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一男子上门讨债致欠款人跳楼,法院:10年有期徒刑( 二 )


图:潘永地前妻
“我们并没有拘禁他,我们只是跟在他的后面想让他赶紧还点钱,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我们想要在春节这个时间点内要回一点欠款,这是个正常的心理吧?”李洪超对兄弟潘永地的离世倍感遗憾,但他坚持认为自己并没有对潘永地进行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是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 。
马长康提到潘永地的离世时,他也十分激动 。他表示:“他想去哪里其实都可以去,我们只不过是跟在他后面想让他还点钱,他想走大门也可以走,他为什么会去跳楼要走窗户,我觉得还是因为他自己的个人生活是一地鸡毛 。他老婆和他关系也不好前不久还协议离婚了,他在外的情人关系也处理不好,再加上生意经营不善 , 他已经心里开始抑郁了 , 我们只是倒霉在这个时间向他要钱 , 就赶上了他跳楼自杀 。”
那么潘永地真的是跳楼自杀吗?根据警方第一阶段通过小区的监控画面查询,家住1602室的潘永地在2016年2月19日晚上9:00左右,于自家东屋阳台没逗留30秒钟便发生了坠楼事件 。
这30秒钟内死者到底有着怎样的心理活动?警方那时也不得而知,只是匆匆断定潘永地的确在那一段时间内心情不佳,有轻生的可能 。
因此第3位借债人陶磊便断定:“那时候警方都已经确定了潘永地是自己想自杀的,我们的第一被告人比我们还倒霉,摊上了这么个事 , 钱也没要回来,最后还把自己送进去了 。”
但是张兰兰在辩护律师的帮助下,她向法院提出建议是说:“潘永地即便个人生活太糟糕,但他不存在想要轻生的可能 。因为我了解他呀,我们在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虽然我们协议离婚了但还是住在一起,他还是得要对我负责呀,我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为他做债务抵押 , 他要是就这么轻松的走了 , 留着我一个人去还那些贷款 , 他对得起我吗?他的性格不可能这样的 。”
图:示意图
用性格去推断潘永地的心理活动 , 这一点是否可靠?警方很快对1602室的东屋阳台的活动痕迹进行考察 。最后警方得出了第二阶段的结论是说:东屋阳台与隔壁阳台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5米 。
如果借助人力 , 一个成年男子的确可以从东屋阳台跳跃到隔壁阳台 , 以此离开1602室 。根据现场的痕迹来看 , 东屋阳台的攀爬痕迹和挣扎痕迹十分明显 , 由此警方得出结论是说——潘永地在2016年2月19日夜晚想要轻生的可能性很低 , 他极有可能是想要通过阳台跳跃等方式来离开1602室 。
而在案发当晚 , 李洪超和马长康两位借款人因有事只是短暂的外出了一下,只留下了陶磊这一位借债人在西屋的卧室里玩手机 。借此空隙,潘永地有可能是想逃离被跟踪和监视的现场,只可惜他的力气不够,这才成了坠楼悲剧 。
要回欠款靠法律 , 私下渠道不安全
这一推测很快得到了闵行区法院的认可,因为公诉机关之后还找来了一位现场目击证人 。他是在2016年2月19日下午六点多钟 , 被死者潘永地打电话叫来的开锁工匠 。
那天潘永地想要回自己家,也就是1602室 。可他到了家门口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带钥匙 , 而身后还有三位欠款人紧追不舍,加上时间已晚,他们不想再出去逗留 , 于是便要求潘永地赶紧叫开锁师傅来把门打开 。
晚上6:30左右,锁匠刘师傅来到1602室门口 。他向法官提供的证词是说:“那时候我看到的是那三个人对其中一个人态度非常不好,有一个男的还用脚踢了他,还说的这样一句话……有那么难开吗?说完之后那个男的当然我也不认识,就是他狠狠踢了一脚门,还用力的把门把手给拉弯了 。”
图:被告人
对于这一点,李洪超、马长康和陶磊都没有否认,可就是因为他们确定了这一行为,法院进而判定这三位借款人对死者曾存在拘禁事实 。
于是在第2年1月18日,闵行区法院判定李洪超、马长康和陶磊,三位对死者进行了将近50小时跟踪和监视,三位借款人犯了非法拘禁罪 。因此该法院判处李洪超有期徒刑10年,马长康有期徒刑4年3个月,陶磊有期徒刑三年6个月 。
“我一分钱没要回来,我还把自己搭进去了 。我自己还有妻子还有小孩,我的生意也要经营,我什么都没得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关于潘永地我又不想让他死,我逼死他干嘛?我只想要回我自己的钱,现在借别人钱往回要欠款都有错了吗?我想不明白 。”李洪超在拿到判决结果后一脸死灰 , 他似乎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 , 他的眼神中也透露着疑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