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强制送入精神卫生中心,对此你怎么看?

【大学生被强制送入精神卫生中心,对此你怎么看?】
感谢有机会回答这个问题 。看到这个标题我大吃一惊 。今天借此机会简单谈谈我对这件事情的观察 。
大学生被强制送入精神卫生中心始末

大学生被强制送入精神卫生中心,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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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是2015年发生事情我就感觉到诧异 。如今已经是2018年10月份了如今报道出来是目的在哪里?那么这件事始末如何?今天借此机会简单跟大家分享下我对这件事情的理解:
第一、刘刚大龄入学 。不服从学校管是事实 。2014年刘刚参加高考考入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此时的刘刚年龄已经28岁(截止到2018年已经32岁)可以说是绝对的大龄 。比同年级的大10岁左右 。作为一个当时28岁的人 。被校方说与学校师生及宿舍管理人员多次发生争执 。从不与人交流 。不遵守寝室管理规定等行为 。个人觉得是真实存在的 。
大学生被强制送入精神卫生中心,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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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院校管理存在缺失 。精神病院粗暴对待也是事实 。面对刘刚这样的大龄学生 。学校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 。就让父母来校进行精神检查 。后来才出现刘刚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我们无法还原当时情况 。不过肯定是精神病院工作人员对于疑似精神病患者肯定不会正常对待是事实 。后来院方的一些处罚和其他举动 。说明院校也意识到自身管理的问题 。
第三、出现误诊可能性 。从2015年7月20日到2015年11月30日 。刘刚在精神病院待了134天 。并与院方护工签署调解协议 。可以看出或许精神病院确实存在误诊的情况 。
第四、法院判决已经做出 。2017年11月23日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向原告刘刚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刘刚医疗费用21673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但是令人诧异的是原告刘刚和被告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都表示不服 。要求上诉 。
可以看出这个件事情从2015年发生到如今已经过去了3年 。而且距离法院判决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了 。再次被翻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值得我们思考 。
此事被再次翻出来的疑问(我的一些看法)
大学生被强制送入精神卫生中心,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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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一、原告与洛阳师范学院的问题应该已经处理清楚(院方愿意协商解决 。并已经通过几乎是作弊的手段为刘刚取得了毕业证和学位证 。起码说明院校是想息事宁人) 。但是此时再次牵扯出学校出来的原因值得怀疑 。是想以此事获得更多利益还是真正是为了透漏院校的管理问题?
疑问二、法院判决后双方均表示不服的原因 。个人觉得原因只有一个 。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感觉赔偿太高(关键是出院前已经签署过调解协议) 。刘刚感觉不服的原因只有一个 。感觉赔偿金额远远低于自己心里预期 。这个从侧面说明了刘刚其实是想获得更多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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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三、刘刚最后的一句话是很耐人寻味 。刘刚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最后一句话是:当老师一直是我的梦想 。所以自己才在工作5年后考入洛阳师范学院 。这件事情的发生 。对我影响非常大 。让自己对未来感到有些迷茫 。可以理解为对自己的心情也可以理解为某种诉求 。是对于院校还是对于精神中心 。我们不得而知 。
最后 。只想告诉大家的是 。一个3年前的案件今天再次被翻出来的根本原因在哪?值得我们大家思考 。院校自身的问题加上学生自身也存在某种问题 。使得早该一年前解决的案件拖到现在 。最后希望法院能够尽快给与判决 。也想告诉刘刚的是人生路还长 。并非只有教师一条路可走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位对此事怎么看?原创不易喜欢就点赞关注 。
其他观点:
学校如今都快办成流水线工厂 。都是为了赚钱 。作为一个老师人品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以后对教师多方面要求 。不然人间会有更大的悲剧 。
其他观点:
大学生作为已满18岁的成人 。除非有身体或者精神上的疾病(已经证实完全健康) 。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也依法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不论是学校还是家长 。都没有权利将其强行送往精神病院 。这违反了基本的人身自由权 。即使某人表现出精神病且表现出一定攻击性 。也建议应由警察等官方行政机构协助送往医院检查 。医院作为权威医疗机构 。对该同学真实精神健康状况有责任检查清楚并正确处理 。像文中不仅误诊还错医治100多天 。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上的伤害 。医院责任不可推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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