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等:中医古籍疑难字词解说

《肘后备急方》卷七《治卒青蛙蝮虺众蛇所螫方第五十六》:竹中青蜂[蝰]螫人方:雄黄、麝香、干姜分等 , 捣筛 , 以麝(十+十+冂+又)(wang)[菵]和之 , 着小竹管带之行 。急便用傅疮 , 兼众蛇虺毒之 , 神良 。  一位中医大师的著作中引用本条说:此文“分等”二字误倒 , 当乙转 , 作“等分” , 谓“雄黄”“麝香”“干姜”三味药用相等分量 。  另一位中医文献大家研究《肘后方》 , 上条引自《外台秘要》 , 作“等分” 。且《肘后备急方》一书中的“分等” , 也大多根据《外台秘要》改成了“等分” 。  这位大家辑复《新修本草》 , 其中的《序例卷上第一》为梁·陶弘景序 , 其中有“方有云等分者”一句 。据其书凡例 , 《序例》部分底本系“敦煌出土《本草经集注》序录” , 但是 , 敦煌本《本草经集注·序录》写的是“分等” , 而非“等分” , 《证类》与《纲目》中引录的《序录》才是“等分” 。  敦煌医籍P.4433:治阴冷大方:白敛、圭[桂]心、甘草、苦参、附子分等 , 以水一斗 , 煮取洗 , 阴中香热急 , 有子 。  本句“分等” , 既有的敦煌医药文献研究著作或径作“等分” , 或识作“分等” , 校订作“等分” 。  以上诸例情况相似 , 即 , 古籍中原本作“分等” , 研究、整理者因为某种版本的依据或因自己所熟悉的情况改为“等分” 。与此相应的是 , 《汉语大词典》只收有“等分” , 而没有收“分等” 。  中医方书中 , 当一个方子中的药物用量相同时 , 除了用“各×分(两)”外 , 往往用“等分”来记述 。如传世本的《千金要方》、《外台秘要》都是这样 。不过 , 这种说法并非自古如此 。在唐代以前的方书中 , 相应的记述是“分等” 。如《肘后备急方》中:《救卒客忤死方第三》:卒忤 , 停尸不能言者……末细辛、桂分等 , 内口中 。  《治痈疽妬乳诸毒肿方第三十六》:《小品》妬方:黄芩、白敛、芍药分等 , 末 , 筛 , 浆服一钱匕 , 日五服 。  《治卒得虫鼠诸瘘方第四十一》:《刘涓子》鼠瘘方:以龟壳、甘草(炙)、桂心、雄黄、干姜、狸骨(炙) , 六物分等 , 捣 , 下蜜和 , 内疮中 , 无不差 。  《治卒青蛙蝮虺众蛇所螫方第五十六》:《徐王》治蛇毒方……桂心、栝蒌分等 , 为末 。用小竹筒蜜塞之以带行 , 卒为蝮蛇 , 即傅之 。  那么 , “分等”是什么时候演变成“等分”的呢?从以下文献中二者使用的情况可以大致上看出其间状况 。  梁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序录》“方有云分等者”句 , 《肘后备急方·陶隐居序》表述相近的意思 , 亦作“凡云分等” 。而《序录》在宋以后的《证类本草》中 , “分等”被改为“等分” 。还是这一句话 , 未经宋代校正医书局整理《真本千金方》仍作“方有云分等者” , 经宋代校正医书局整理过的《备急千金要方》卷一合和第七则作“方家凡云等分” , 亦由“分等”改为“等分” 。  日本汉方医著《医心方》成书于公元984年 , 相当于中国宋代开初的宋太宗雍熙元年 , 书中所引文献几乎都是宋以前的中国医书 。在这部书所引用的医书中 , “分等”的用法占绝大多数 , 而“等分”一共只出现了10多次(且有例证表明 , 这些为数不多的“等分”也可能是传抄者误写的) 。特别是其中引用的《千金要方》 , 是未经宋改的 , 其中就只用“分等”而非“等分” , 而通行本的《千金要方》 , 是宋代校正医书局校理过的 , 该书现行本中只用“等分” 。  葛洪之《肘后备急方》成于晋代 。其书正篇(即不含金代杨用道加入的附方)中 , “分等”与“等分”并见 , 而以前者为多 。有证据表明 , 现存《肘后备急方》曾经被唐人改编 , 而《医心方》引用《葛氏方》(按即《肘后备急方》)都用“分等” , 这样来看 , 大致可以认为用“分等”的为原书旧貌 , 用“等分”的是唐人改入 。与此相关 , 在宋臣整理过的《外台秘要》中引《肘后备急方》就都作“等分” 。  在敦煌中医药文献所见用例 , 已经是“等分”占着大多数 , 这与《医心方》所引《千金要方》形成了明显的对比 。甚至敦煌中医药文献中使用“等分”用例的卷子也有被断为唐代早期的 。  由此可以推断 , 方剂中药物等量使用 , 先前的说法应是“分等” 。入唐以后 , 特别是在唐代中后期 , 口语中渐渐演化为“等分” 。至宋代 , 已经成为习用语 , 因而宋代校正医书局整理过的医书中 , “分等”就被宋臣按当时习惯改成了“等分” 。而再后的医书 , 就都已习惯性地写成了“等分” 。  “分等”的意思 , 《本草经集注·序录》说得很清楚:“方有云分等者 , 非分兩之分也 , 謂諸藥斤兩多少皆同耳 。”《肘后备急方·陶隐居序》谓:“凡云分等……皆分均之分兩 。”而形成于东汉的《武威医简》中一个丸药方末后云:“半夏、白敛、勺药、细辛、乌喙、赤石脂、贷[代]赭、赤豆……凡九物 , 皆并冶合 , 其分各等 , 合和 。”“其分各等” , 可视为“分等”的又一种表述 , 正是“分等”的词解 。可见 , “分等” , 即分量相等;反观“等分” , 应指相等分量 。二者语义原本一致 , 只是唐宋时期语序发生了改变 。  但是 , 由于后世很少再见“分等”之说 , 今人也就不大熟悉这个说法 , 往往就会在看到“分等”时误以为是“等分”的误倒 。这个误解甚至发生在一些大家的著作中 。虽然是智者之失 , 但也可以看出 , 学界对“分等”一词是普遍生疏的 。(沈澍农)【分等:中医古籍疑难字词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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