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京东大数据杀熟了怎么办?


滚的是div 。应该在后台设置选择div的组合形式和内容 。比如图片和链接地址文字信息等 。
其他观点:
大数据杀熟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 。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的现象 。2018年3月 。“大数据杀熟”这个词进入大家视野 。不过这一现象或已持续多年 。有数据显示 。国外一些网站早就有之 。而近日有媒体对2008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 。51.3%的受访者遇到过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杀熟”的情况 。
与其称这种现象为“杀熟” 。不若说是“杀对价格不敏感的人”:一罐可乐 。在超市只卖2元 。在五星级酒店能卖30元 。这不能叫价格歧视 。而是因为人们能住得起五星级酒店 。那么就是要被“杀” 。这个理论套用在“大数据杀熟”上却并不恰当 。一个关键问题是 。一罐可乐的正常价格是透明的 。所以在五星级酒店的溢价是公开的 。但“大数据杀熟”却处于隐蔽状态 。多数消费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溢价”了 。此外 。将老顾客等同于“对价格不敏感的人” 。也有偷换概念之嫌 。
举个例子 。如果在你想买口红的时候 。碰巧你的网页给你推了很多卖口红的广告 。那么你点这个广告的可能性是不是很大 。同时你点进去之后消费的可能性是不是也很大 。大数据就是能造成这种“碰巧”的工具 。它能通过你的浏览记录综合分析出你现在需要的东西并把相关链接推送给你 。那么大数据在里面扮演的什么角色呢?
比如:大数据分析出你是一名公司领导 。对企业税收方面比较关注 。那么就会大量给你推送关于川普承诺上任后为企业减少所得税的消息;比如你是一名金融从业者 。那么就会给你推送大量关于川普上任后将放松金融监管的消息……民众或许不了解川普 。但是很多人喜爱川普的政见 。而这些让民众爱上川普的消息都是经过大数据分析后根据喜好推送给你的 。做的好了 。它能像京东自建库那样帮助物流做到“当日达” 。来汇集普通民众 。
或者未来当我们钢铁行业也有大数据分析后 。还可以做资源需求预测分析来指导钢厂生产或者钢贸商销售策略制定 。但是它同样可以像之前爆出的“某些大型互联网公司利用大数据杀熟”:同一种产品 。同一个时间 。老用户看到的价格比新用户价格贵;或者同一家外卖 。家附近没有商场的用户比交通便利的客户贵 。用苹果手机的用户看到的商品价格比用安卓机的人贵(这个歧视太严重了)等等 。
通俗地讲 。大数据就是全世界几十亿人使用计算机、平板电脑、手机其它数字设备产生海量数据 。这个量 。已经到了人类无法处理只能通过机器处理的阶段了 。大数据技术的战略意义不在于掌握庞大的数据信息 。而在于对这些含有意义的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 。在大数据时代 。数据已经成为一种商业资本 。通过一定的逻辑处理 。就可以创造新的经济利益 。
现如今 。只要你联入互联网 。那么你的隐私就不复存在 。日常使用的大部分软件 。都或多或少通过你的点击或搜索来收集你的隐私信息 。在这期间 。软件会上传你的数据信息 。通过机器高速处理 。挖掘出有用的信息 。建立用户画像 。二、“大数据杀熟”真的违法吗?
观察此次关于京东涉嫌“大数据杀熟”的讨论不难发现 。主流观点几乎一致确信 。在当前中国法律框架之下 。“大数据杀熟”明显违法 。然而 。依目前立法情况来看 。“大数据杀熟”真的是被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做法吗?
一说起“大数据杀熟” 。最常见的指责是 。它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等 。这听上去似乎很有道理 。但仅仅是笼而统之的提法 。即使商家不予回应或反驳 。可能也无法据此追究商家的具体责任 。
若要追究具体责任 。争取下不为例、以儆效尤 。至少应指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的具体法律依据 。
主张“大数据杀熟”违法的观点 。概括起来说 。一般认为它违反了《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和新近生效的《电子商务法》 。
首先 。来看《价格法》 。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 。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据此 。一些观点认为“大数据杀熟”这种对价格不一视同仁的做法 。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 。
但是 。此处《价格法》所要求的仅是“明码标价” 。所针对的是商家对商品或服务不标示价格进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从《价格法》颁布实施的1997年的时代背景来看 。“明码标价”所规制的应是我国实施市场经济初期商家不标示价格 。令消费者无从知情、无从货比三家的市场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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