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刑法中不能取消正当防卫一规定,对犯罪分子实行防卫无限度?


当犯罪行为和犯罪行为程度能够确定的情况下 。适度放宽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行为的判定标准是社会正义呼声 。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 。也是社会张显正义惩恶扬善的必要条件 。面对犯罪 。让制止者的行为标准、尺度合适、制止力度适度 。这本身就是一个荒唐的事情 。让一个普通人民群众面对犯罪还把握好这些简直就是在助长犯罪气焰 。法律如果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将对社会风气的影响危害是巨大的 。最终的结果必然会是国民失去正义感变得麻木 。当面临犯罪或者有人需要求助时群众就会犹豫 。会不会因为前去制止或者出手帮助反而给自己带来麻烦和陪偿损失 。现在社会上这类案件太多了 。14年前南京扶起老人案做了好事反要陪偿 。伤透了人心 。给国民的影响就是视而不见 听而不闻别给自己寻不痛快 。长期以往社会风气将越来越自私和麻木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也只有那些能够把握分寸的法官们自己去做了……
其他观点:
觉得刑法中还是不能取消正当防卫规定的 。但是 。在忙罪分子犯罪过程中 。应该对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无限防卫的 。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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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刑法中不能取消正当防卫一规定,对犯罪分子实行防卫无限度?】恶人不配有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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