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孙传庭死了就意味着明朝亡了呢?( 三 )


孙传庭在明朝最后的一两年间 。不论从战略上、政务上、战术上还是忠诚度上 。都是出类拔萃的人 。尤其是在最后人才凋零的时候 。孙传庭死后 。明朝就再也找不出一位 。哪怕只是部分品质超越或者等同于他的人才 。
所以 。明史说“传庭死而明亡” 。这句评价 。其实是很中肯的 。我个人也一直认为 。孙传庭之死 。相当于明朝病危通知书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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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读物:
《山书·清理军屯》
崇祯十年闰四月 。巡抚陕西佥都御史孙传庭疏言:『臣维人臣 。苟有报君父之心 。必无难担任之事;苟有济国家之事 。必有可久大之图 。臣本碌碌 。蒙恩授钺 。拜命之日 。即闻秦中兵马钱粮 。俱在延、宁、甘、固四镇 。而西安等府 。凡臣所属地方 。素称腹里 。从无额兵额饷 。臣遂冒昧具疏 。以兵单饷诎 。仰渎圣听 。蒙皇上召对平台 。谕臣以此时措兵难 。措饷又难 。宵旰忧思 。溢于天颜 。比部覆臣疏 。蒙圣恩准臣标兵三千名 。给臣饷银六万两 。奉有「以后兵饷 。该抚自行设处」之旨 。臣陛辞而西 。夙夜凛凛 。殚力搜剔 。恨不于无兵无饷勉寻一足食足兵之计 。及臣抵任 。查得西安四卫 。原有额设屯军二万四千余名 。固未尝无兵也 。何有兵而若无兵?臣窃谓此必原额民军 。尺籍徒存 。候粮莫措 。有兵无饷 。故难责以征操 。及查民军额饷 。则每军约给赡地一顷 。固未尝无饷也 。何以有兵有饷而竞若无兵?臣又谓此必原地非砂碛薮泽 。本不可田 。即易主转售 。已不能问有地而不足抵饷 。故不能责以腾饷 。及查国初选拨屯军田土 。率皆膏腴坟壤 。而相沿以来 。除本军自行耕种着伍外 。或有转典承种 。则本军着伍 。而种地之人 。每岁每亩出办典银一钱 。付本军充饷 。或有豪右隐占 。则不出典价 。无兵着伍 。卫所卑官不敢复问 。而但于抚按司道操阅之时 。觅遣市棍家仆支应片刻 。旋即散去 。然屯地则犹属公田 。未敢私鬻 。陇亩阡陌 。固历历可稽也 。第非隐占即典种 。本军自种 。十无一二 。隐占者既种地无军 。而典种与自种者亦尤而效之 。以逃旷为固然 。故虽日取该营把总等官绳以重法 。而锢习已成 。欲照种地之额一一责有实在之军 。势必不能 。即间有实在者 。亦止于偶一查点倡名应名已耳 。或查点稍频 。已窃诅怨 。盖彼视所种地久为固有 。而反若未尝给有官粮 。胡以相苦如此 。况欲实加操练 。驱之使陷敢当锋、效死用命乎?故地养之军 。竟成纸上之军 。养军之地 。亦成纸上之地 。而皆若乌有矣 。臣因博考故牍 。洪武年间 。每军额地一顷 。岁征正粮十二石 。余粮十二石 。尽行收贮屯仓 。以正粮按月支给本军 。以余粮支给官军粮俸 。饷不烦转输 。而仓麇充实;兵不烦召募 。而士卒精强 。法至善也 。至永乐二十年 。奉诏减免余粮六石 。然正余一十八石犹然交仓 。按支法尚未坏也 。至正统二年 。以正粮十二石兑给本军充饷 。免纳免支 。止征余粮六石入仓 。而屯法大坏矣 。至后不知何时 。复将余粮六石改为正粮 。一并兑军免纳 。而屯粮既不入仓 。屯地几成私产 。于是投献侵霸 。奸弊丛生 。遂至莫可究诘矣 。臣痛愤国用匮乏 。不得已履亩税架 。每责好义终事于朝不保夕之民 。而朝廷额设军屯 。反为豪右侵隐 。致使全陕贼躏数年 。欲剿寇则苦于无兵 。欲募兵则苦于无饷 。蠹国养寇 。