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小轿车还是校车 , 都是有相关人数的限载 , 因此多出的承载都是会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 。那么校车超载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载分为两种情况 , 处罚规定如下: 校车超载未达20%的 , 将一次扣6分 , 并处罚款200-500元 。 校车超载20%以上的 , 将一次扣12分 , 并处罚款500-2000元 。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 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 。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 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 , 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 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 , 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 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校车超载的处罚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