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直系血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二 )


优质回答2:是的,四月十六日考试.
优质回答3:招录警察一般分为一下几个步骤: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审查——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复查——体能测试——领取面试通知书——体检、政审——录用
优质回答4: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所以警察的招录也是公务员的招录 。招录程序如下:1、人民警察一般属于省级的公务员,每年各省都会出公务员的招聘公告,里面包含了警察的职位,一般公告可到各省的人事考试网查看 。2、报名,一般为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查询审查结果-缴费确认,这样报名成功 。3、网上打印准考证4、参加笔试5、资格审查6、体能测试(详细的标准在各省的人事考试网站上会有)7、面试8、体检和考察9、公示10、录用以上的程序在公务员的招聘公告中都有详细的说明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优质回答1: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录用的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民警察 。
第三条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必须在编制和增干计划内进行,按照人事计划管理程序,申请年度增干指标 。录用计划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公安部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部制定,报人事部审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厅(局)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局(处)制定,经公安厅(局)审核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四)县(市、旗)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县(市、旗)公安局制定,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和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审核,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复核后,报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五)海南省下管县(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及省公安厅审核,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
第四条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国家统一招考人员中录用 。
第五条 报考人民警察,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 。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 。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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