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实施细则2020年新规定 劳动法实施细则 36条

劳动法实施细则共有36条,主要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劳动关系的解决和调解等方面内容 。其中包括了工作时间、工资支付、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设备 。此外,细则还指出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劳动监督的职责等内容,有效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

劳动法实施细则2020年新规定 劳动法实施细则 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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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36条规定经济补偿细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协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一、单位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法对合同的订立、解除及终止都做出了明文规定,其中明确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也比较多 。如果是单位提议,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合同的,单位要给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而职工存在严重违规或者经过试用期不合格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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