流行时措施 。原则上不采取限流措施 。积极推动疫苗接种,严格落实个人防护,保持人际距离,加强人员健康监测 , 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及时报告单位,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 阳性感染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根据病情及时诊治,不提倡带病工作学习;如不可替代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需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 。做好工作、学习、生活等公共区域日常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 。
(十)疫情流行时措施 。在非疫情流行时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
患有基础病老人、孕妇、儿童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并避免前往人员密集、通风不良场所,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症状加重时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同住人员感染时 , 其他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 加强症状监测、抗原或核酸检测 。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等重点机构应加强健康监测,加强日常消毒通风 , 准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及时排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限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减少和控制聚集性疫情发生 。核酸检测以单采单检为主 , 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全员核酸,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 两类人群的检测可交替开展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聚集场所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经属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 可在加强进出人员健康监测基础上有序开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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