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见死不救或被罚款,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二 )


“见死不救”本身便具备道德谴责的意味 。通过法律强行规定对于不具备特定救助义务的人的见死不救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 。一直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通过刑罚是可以强制要求人们“见死必救” 。但是永远无法唤醒人们顾虑重重的人心 。所以 。不以一味的通过责罚来要求人们 。还要发挥法律的激励作用 。对于“见义勇为”进行嘉奖 。对于那些见义勇为而致使自身遭受损失的人们明确给予相应的补偿 。同时严惩那些假装受伤而故意讹钱的流氓 。这样才能扫进人们心中的顾虑 。唤醒人们的内心 。乐于见义勇为 。
其他观点:
救死扶伤不单是医务人员的职责 。也是每一个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的义务 。也是人类文明的象征 。但是对他人施救 。我们不鼓励牺牲自己挽救他人 。这就要求我们在危难情况下救助他人要特别注意方式 。量力而行 。只有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他人施救 。救人属于一种高尚行为 。是英雄壮举 。从价值观的角度来看 。牺牲一个人 。挽救更多的生命 。应该说是值得的 。虽说我们不鼓励牺牲自己去救助他人 。但是这种英雄壮举我们是一定要给予肯定 。对于英雄的事迹应该加以宣传 。社会对英雄遗属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 。这看似矛盾 。其实又是统一的 。都是珍惜生命 。不过 。像扶了摔倒的老人还要负责的事情 。真的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人们救助他人的意愿 。这是法律对责任的混淆 。是法官的是非观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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