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新疆师范大学2021招生公告( 二 )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志愿优先 。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录取;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将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折合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学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100×40%;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7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100×30% 。
(4)表演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志愿优先 。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5)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文理兼招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先按照招生计划数2倍的数量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2倍,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最低投档分数线为准,再按照体育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 。
(6)以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如最终录取排序分数(综合分/校考成绩/统考成绩)相同,排序规则为: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排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
3.运动训练专业执行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及体育总局有关政策执行 。
4.小学教育专业按照大类招生,文理兼招,新生入校后进行分班考试,按照小学教育(文科方向)、小学教育(理科方向)两个专业方向分班 。
5.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招生录取 。
6.单科成绩要求: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专业 , 普通类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 单列类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报考物理学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 普通类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单列类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
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专业,按照“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政策执行 。
8.宗教学专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其他省份招生计划为统招计划 。
9.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
10.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 , 则参考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限额内进行专业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
第十五条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2014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 , 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时 , 持录取通知书 ,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特殊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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