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74条司法解释


物权法74条司法解释

【物权法74条司法解释】《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车位、车库的规定 , 建筑区划内 ,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 ,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 , 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 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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