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补贴申领指南( 二 )


适用条件:
外出务工或在本村扶贫车间就业3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
申请程序:
根据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缴费单,由乡镇政府通过系统比对审核外出务工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花名册报送县级人社部门复审后直接将政府补贴部分补给保险机构 。由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代缴的 , 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按程序申领补贴 。
3.赴闽就业补贴 。
到福建省务工或顶岗实习的宁夏籍脱贫人口在闽同一家企业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可给予1500元交通生活补助 。在闽同一家企业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给予6000元跨省就业奖补 。参保时间在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可享受一次,在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的可再享受一次 。
适用条件:
在闽同一家企业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6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的宁夏籍脱贫人口或顶岗实习人员 。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需提供连续养老、工伤或失业保险记录;顶岗实习人员提供对公账户银行工资流水 。由福建用人单位按要求申报 , 宁夏各输出地人社部门和福建各输入地人社(就业)部门通过闽宁劳务协作对接服务平台对务工人员身份进行审核后,由福建省各输入地人社部门直补个人 。
【宁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补贴申领指南】咨询电话:0951-505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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