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价房价格 成都限价房申请条件2023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速 , 房价一直是困扰人们的关注话题 。为了方便和保障城市居民的居住需求 , 限价房政策应运而生 。而在成都 , 限价房申请条件也随之不断调整和升级 , 其中2023年的限价房申请条件更是备受关注 。在这篇文章中 , 我们将一一为您详细介绍 。

成都限价房价格 成都限价房申请条件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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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 最高院发布了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一(2021.1.1实施) , 其中 , 关于“子女登记结婚前 , 父母出资购房 , 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 。但是 , 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 , 父母出资如何认定则修改为“有约定的 , 按照约定 ,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 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与原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 , 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司法解释三规定 , “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 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有着明显的差别 。
也就是说 , 该司法解释实施后 , 子女婚后买房 , 父母出资的 ,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 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 , 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 , 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归夫妻共同共有 。根据这一新规定 , 建议此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 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的协议 , 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 。如果是赠与 , 需约定清楚是只赠与给子女 , 还是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 。如果是借款的 , 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归属一览表(2023)
婚前买房
【成都限价房价格 成都限价房申请条件2023】出资情况
房本署名
司法实践处理
一人出资
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 , 房屋落在自己名下 , 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
房屋属个人财产
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 , 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 , 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
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 , 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 , 并向银行贷款 , 房屋落在自己名下 ,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
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 , 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房屋落在对方名下
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 , 才以对方名义购房 , 按共同共有处理 。如果没有特殊情形 , 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 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
房屋落在双方名下
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 , 一律平分 。
双方出资
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 , 一律平分 。
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
如果在同居期间 , 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 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 , 作为共同共有处理 , 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
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 , 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 , 不确定 , 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 , 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 , 没有统一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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