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检测费用谁承担 原材料检测规范标准( 三 )


6.1.2 检验来料
6.1.2.1 品管部IQC人员确认《采购入库待检单》后,对相应材料进行检验 。
6.1.2.2 IQC检验前,全数确认包装,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规格书要求,是否有对物料保护作用,会不会互相碰撞摩擦,如有破损或者潮湿的现象做不合格品处理并作好记录,反馈给供应商 。
6.1.2.3 IQC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格出货检查报告或同等资料证明,核对实际来料的名称,型号,产地批号,环保标识及生产日期和我司研发与品质提供的样品、图纸、BOM、合格供方名单、检验作业指导书、部品规格书以及本规范,一致时判定合格,并记录《进料检验报告》,不一致时判定不合格并填写《供应商品质不良反馈单》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作业.结果按6.1.2.6执行,并给到采购与PMC会签,会签后让采购把《供应商品质不良反馈单》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供应商,要求改善,并要求3天内回复8D改善对策 。然后品质再根据供应商的8D改善报告跟踪后续物料来料情况 。
6.1.2.4 首次采购新的原材料,可以通过试用来确认 。正常条件下试产的产品符合产品规格,可判定最终合格 。如果研发有特殊的要求时,还需送样给研发并经研发进行测定并验证合格时,方可判最终合格 。相关的检查记录或研发中心的认定的报告须保存 。
6.1.2.5 其它来料,有需要时通过试用验证原材料的质量时,可参照《样品确认流程》执行 。
6.1.2.6 受入检查后,IQC均需在产品外包装上予以明确标识产品检验状态(如不合格标签,盖IQC PASS章,特采标签,试产标签等),对于有保存期限要求的材料,厂家还需要在外包装上注明有效使用期限 。
6.1.2.7 IQC检验完成后填写《进料检验报告》和《品质状况日报表》交IQC副理签名后保存 。
6.2 抽样标准6.2.1正常检验依据GB/T2828.1 2003 正常检验单次(TABLE II-A)抽样计划表(一般检验水准II),AQL(允收水准)如下:致命缺陷(CR):0 严重缺陷(MAJ):0.25 轻微缺陷(MIN):1.5
6.2.2 特殊检验结构尺寸、安全性按S-4,可靠性、破坏性实验按S-1 。
6.2.3 加严检验一般情况下所有物料均按正常抽样,如来料连续5批不合格,则自动加严一级检验.直至连续5批合格方可执行正常检验 。
6.2.4IQC应结合需检验的项目对所抽样的产品进行检验并记录于《进料检验报告》中 。对可测量的重要项目,至少应读取不少于5PCS材料的数据 。如样品数少于5PCS,则以实际样品数量为准 。
6.2.5IQC对仓库库存的物料超出保存期须对物料进行品质确认 。由仓库每月盘点后提报数据并填写《物料重检单》,经仓库主管同意后交品管部IQC检验员 。IQC检验员进行确认按6.1-6.2执行 。
6.3 检验判定
6.3.1进料材料检验完毕后,IQC检验员根据检验状况填写《进料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结果作初步判定后并交品管部组长或SQE审核 。最后交IQC副理/经理核准 。
6.3.2如判定来料为不合格的材料,经SQE或IQC副理确认后,依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作业 。
6.3.3关键性器件承认书中没有附可靠性实验报告或ROHS方面的证明直接判退,不允许特采 。
6.3.4所有进来的原材料厂家都要附带出货检验报告,如无附带直接判不合格.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作业 。
6.4 材料标识
6.4.1来料检验判定为合格的材料,IQC检验员在材料包装上盖上”IQC PASS”印章 。
6.4.2如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IQC检验员应填写不合格标签(红色),并贴于材料包装箱的右上角 。(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5 检验后物料处理
6.5.1对检验合格及特采的原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应将其由原材料待检区转入库房存放(原则上要求在检验判定2小时内要及时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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