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信贷款还清征信逾期怎么办


捷信贷款还清征信逾期怎么办

去年代理一起要求银行消除不良征信的案件,对这类案件,我查一些案例,不良征信信息记录的产生一般有大致三种情况:一是自身贷款未按时还款出现逾期,二是替别人担保,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出现逾期,三是借贷或者担保被查实是被人冒用身份,而被冒用身份的名下形成不良征信 。这三种情况下,都会导致个人信用出现不良征信记录 。
查看中国裁判文书网,你会发现类似案件也很多,对类似案件的处理,不同法院判决观点却有着分歧:
一是不支持说,认为银行仅是不良征信的提供者,而不是消除不良征信信息的管理主体,不支持判决银行去消除,例如【日照中院(2020)鲁11民终2792号】认为:“中国人民银行系征信信息的监督管理主体,XX银行只是不良信息的提供者,对不良信息无权删除,一审法院判决XX银行消除董XX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不良信用记录,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二是支持说,认为符合消除不良征信的条件的,若银行管理不善,未及时消除,银行负有侵权责任,应支持相应诉求,比如【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3民再27号案】认为本案中某信用合作联社怠于在担保期间主张担保责任,未能对A的征信作出准确评价,超出担保期间又未及时上报删除A该笔不良担保债务信用记录,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消除该笔不良征信信息的侵权责任 。
什么情况下能够消除不良征信呢?
【捷信贷款还清征信逾期怎么办】来看下,《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
该条中规定“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比如借贷不按排时还,或者作为担保人,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这都两种情况都应是不良行为,这两种不良行为,就会产生不良征信信息记录 。
什么是不良事件?比如贷款到期了,但银行未及时主张权利,借款超过诉讼时效或者超过担保期间,在法律上无法再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贷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或者担保责任的 。
这里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和超过担保期间的还是有两种观点 。认为即使超过诉讼时效,通过司法手段追究贷款人责任的途径丧失了,但债务本身并没有消除灭失,借款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对借款人未还清贷款之前,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也是不应消除不良信息的 。
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的终止,就是借款人将借款偿还的行为 。或者担保期间超过,无法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担保责仼终止了 。这两种情况下,就可以称为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 。当然,也不是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后马上就可以消除,而是给定了一个期限5年 。
只有当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
既然《征信业管理条例》有上述明确的规定,那银行为什么不愿主动消除客户的不良征信呢?
银行往往在上报不良信息时有积极性,但在消除客户的不良信息时,却很是消极被动,因为只要有不良信息产生,那就说明有一笔贷款未及时收回,产生不良征信的根本原因就是贷款人不守信 。而且贷款经办人员会因该不良贷款未收回也要担责任 。
无论是银行职员本人还是银行,都对这种不守信的客户比较反感,催收一次次都不见还款,最终没办法了,对其深恶痛绝了,就给这客户上报了不良征信,在这种情况下,你想消除,银行工作人员才不会理你呢 。
再者就是银行虽然有权提交不良信息,但却无法主动管理这些信息,中国人民银行才是征信信息的监督管理主体,各级银行提交不良信息容易,但想消除还需要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才可以,所以操作起来很麻烦 。有些银行只有当被起诉,被判决必须去消除时,才会操作消除相应信息 。这也是为什么有类似案件的原因 。
俗话说得好:“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诚是“天道”,只有诚实守信,才少生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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