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回应智障男子因抢劫坐牢9年:已受理申诉 正审查( 二 )


李奎星告诉采访人员,他收到信后便到监狱探视,当他询问李四强干了什么坏事时,隔音玻璃另一边的弟弟情绪激动,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李奎星向狱警询问 , 狱警没有回答他 。
此后每到监狱可以打电话的时间 , 李奎星总能接到李四强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他曾多次询问李四强被羁押原因,李四强从未说清楚过 。
李四强“冒名”逃犯被判刑
直到2016年 , 李奎星去监狱接李四强出狱时,才第一次看到了相关的判决书和裁定书,知道了弟弟的部分经历 。李奎星得知,李四强当年入狱,与一张名为“刘西文”的身份证有关 。
汕头市公安局龙津派出所出具的一份证明记载,2007年3月26日15时,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双闸派出所在检查外来暂住人口时,发现了一个名叫刘西文的人,经上网比对和户口所在地比对调查,双闸派出所认定刘西文是涉嫌抢劫犯罪的网上逃犯,并凭借这张身份证将其抓获 。
而事实上,当年持有这张身份证的人是李四强 。至于为什么李四强手里会有一张刘西文的身份证,他本人也没有跟家人说清楚过 。
在案资料显示,刘西文籍贯也是安徽省利辛县,家在李集镇,距离李四强家所在的孙集镇约30公里 。2003年8月、9月,刘西文伙同弟弟刘西国等7人在汕头抢劫 , 作案多起 。2004年 , 同案7人陆续被抓 。在同案人的供述中 , 作案人员共有8人 。案件材料显示,7人陆续被判刑,只有刘西文在逃 。
双闸派出所抓获李四强后,对他进行了多次讯问 。讯问笔录显示 , 李四强承认自己真名就叫刘西文 , 也承认2003年在汕头抢劫 , 并能准确说出刘西文的出生日期、户籍地址、家庭成员姓名等信息 。
这在李家人看来 , 是不可能的,“他(李四强)连自己的生日都不知道,怎么可能知道别人的生日 , 还清楚地知道别人的爹娘户籍姓名?”就此情况,深一度采访人员向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发出采访申请,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
2007年4月11日,汕头警方以“刘西文”之名将李四强逮捕,羁押在汕头市看守所 。
汕头市公安局预审股民警在汕头市看守所也讯问过李四强 。这次的讯问笔录从整体上看,李四强对答如流,对刘西文所做每起抢劫案的时间、地点、同案犯交代得准确且具体 。
李四强后来陆陆续续告诉家人,被审讯时,只要他说出自己真实姓名就会被打,他曾被打掉两颗门牙 。根据家属提供的照片,李四强出狱时,门牙是缺失的 。
被逮捕后不久,汕头市龙湖区检察院指控“刘西文”与同伙于2003年8月至9月期间,在汕头市区实施多起抢劫 , 其中“刘西文”参与作案6起 。
2007年10月11日 , 龙湖区法院作出(2007)龙刑初字第256号判决书 , 以犯抢劫罪判处“刘西文”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
这份判决书显示,庭审时,“刘西文”(实际受审人是李四强)没有辩护人,对指控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 , 未提出上诉 。
李四强申诉阶段代理律师朱小董告诉北青深一度 , 关于案件中的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等应给到嫌疑人家属的法律文件 , 经律师查证,无论是刘西文的家属、还是李四强的家属,均未收到过 。
李奎星告诉北青深一度,龙湖区法院作出的这份案号为(2007)龙刑初字第256号判决书,是李四强出狱时的随身物品之一,家人直到2016年才看到 。
被纠错的被告人主体??????????????????
李四强被当作刘西文投入监狱后,监狱管教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
北青深一度采访人员多方核实了解到,“刘西文”被判刑后,在石家庄北郊监狱服刑,管教点名“刘西文”时,他多次未答“到” 。管教民警多次找他谈话,陆陆续续得知“刘西文”的真实身份可能是李四强,其真实的生日、户籍信息均与刑罚执行依据记载情况不符 。监狱将此事反映给办案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法院 。
资料显示,监狱反馈信息后,办案单位也对监狱里“刘西文”的身份进行过调查 。
北青深一度获得的案件材料显示 , 2009年10月20日 , 汕头市公安局龙津派出所民警提审了抢劫案中刘西文的同案犯马付伟,将在押人员“刘西文”的照片向他出示 。
马付伟向警方称,自己与刘西文是连襟关系,相片中的人不是刘西文 。马付伟的母亲也向龙湖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称,相片中的人不是刘西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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