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知道是不是丢件了 快递长时间不更新是不是丢件了?( 二 )


“《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这个规定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不是快递小哥与收货人之间的关系 。而是卖东西的人和买东西的人之间的关系 。场景其实是货物不需要运输的情况下 。出卖人把货物置于交付地点的这种场景 。”赵虎说 。
关于快递公司 。赵虎表示 。要遵守《快递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按照这个规定 。快件签收应该有个当面验收的程序 。不是说快递员直接把快件扔在那里就可以的 。如果没有当面验收的话 。快递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赵虎强调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也规定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 。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 。赵虎指出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还规定“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 。“也就是说 。快递员给你送到了 。你不在 。给你打电话 。你说放在门口或者挂到门把手上 。这种情况也算是交付 。”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对于快件丢失和损毁的具体场景也给出了进一步的分析 。他表示 。“如果在用户没有同意的情况下 。快递员把快件放到了快递柜 。用户的家门口 。或者公司的代收点等 。那实际上这种都不能算是已经交付了 。这个都不能算是快递公司完全履行了合同中他的义务 。这种情况下快件发生了丢失 。其风险就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 。”
除了《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源律师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也规定:“快件无法投递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 。”
“这就意味着 。如果未征得收件人同意 。快递企业无权擅自将快件投放在单位前台、快递柜、家门口等地点 。如果快递小哥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快递放到快递柜 。不是有效的送达行为 。用户在拿到快递的时候 。其送达行为才发生 。快递公司将承担在此之前的损毁、灭失风险 。如果用户拿到快递的时候发现出现损失的情况 。应当直接拒收快递 。要求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李源说 。
关于毁损的情况 。赵占领指出 。如果是在快递过程中损坏 。那无论用户有没有同意放在家门口 。那实际上还是快递公司的责任 。“是否是快递运输过程中的损坏 。这个有的时候根据证据也是能判断的 。比如说这个快件的包装完全没有打开 。然后打开之后发现里面物品有磕碰的地方 。那么这种磕碰可能就是在运输过程中导致 。”同时他也表示 。如果能确定不是快递过程中毁损 。而且用户也同意放在家门口 。那其他的毁损就跟快递公司没有关系了 。
快递员:发生快件丢失时 。会尽量和客户私聊赔钱在实际场景中 。快件丢失处理的方案和结果可能存在各种情况 。
11月11日 。北京朝阳区快递员张宇(化名)因为一个快件的丢失刚给一个客户赔了钱 。张宇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这是10月份的一个快件 。那个客户平日里不常在家 。他当时在配送的时候也征得客户的同意先放在她的家门口 。不过现在却找不到了 。张宇觉得钱也不是太多 。就支付了赔偿 。“70多块钱的东西 。她给我减了一半 。让我付了39块钱 。”
张宇说 。在他们快递站点 。碰到快递丢失情况 。如果最后找不到 。一般都还是快递员的责任 。发生这种事时 。快递员会自己和客户私聊赔钱 。当采访人员援引律师方面的解释称 。在配送快件时 。快递员是否和客户有电话约定可能会使责任和风险转移时 。张宇笑道 。“你把快递行业想得太理想化了 。公司给你定下来 。出了问题就是你的 。如果你不自己解决 。那公司给你解决 。公司给你扣钱 。就这么回事 。”
另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刘林(化名)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在他所在的站点 。如果客户因为快件丢失的事向公司投诉 。公司就会罚快递员的钱 。如果客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进行二次投诉 。公司还会继续提高罚款的额度 。“所以如果出现快件丢失并且确实找不到的情况 。我们就会尽量和客户私了赔偿解决 。尽量不通过公司那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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