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师大教务处 川师大教务处

川师大教务处原处长张某某受贿案 。2018年8月,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某高校教务处主任陈某某贿赂人民币20万元 。2019年1月,张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同时,该院对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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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8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5号)发布,自2022年9月19日零时起,成都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随后,川内多所高校陆续发布落实该通告要求的相关通知 。
四川大学
校内各单位:
根据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15号通告要求,自2022年9月19日零时起,全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未返(到)校学生暂缓返(到)校,具体时间及安排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时间另行通知 。
三、在校学生启动线下教学,未返(到)校学生继续线上教学,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等场所按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开放 。
四、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师生员工每周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重点人群按照规定严格做好核酸检测 。
五、严格校门管理,进校人员须严格执行查码验证、体温检测、出示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
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主办单位应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
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校师生员工要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义务,自觉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
八、学校将根据属地政府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校内防控措施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再行通知 。
四川大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电子科技大学
校内各单位:
根据9月18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5号)》要求,现就有序恢复校园正常秩序,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区按通告要求有序恢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进校人员需扫入校码、场所码,出示健康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戴口罩、测体温等常态化防控要求 。校外人员未经审批不得进入校园 。师生员工出校继续实行扫码登记 。
二、食堂、图书馆、教学楼、实验室、体育馆、游泳池等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开放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近期校内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论坛等聚集性活动 。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由主办(承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落实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要求 。倡导师生员工少聚集,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 。
三、按照正常课表安排继续开展线上教学,逐步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具体安排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
四、未返(到)校学生暂缓返(到)校,具体时间及安排将按照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时间另行通知 。
【川师大教务处 川师大教务处】五、各校区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师生员工按照属地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与健康管理,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定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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