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证明我用现金买的房,就是我的房”


▲马义河和涉案房屋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郑州中院:不得执行案涉两套房
开发商六合公司欠建筑商正岩公司工程款 。正岩公司赢了官司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8年,郑州中院做出裁定:强制执行六合公司名下六合之家小区111号房、84号房,并查封 。
【“我该怎么证明我用现金买的房,就是我的房”】这可急坏了马义河——他认为,被法院列为强制执行的这两套房屋是他掏现金全款购买的 。为停止对这两套房的强制执行,他将正岩公司列为被告 。
郑州中院查明,2010年12月,马义河与六合公司签订两份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载明:111号房优惠后总房款为85万余元 , 84号房房款为66万余元 。六合公司向马义河出具了85万余元、66万余元的收据 。
郑州中院还查明,2011年,马义河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上载明两套房是马义河所购;2011年,马义河给装修公司交了两套房的装修款,给两套房交了天然气费;马义河给111房装了宽带和有线电视 。
庭审时,正岩公司辩称,两套房的不动产权属登记在六合公司名下,马义河不是涉案房屋的权利人;认购协议书上马义河的签名与起诉状上的签名不一致,协议书不真实,不具备法律效力;收据显示,马义河同一天向六合公司支付85万余元和66万余元,没有证明支付方式,交151余万元现金不符合生活常识;认购协议书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马义河不只是占有唯一一套房;该公司申请的是工程款,主要组成成分是劳动者的工资,涉及劳动者生存权利 。
郑州中院认为 , 在查封之前 , 马义河签订认购协议书 , 支付全部购房款 , 且对两套房长期占有、使用 。两套房虽未办理过户 , 但马义河对此并无过错 。基于此,马义河对两套房屋享有排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
2019年11月11日,郑州中院否定了自己之前的执行裁定,判决不得执行案涉两套房屋 。
河南高院:郑州中院判决结果不当
正岩公司不服郑州中院的判决 , 上诉至河南省高院,诉请撤销一审判决 。
正岩公司除再次阐述了一审时答辩外,还补充说,认购协议书上没有房屋销售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等主要内容,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认定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鉴定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马义河提交的物业票据对方是物业公司而非六合公司 , 不能证明六合公司将房屋交付给了马义河 。
二审时,马义河补充说,2010年之前,他从事皮革生意,从事相关交易均以现金往来支付的形式进行,其与子女一起到六合之家小区财务室以现金方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且购房收据清楚载明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
2022年2月23日,马义河对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表示,他是做收牛羊皮生意的,该行业至今还保留着用现金交易的习惯 。此外,当时买房给现金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开发商承诺交现金每平方米便宜一千元 。六合之家小区很多业主冲着此优惠条件,用现金购买房屋 。
马义河在庭上说 , 他和开发商之间的交集只有“买房,催办房产证”,开发商会傻到没收到钱,就给收据吗?
河南省高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买房者和出卖人应当签订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相应的价款 。马义河与六合公司只签订了认购协议书,没有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马义河称给了现金并提交收据,但该款项数额较大,在无取款凭证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其主张 。
河南高院认为,正岩公司上诉请求成立,应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 结果不当 , 予以纠正 。2020年6月28日 , 河南省高院判决:撤销郑州中院判决 , 驳回马义河的诉讼请求 。
▲当地社区证明马义河长期居住在该小区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最高法:指令河南高院再审
马义河不服河南高院判决,向最高法提出再审 。
再审时,马义河说,认购协议书真实有效,对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六合之家小区还有其他购房人用现金买房 。
正岩公司提交意见说 , 认购协议书仅表明一种购房意向;马义河对涉案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存在明显过错;正岩公司对六合置业享有的工程款债权,是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合法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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