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绝笔信”这一事件,同学打闹,拉链打到了孩子眼睛,失明,班主任有责任吗?( 二 )


结束语:保护好孩子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对家长来说需要教孩子怎样保护自己 。远离伤害 。对学校来讲 。应该教孩子遵守纪律和公共秩序 。同时还要把教育内容延伸到学生家庭之中 。让家长知道如何共同做好连续教育 。从而让孩子学会遵守秩序和纪律 。如果家长把管教孩子的责任都推给学校 。那你就是失职 。因为在学校里老师只能做共同教育 。而不可能随时兼顾到教育个体学生 。这就为学生随意打闹提供了空间 。希望广大家长本着对自己孩子 。对别人家孩子负责的态度去管教好孩子 。
其他观点:
感谢小秘书的邀请 。感谢教育锋线好友的邀请 。
丰县李秀娟老师“绝笔信”一事传的沸沸扬扬的 。事情的真相如何 。其实广大的网友们并不知情 。谁是谁非也只能看网上曝光出来的一些情节来进行自己好恶的评论 。很多人一起疯狂的支持李老师 。因为在国人的意识里 。都被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想到自杀了 。一定值得大家同情支持的 。

丰县“绝笔信”这一事件,同学打闹,拉链打到了孩子眼睛,失明,班主任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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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来谈谈我的看法 。
我们作为老师 。不是法律工作者 。我就根据我的认识来谈谈个人的看法 。如果不符合法律精神 。网友们可以在评论区里给我留言指正 。
当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 。这时监护权就会临时的转移到学校了 。学校会对孩子起到临时监护的作用 。所以很多孩子在学校出了事情 。学校是跑不了责任的 。每个学生都入着校方责任险 。如果校方有责任 。保险公司是会进行赔付的 。
我也是班主任 。每每上班会课 。说的最多的就是叫孩子们在课间玩耍的时候注意安全 。可是孩子小 。就算你说了 。有的小孩子胆子大 。也不一定听话 。还是会进行一些老师不允许的行为 。比如不许爬高 。有的男孩子 。课间都爬到篮球架顶上去了 。所以我们课间都安排了学生进行值日 。看到孩子有危险的动作 。就赶紧制止 。然后去报告老师 。把对孩子的危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因为出了事就不是小事 。老师麻烦学校麻烦 。家长也会不依不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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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是这样小心 。我班里还是出事了 。和李秀娟家的孩子眼睛受伤经过差不多 。孩子在操场玩 。不知道在哪里捡了一段枯树枝 。上课铃一响 。这孩子就拿着枯树枝,一边跑 。一边抡树枝 。结果就碰到旁边男生的眼睛了 。当时孩子眼睛部位就出血了 。
其他孩子赶紧去办公室里找我 。我就把孩子带到医务室 。请校医做简单的外部清洗 。然后我就给各自的家长打了电话 。告知详情 。然后人民医院眼科会齐 。我带着孩子就去了医院 。
经过眼科的一系列的检查 。眼睛没问题 。就是划伤了眼睛周围的皮肤 。休养几天就好了 。这些费用都是肇事的孩子家长掏的 。
后来男孩子的眼睛那里留了个极小的小疤痕 。医生说过几年就会淡化了 。可是家长不干 。说五感很重要 。这样万一影响孩子将来找对象呢 。非要人家赔偿 。肇事孩子的家长也不愿意接受这条件 。所以就建议她去法院起诉 。法院判处多少 。学校和对方家长就愿意承担多少责任 。这样家长没话说了吧 。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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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娟老师这个案件中 。班主任老师到底有没有责任呢?我觉她还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首先老师有没有天天进行安全的教育 。如果有可以减轻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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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站队的时候打闹 。老师应该进行制止 。小女孩受到伤害后 。首先要给家长说清楚情况 。不能说你看着没事就是没事 。当时就应该叫上另外两个孩子的家长去正规的眼科进行检查 。没事大家都放心 。有事赶紧给孩子进行治疗 。我觉得这样处理会好很多 。也不会引出后来的许多的麻烦事 。都不好收场了 。
对于李秀娟老师 。都是老师我想说几句 。首先我对孩子的眼睛受到伤害感到同情 。但是我的疑问就是你为啥不走法律维权的道路 。一纸诉状可以把你认为该负责的人告上法庭 。该谁负责谁负责 。你为啥非要走上访的道路呢?如果你上诉了 。法院判处的不公平你可以接着上诉中级法院 。可是你却选择上访的道路 。并且这条路你走的跌跌撞撞的 。甚至把自己给逼的无路可走 。以自杀写绝笔信来寻求网络的力量 。来帮助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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