皆由于此 。因于去年十二月 。檄行西安府推官王鼎镇从头清查 。复榜示通衢 。明示晓谕 。而举事之初 。阻挠百至 。或有为臣危者曰:屯之必不可清久矣 。且隐占屯田者 。皆豪有力者所为 。一行清查 。必触其忌 。彼能以蜚语肆螫 。而又实烦有徒 。大可畏也 。臣思民间私田 。苟为大姓侵夺 。其家斡之忠诚为主者 。犹为愬官申理 。况豪右亦皇上之臣民 。谬典秦封 。即为皇上之家斡 。彼之理诎于臣 。而臣之权重于彼 。使臣畏避饥谗 。隐忍徇纵 。有臣如此 。将焉用之?且渠等各有身家 。即能布散流言 。祸微臣之身名 。必不能别发难端 。抗皇上之斧钺 。苟有利于国家 。臣以身为怨府 。痴迂之性 。生而已然 。又何畏焉?推官王鼎镇卓有同心 。力行稽核 。除右护卫名隶秦府另议外 。先将左、前、后三卫占种逃亡及尝追免补各地查明 。备造格册 。详注原军祖名 。原地坐落 。及种地人户籍贯 。一一申报到臣 。臣酌古准今 。推情定法 。示以不深究已往 。不追夺原地 。止按地起课 。即责办于见今承种之人 。亦不重派多取 。臣遂依仿先朝减定之数 。区别屯田等则 。以为起课差次 。而衷多益寡 。总以民间见行典地每亩一钱之例为准 。每上地一顷 。征粮十八石 。中地仍量免三石 。止征十五石 。下地又免三石 。止征十二石 。每石折银七钱 。每顷纳银十二两六钱 。中地十两五钱 。下地八两四钱 。大抵中地居多 。而上下地俱无几 。总计三卫占种逃亡尝追免补各地已清出者 。共该起课三千三百二十七顷零 。征银三万五千余两 。查民间之田责租佃户岁入 。不啻数倍于此 。今止照此数上纳 。别无科扰 。盖犹轻于私租远甚 。自示之后 。人始知宽平易从 。无不翕然相安 。臣复行王推官各照屯地坐落 。州县清造征收文簿 。发西安府监收同知孟道弘转发各州县征收 。是役也 。不呼吁以窘大农 。不如派以厉遗孑 。惟是力破情面 。不避怨劳 。遂能于瓶罄垒耻之日 。岁取三万五千余金子饕餮久餍之吻 。所俾于因饥加旅兵荒交困之秦 。殊非浅鲜 。然臣未敢以此自足 。尚期殚臣嫠剔之初念 。彻底澄清 。务使军无一名虚冒 。地无一田侵隐而后已 。再查每岁四卫额派 。延、宁各边 。班军一万一千余名 。约该给军屯地不下一万二千余顷 。卷查十年以来 。班军俱未赴边 。每名止解班价一两二钱 。夫延 。宁、西安 。总系皇上土宇 。而挹此注彼 。遂使十去其九 。亦可叹也 。臣请于清出地租内 。动支解抵班价 。所余班军屯地 。听臣选汰征课 。其地内丁条布价马草等费 。皆于课银内所给 。所有赢余 。召募精健入营应兵 。分别战守二项 。每守兵一名 。约岁费中地一顷之入 。战兵酌量增加 。但求有济实用 。不必取盈虚额 。即以三军屯地之所出 。养战兵二名未为不可 。外有各衙门人役承种屯地者 。容臣尽数查出 。照例起课 。即系必不可裁之役 。亦止每名岁给工食银七两二钱 。所余尽佐军需 。至于本军自种屯地 。臣次第确查 。凡有途遥不愿应兵 。及老弱不堪征战者 。责令照例纳课 。如有不愿纳课 。实系精壮堪以应兵者 。仍行着伍 。与臣募之兵一同征操 。如是则有一兵即可当一兵之用 。挑选训练 。但得胜兵万余 。愈于二万四千 。有名无实之兵多矣 。而饷又不烦另措 。将见单匮立转为富强 。居恒则用以建威消萌潜慑不轨之谋 。有警则用以摧陷廓清力剪方张之势 。何至如向来厝火贻忧 。养疽致溃 。无事而酿成有事 。一遇有事 。遂决裂败坏面不可收拾乎?倘臣仰荷皇灵 。克底成绩 。握三秦治安之要图 。开万世永久之大利 。于臣顶戴天恩、捐糜图报之区区 。亦可稍酬万一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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