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教育网公示公告渭南市教育网站( 二 )


要坚持“公民同招”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域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中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学区办法统一招生 。
渭南初级中学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招生范围为户籍在渭南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户籍在高新区白杨办各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录取;户籍在渭南城区的其他小学毕业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家长和学生本人自愿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
渭南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报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
(三)加强编班和学籍管理
要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设置 。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所有小学、初中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他变相的重点班,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
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
【渭南市教育网公示公告渭南市教育网站】三、强化控辍保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实施控辍保学五项制度,加大年度考核力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
四、积极做好特殊群体子女招生录取工作
(一)保证随迁子女有序入学
各县(市、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
(二)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
根据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