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报告怎么写 项目验收报告模板与范文( 五 )


③检验结论的正确性及整改和复查情况 。
5、逐套检验结果核查
质监机构对逐套检验结果核查的主要采取实物抽查的方式 , 逐套检验监督实物抽查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实物抽查的重点应是涉及住宅建筑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常见质量缺陷、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
②实物抽查套数应不少于竣工总套数的3%且不少于5套 , 总数少于5套的按实际数量检查 。
③现场监督抽查位置应包含顶层、标准层、住宅首层及公共部分 , 抽查部位应包含:1、套内卧室、厅、厨房、卫生间、阳台;2、公共部位的主要入口、走道、屋面、公共平台、地下室、电气/管道井、设备用房等;具体抽查位置和部位由监督员按相关原则随机抽取 。
④ 实物抽查应按照《逐套检验监督抽检记录表》【一】、【二】、【三】、【四】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逐套检验监督抽检记录》 。
(三)逐套检验核查通过
1、质监机构对未经核查或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整改;
2、在逐套检验核查发现的问题处理完毕并接到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整改回复后 , 竣工验收监督小组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抽取不少于5套(总数少于5套的按实际数量检查)进行复查 , 并将整改和复查情况记入《逐套检验质量监督抽检记录》;
3、符合下列要求 , 逐套检验核查通过
①逐套检验组织机构有效;
②逐套检验的内容符合要求;
③逐套检验记录完整、有效;
④逐套检验与实物抽查情况相符 。
4、逐套检验通过时间应当以发现的问题处理完毕并经复查合格之日为准 。
十、建设项目专项验收阶段
1、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 专业、系统验收内容:
1)人防验收;
2)公安消防验收;
3)规划验收;
4)环保检测;
5)电梯验收;
6)锅炉系统验收;
7)智能建筑验收;
8)燃气验收;
9)电力验收;
10)防雷验收;
11)供水验收;
12)市政排水;
13)电信验收;
14)城建档案预验收 。
2、各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审核并提出需整改的相关问题后 , 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整改 , 得到各部门认可后 , 由各部门分别出具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 , 可与上一步同步进行)
3、房屋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 并取得燃气、消防、电梯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 , 方可投入使用 。
十一、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质量监督组进行)
▎验收程序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1、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初验、商品住宅分套竣工验收以及通过专项验收后 , 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及《竣工验收报告》;提交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 。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 , 对竣工验收条件、初验情况及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核查 , 经核查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后 , 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 , 制定验收方案进行组织竣工验收;
并邀请如下单位一起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建设局规划处、供电局、消防大队、市政工程管理局、卫生防疫站、城建档案馆、燃气办、防雷办、建委、质监站、排水办、供水集团、电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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