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物权法遗失物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
推荐阅读
- 纳粹礼有那么严重吗
- AutoCAD 2007如何修改标注文字?autocad2007修改标注文字教程
- 尾气不合格怎么处理才合格
- 不认识的字打出来方法
- 站内换乘会影响健康码吗
- UGNX4.0下水软管
- 台球运杆训练方法
- 医疗事故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 牛仔属于什么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