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安查询案件已立案 浙江公安( 二 )


考生资格复审在体能测评当日进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岗位所需的特长(获奖)证书、专业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4.本人填写的《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
(四)体能测评
所有岗位均须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应聘资格 。
1.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为达标制,不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评标准详见附件4,测评达标者方可进入面试 。
2.警犬训导岗位设有专项测试,测试内容为警犬训导基本知识,测试形式为现场实地操作,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警犬训练实操现场专项测试成绩按照60%的比例,计入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警犬训练实操现场专项测试成绩60%+书面测试成绩40%) 。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
(六)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警犬训导岗位按最终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察按有关要求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zj.gov.cn/);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
(二)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 。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
(三)考生应如实报考,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 。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
(四)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详见附件2 。
(五)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
监督 *** :0571-87286639(浙江省公安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287051(浙江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 。
(六)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厅机关辅警岗位联系 *** :0571-87287026,联系人:王老师;机场公安局辅警岗位联系 *** :0571-87287632,联系人:陆老师;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辅警岗位联系 *** :0571-87287048,联系人: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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